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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夜小说>戒烟后多久肺部才能彻底干净 > 第88章 生欲(第4页)

第88章 生欲(第4页)

“你最好庆幸,下次我带家夥的时候别被我碰到。”

说完他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为什麽那混混觉得我们不会在身後开枪,难道是他们local的约定俗成?

而且他怎麽随身携带这麽多现金的?

难不成是刚抢的?

後来我才知道,我和我哥去的是那边最危险的一个城区,当时我们孤身无援却没有死在那里,真是走了狗屎运。

回忆有一个好处,就是它会省去一些确切的画面,只会保留一些对话语言和模糊的氛围。拉斯维加斯给我的感觉很热烈,但也许这和它的天气也有关系。我哥每天都会给我涂防晒,在那里的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身上很黏着,就像怎麽洗都洗不掉的流淌物,从那座阴沉沉的死火山里无声地浸润出来,像流淌着的移动光河,在空中飘出无数星子。那地方我水土不服。

这麽一比起来,NY那里倒是要亲切得多,我哥带我去过很多次。不过我现在觉得,可能是因为人多一些。毕竟人一多,基本盘一大,奇里怪里的人便没有那麽突兀了。

当然,我这麽说也有些狂妄了,因为我也是奇里怪里的人群的一个。

NY给人一种又大又小的感觉,不同城区区别很大,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又在NY,一下子又不在纽约。我虽然一开始也没有对这里抱有太多期待,但那里的交通秩序实在有些一言难尽,尽管这可能与我哥出了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有关,以至于让我将一些交通的负面情况放大。虽然那里有极尽完备的交通法规,但是各位可爱车主和行人的素质真无法高擡。也不知是否因为当时我们所处的地区问题,经过不同街区经常可以听到一声巨响,然後就是哪个车子的车窗被路怒症患者砸破或是撞到那辆不怕死的自行车骑手。就算是在摩登时尚的时代广场也经常可以听到流浪汉抢钱奔走的脚步声,跟那些商场门口的性感音乐混在一起,有一种梦幻浪漫主义的意味。(……)

当然也有比较美丽的一面,比如说甜甜的抹茶冰激凌脆丶不小心撞到大人但有礼貌的小朋友丶金光闪闪的el和漂亮的碎钻橱窗——品牌方恭恭敬敬地问我哥想要拿哪一个作为纪念品,然後我哥笑着点头,说让我来选。

那我就不管了,我选最大的那个。

在NY,时间飞逝感觉不算什麽,因为它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很快。寂寂长夜,我偶尔会想起我和我哥在纽约的酒店里尝试过很多不同的内容和姿势。那时候,他会小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後温柔地抚摸我的脸。

还有我印象很深的,我哥带我在纽约的高空玩高空跳伞。映入我眼帘里的纽约是整个世界浩荡的聚集地,生命和刺激在那一瞬间释放,它的美让我意想不到。

那时,我曾在时代广场大胆地站在台子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哥唱歌。也是那会儿我才发现其实我唱歌还不赖,网上有人把我唱歌的样子录了下来,我便假装路人装模作样欣赏了一把。

那时我的声音清澈又干净,还保留着生命的力量。

我当时还和我哥说过,要不然我们在NY出道吧。

各个市场竞争太大,但,在国外出道的中文流行歌手——就要走这种崇洋媚外哗衆取宠的猎奇赛道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我哥说好啊,但我们不会跳舞,缺少市场竞争力怎麽办。

他说得很有道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当时我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後惋惜地笑了笑。我哥也笑了,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肩膀上,像那种抱着猫咪的主人一样摸我的头。

再想起这些,我都还可以笑出声来。

而在我把老师的职称辞去之後那段日子,我哥带我驾车自驾游那会儿,去了一次拉萨。

我喜欢那里,我喜欢拉萨。给它打分的话,我想给它打九分,具体来说也不是因为多麽多麽美,而是因为我喜欢拉萨的那种氛围感。

318国道尽头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视到一片广阔的草原。烈阳升起的那一瞬间,牛羊擡头望向苍茫的天空,如号声一般的风声从车窗间隙刮过。

寂寥广袤的世界里,飞驰的扬尘擦面而过,万物在那风沙声中渐渐苏醒。

在那里,我有一种在和我哥两个人私奔的感觉,我们好像两个脱离世俗的新生命,丢下一切包袱和顾虑,走到世界尽头,无拘无束,自由洒脱。

後来我总会想,是不是在那里私奔才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可事已至此,也无从而知了。

当时还去了布达拉宫,站在山脚下,狂风吹得我脸痛。那一刻我就觉得国外的那些都是垃圾,还是我大中国的景色最震撼人心。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脚时肉眼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就像坚硬的白色彩铅一样棱角分明。

最後我因为高反没有和我哥爬上布达拉宫。我哥给我吃了一点角鲨烯,我整体感觉还可以,缺氧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样,又恶心但是又期待。

因为我一开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後发现还可以,莫名让那趟旅途增添了一丝满足感。

住在酒店的那天晚上特别冷,开了空调也无济于事,我哥在床上紧紧地抱着我,我说,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两个不会变成一个冰块吧?

我哥说没关系,变成冰块了也是一起变,没什麽好怕的。

听完他的话,我安心闭上了眼睛睡觉。

他给我拍了很多照片,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在外面照片的,但是那回我没有抗拒每一次我哥给我拍照。现在想来那真是我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了,我哥像是一个活体镜头捕捉仪,看到好看一点的背景就让我站过去。回去之後我们把拍的照片都洗了出来,我把它们压在书桌的板子下面。我哥真会拍照,他把我拍得好好看,让我看上去有一种神性的美。

而现在,它们每天晚上都睡在我的床头边。

对于这些我去过的零零碎碎的异国他乡,我印象或多或少也有点深刻。

这麽想来我好像是个冷血无情的人,因为在我心里,我儿时一直生活的地方,相比之下却是那麽平淡。

我的老家——我和我哥的童年在那里展开,但是我对它没有归属感,也没有太强的依恋。我觉得它就是跟别的地方没有区别的一座可以生活的小城,如果不是我哥的出现,我甚至不会想到它其实囊括了我的童年。

冰川消融,沧海桑田——这样说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城好似有些牵强,但它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X9年城乡一体建设,它从一个小县城大刀阔斧改造融入市区,就像我从一个不惧世界的毛孩子变成了一个不甘平凡的大人。那种感觉让我对它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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