第15章
这次是路漫漫开的车,开了大老远的路,去了幻都较为偏远的老城区。
车子停在老城区某一处路边时,天色早已落幕,但幻都一向以夜生活闻名,所以即便天黑得彻底,街道和商店的灯光都足够将整个老城区照耀得如同白昼。
路漫漫牵着许挚远的手缓缓走在路上。
“这里就是我生长的地方。”她今天除了带他来见一个人,还想让他看看她曾经生活的地方。“那里,就是我长大的孤儿院。”她手指指着一座外观破旧的建筑物,大门旁掉漆的招牌写着‘阳光孤儿院’,和她离开这里前,没有丝毫变化。
老城区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没有什麽变化,只有留在这里的人慢慢变老。
许挚远安静地听着,目光随着她指的方向落在每一个地方,复又落到她的脸上,嘴边总微微噙着淡笑。
“孤儿院里有朋友吗?”他轻声问着。
“哪有什麽朋友,我们某程度来说,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抢来领养的父母,抢院里院长和护士们的关心,抢朋友,抢食物……”她回想起那段想起来都有些模糊的过往,只觉无感,不难过不讨厌不喜欢,反正就是连想都懒得回想。
所以才会变得模糊。
“前面就是我之前住过一阵子的房子,是一栋小公寓,破旧得很,但街坊都对我挺好的。”这麽说着,她拉着许挚远找到一个路边摊坐下。
许挚远本想坐她对面,却被她拉到身边。“坐这边吧。”
许挚远听话得坐到她旁边,路边摊的椅子很小,让他高挑的一身难以舒展,显得十分逼仄。
“老板!来两份馄饨汤面!”路漫漫朝在摊子里忙着煮面的老板喊完,回头就看见他这副憋屈模样,忍不住笑出声。
“许医生是不是很少来这些地方吃东西?”她本来就觉得许挚远和这些地方格格不入,加上刚刚得知他是富二代,就更刻板印象了。
“也不是,偶尔也会吃路边摊。”许挚远摇头,长腿曲着,几乎是环抱着自己的双腿。“但是,你生长的地方,我倒是第一次来。”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还有老城区这个地方。
路漫漫没有回话,目光落在不远处的老旧公寓上,有些心不在焉的。
“在看什麽?”他循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老旧公寓楼下有居民自住搭设的一个小茶档,供街坊邻里吃茶聊天。
正如现在,茶档零零散散地坐了些人,还有围成一桌一桌玩牌儿的。
路漫漫看着那个独坐在椅子上,敞开报纸认真专注在看的男人,笑意不自觉爬满精致的脸。
“许挚远,坐在最角落,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外套,拿着报纸的,就是我的师父。”那件外套是她二十岁那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现在旧得都破了好几个大洞,还被他用他那拙劣的缝补技术,缝上了不同颜色的布料,看上去丑陋得很。
可他还是一直穿着。
岁月终究在这位刑侦队队长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常年留着寸头的头发,参杂了片片白发,正气凌然的脸庞被晒得黢黑,眼角和唇角全是皱纹,还有因为有太多愁心事,而长时间紧蹙的浓眉。
这人就是她的师父,安知康。
“我高考过後就没钱上大学,在这里做了一阵子小混混,但女孩儿混□□总归有些吃亏,所以总有人来骚扰我,我就打回去,打到他们头破血流,一起进了派出所。”路漫漫托着腮,柔软的声线慢慢说着。“我就是在那时候,遇见的师父。”
那时,她还叫凌烟直,那贼有文化的孤儿院院长给她取的名字。
其实有不少免学费的大学,但她考到高中後,与其说没钱上,不如说她摆烂不想上。本来上学就只是为了摆脱孤儿院,成年以後就自然而然彻底摆脱了,那上学对她来说就变得毫无意义。
不如早点出来打工挣钱,毕竟住的房子得要房租,吃穿用度哪哪都要钱。
她尝试过很多种工作,但那些挣钱太慢了,不如帮别人倒卖些非法的东西来得挣钱快。
所以她一头扎进当时的混混堆里,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但她的相貌确实给她带来很大的困扰,所以每每有人来骚扰她,她都不要命地往回打,打到双方头破血流,打到双方两败俱伤,打到双方进了派出所。
“妈的警察同志,是她先动手的,不要命似的,把我们往死里打呀!你们也看到了吧?我这伤够她关一阵子了吧?这死婆娘……”被她打得脸青鼻肿的猥琐男朝派出所的警官们骂骂咧咧的,但警官们显然没一个在认真听,笔录写了半天,也只落下‘性骚扰故被打成轻伤’一行大字。
那时的凌烟直显然也没讨到好果子吃,一张俏丽的脸肿成猪头,头发乱糟糟的,蹲在地上,用一位警官姐姐递来的热鸡蛋敷脸。
这已经是她第三回打人打进派出所了,在派出所里混了个脸熟,警官们都知道这是怎麽回事儿,说说教就会放人。
安知康就是那派出所的刑侦队副队,他平时忙得很,很少呆在派出所,只偶尔听手下说起这凌烟直,一个女孩子家家打人那狠劲儿,专挑人痛处打,偏偏每次都差那0。1厘米不能构成伤人罪,把一堆流氓整得够呛。
直到那一次他终于见着了凌烟直的庐山真面目,满脸淤血,披头散发,面无表情地拿着鸡蛋在吃,像从地狱里爬上来的厉鬼。
他站定在凌烟直面前。
凌烟直正蹲得腿麻,刚想站起来活动活动,就瞧见一个黑影笼罩在她头上,她下意识仰头去看他,就看到了当时还称得上是帅叔叔的安知康。
“嗨,警察叔叔。”她漫不经心地举起手摆了摆,算是打了招呼。
“小姑娘,下手挺狠啊。”安知康双手背在身後,寸头下暴露的硬朗五官笑眯眯的,样子长得周正,气质倒像个给糖骗小妹妹的怪叔叔。
“还行,他们打不听话。”凌烟直把鸡蛋吃个干净,拍干净沾了鸡蛋屑的手,站起身活动发麻的小腿。“我能走了吗?”
“凌烟直,18岁,刚考完高考的大好年华,就准备一辈子当混混了?”安知康没搭理她,自顾自地说。“身手这麽好,不做警察可惜了。”
凌烟直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耸耸肩。“我没钱,上不了警校,当不了警察。”说完,她就想擡步往外走。
“我供你吃住,供你上学的一切开销,直到你毕业发薪水能独立生活後,怎麽样?小姑娘要不要考虑一下?”安知康一个跨步又挡在她面前,继续笑吟吟地说。
“警察叔叔你有很多钱没地方花?”她还是不太感兴趣,甚至有点不耐烦。
“没啊,我很穷,但就是单纯希望光明的一方永远比黑暗的一方多些人,哪怕只是多一个。”安知康学她耸耸肩,语气漫不经心。
其实某方面来说,他觉得眼前这姑娘和他像得很,不管是打人时候的狠厉,还是即使身处劣势也孤高而目中无人的眼神。
像极了沙漠里的孤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