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偶尔,非常偶尔的,我会对它産生一种熟悉的好感。
我曾经问过我哥为什麽会有这种感觉,他说,也许这就是故乡的感觉吧。
就像爹妈一样,再怎麽伤害你,你也很难真正去恨他们。
骨子里的东西,难改。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好像一个人不管长大以後在其他地方经历多少磨难,只要童年的时候在某个地方经受过苦,尽管都是小事,尽管那些小事不如成年後经受的万分之一——可在那个地方留下的陈年旧疾,永远会在心里留有一席之地。
比起那些文人墨客笔下又想又依恋的感情,我对我的故乡竟只有淡淡的可怜意味。它就好似在时光洪流中对我莫名伸出援手的一个冷漠路人,只是机缘巧合下无意伸出手托了我一把。
回家的那条路一直在修,印象中修了五六年。高中的时候,偶尔中秋节或者国庆节回老家,每次经过那里就会闻到很多尘土的味道,混着尘沙飘上天空,然後又落到地上,呛得人想捂住口鼻。我和我哥两个人背着行囊走在那样的路上,我就会觉得自己也像一粒尘沙,落回这个地方。
那时,明明我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却还是会忍不住想念它。
人一生到底要走多少路?
在我还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并不断摸索的小孩的时候偶尔会做作地装一个这样的逼问自己一句话,但是长大以後这样的问题于我而言无处可放,我好像很难回答。
後来我索性想片面一点,不去纠结人不人生的,浮于表面有时候比刨根问底好活得多。
幸福过了,不就行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走过很多路,一一列举过来,有太多太多。它们的宏观建筑固然精妙绝伦,但那些城市里的角落有时候会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比如那些电线杆和偶然看到的日出日落。我经常会想,如果不是我哥,我根本看不到那麽多风景,去不了那麽多地方。
我刻薄成性,挑三拣四,阴郁敏感,愤世嫉俗,到底是因为我哥,才偶然喜欢上那些地方。
二十一岁那年,记得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某一个绑明信卡的台阶栏杆上,我用淡青色的圆珠笔在白色的卡片上写下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长长久久。”
那时我哥温柔地看着我写字,眼里闪着光。
穿梭在热烈季风中的高温气流,触手可及的宝蓝色天空,那些极光像火车一样划过天幕。那些城市里吹响着关于生命的号角,吹响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爱和青春。
因为有它们。
我总是害怕失去,所以就想好好珍惜。
我想,就算我真的变成了一只蜉蝣,一个疯子,一个没有知觉的低级动物,我也永远会好好珍惜那些时光,那些独一无二的地方。
“晚安。”
想完这些,我无声地朝我哥的方向轻声说,这才安心闭上眼睛。
手术的前一天是个淅淅沥沥的雨天,雨一直下到第二天,但有可能在我手术的中途雨就停了,但那些事我不知道了。Cole在我手术的前一晚还特意来我病房鼓励了我,他推着他女儿的轮椅来我病房跟我扯谈,我哥特意买了一套玩具送给他女儿Ivy,依旧是以我的名义。
“Lin,”Cole看着我,“你真是这世界上我遇到过为数不多的好人。”
我沉默不语地看了他一眼。
上次是陈橦,这次是他,我总是会无意中遇到一些说话好听的老实人。
我不动声色地淡淡扬起嘴角。
那小女孩摸了摸我的衣袖,“告诉你个秘密,今天我过生日。”
我挑眉看了看她:
“但好像这个房间的人都知道。”
我擡眼又示意了她一下,“怎麽?想听生日歌?”
她不说话了,我心里暗想:
小孩子脸皮真是薄。
算了,怎麽好总是欺负一个小孩?
我清了清喉咙,突兀地唱了一句:
“Happybirthdaytoyou……”
Ivy的父亲Cole看着我笑起来,也跟上了我的歌声,我朝我哥努努眼,他便把藏在背後的手拿出来,迅速扯了一下手上的东西——
嘣!
无数细细小小的彩带和细闪从Ivy头顶掉下来,这个小姑娘睁大了眼睛和嘴巴,看着头顶掉下来的小彩带,然後下一秒眼睛亮晶晶地笑出声。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