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天有着远超过同一起点的人的体能和极度发达的运动神经,并且自信能够跑到第一名。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就当他得意的想要回头看看远远落後的人群时,蓦地发现,林栀就不紧不慢地跑在他旁边。
见他看过来,还能悠闲地龇着大牙跟他乐,“hi~”
他一开始完全不可置信,心想,老天爷你有我一个跑得快的天才选手不就够了,怎麽还有一个啊可恶!
他跑得更快了。
然而一偏头,那个阴魂不散的身影还是笑着挥手,“hi~”
渐渐地,他妥协了,他接受了现实。
他安慰自己,在这条路途遥远的艰难旅途中,有个跟得上他速度的同路人也不错。
于是他做出了热情而友好的回应。
他微笑,说——
“hihihi!hi个头啊你!魔鬼!”
哼!果然还是很气啊喂!
如果不是後来两个人的主攻方向不一样,恐怕时夕真的会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天气里,疯癫地在大雨中狂奔丶呐喊。
他会浑身湿透地张开双臂,任由大雨冲刷他俊俏的脸蛋子上的泪珠儿,对着天空大喊出那句古话。
“苍天啊!既生瑜何生亮啊!”
苍天说不定还会应景地降道雷,劈焦他。
但毕竟两个人都跑得太快,没有什麽可以说话的对象,天才也有情绪的呀。
时夕接受了这个跑在他旁边,甚至有时候隐隐超过他一会儿的家夥。
但是他们仍然关系平平,勉强算是朋友,偶尔同行。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都说两个人友谊更上一层台阶的契机一般都是,两个人共享了彼此的秘密。
时夕先发现了林栀的秘密。
那是他们十五岁那年冬天的某个平常的日子,他们正处于准备博士生毕业论文的紧要阶段,两个人都成天泡在G大的实验室里。
那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去林栀那边的实验室,催她吃午饭——她永远不记得饭点!
“您好,我找一下Gretel。”他对着外接通讯器说道。
门打开,一个蓬头垢面的穿着皱巴巴的实验服的男性,睁着困倦泛红的双眼看了看他。
“是你啊Lukas,Klein不在,她今天就没来,嗯,你不知道麽?”
他天天来找Klein吃饭,大家都以为,这两个少年天才的关系肯定超级好来着。
时夕道了谢,准备抛弃这个虚假的小夥伴,自己去吃饭。
但是,他的脚步顿了顿,万一她是生病了怎麽办呢?
她的家长,Klein教授夫妇,最近去别的区参加访学活动了,她没有别的家人照顾的,万一她病的死掉了,就没人跟他斗嘴玩儿了。
“那不行!”,他想着,还是买了食物,去了学校旁林栀的小公寓找她。
叩叩叩丶叩叩叩
“魔鬼魔鬼,活着没啊!”,他把门敲得梆梆响。
久敲没人应,他只好按密码,说实话他不喜欢这样,搞得好像他们关系很好似的,哼。
“我自己开门了哦!”
一进门,他就被一股浓郁的信息素味道冲的直流眼泪,要知道淡淡的栀子花味或许令人心旷神怡,但是百倍千倍浓度的栀子花,就像一颗香气炸弹,一下子爆开,炸的他头晕脑胀,鼻腔发酸。
嗯?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