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又帅又有能力,而且还很温柔。吻技一流,技术也好。他这个人工作很忙,有时候会弄混品牌方寄过的衣服,但却记得我所有的小癖好,还每天像监工一样监督我吃饭。
我是个神经病,心里想事情的速度跟不上我行动的速度,但你总是能理解我,好像我想的任何东西你都能领会到,为什麽会这麽聪明
写到这里,我想起小时候,有一次睡在床上,我问林远珩:
“就比我大一岁而已,为什麽我要叫你哥?难道我什麽事情都做不好吗?”
当时他说:
“你长大了就都能做好了。”
我说,那你呢?
他当时答非所问地说,长大了我也是你哥。
老家那条路没修的那会儿,高考结束我跑回家,隔着老远就看到我哥在楼下等我。他看到我之後像疯了一样朝我跑,结果半路摔了一跤。
那个时候是夏天,短裤短袖胳膊腿都露在外面,摔一跤腿上就破皮。我印象很深的,当时他没停顿地爬起来继续跑,直冲到我面前,然後从後面变了一朵百合给我。
那百合是隔壁店铺新开张时过路顺的,他像个宝贝一样揣在身後,藏得小心翼翼的,连摔的时候我都没看到那花。
现在一想那时真傻,但原来我那时就那麽幸福了。而那样的幸福,我竟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我知道我这个人磨人得很,就算有时候开心也容易想着想着变难受,但每次想到林远珩,就算会哭也是心甘情愿的。活了这麽久,这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像他一样对我这麽好的人,我有时候想,人不就是活一口气活几个瞬间吗?这辈子体会过这样的好了,就算是下一秒死了,好像也不亏。
我把笔一丢,感觉怎麽写都很苍白,彻底写不下去了,低下头忍不住发起愣来。
我强制自己擡头看向窗外的落叶,觉得自己又犯病了。
我把那张纸捏成纸团,丢进垃圾篓子里,然後坐在写字台前发呆。
窗外的天台上有一只走路像跳舞一样的猫,它身上橘色的绒毛像是一朵在稻田里呆久了被染上颜色的蒲公英,被风一吹,那些绒毛就随风飞舞。
我身後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抹掉我眼眶里残留的眼泪,那触感很熟悉。
我哥蹲下来握着我的手问:
“怎麽了?”
他身上是Carry新款时装模特的限量版,身上还有未来得及抹干净的彩妆杂粉,脸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我别过脸去说没事。
我哥板过我的脸,我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他。
一秒,两秒,三秒。我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然後抱紧。
这个大傻子。
我想到很多很多,觉得这人真傻。他怎麽一直都对我这麽包容,一直这麽惯着我?我把脸抵在他肩膀,整个人靠在他身上小声咬牙说:
“你怎麽这样啊,林远珩。”
“哪样?”
他连询问的声音都那麽温柔且认真,我又忍不住难受起来。我哥看不到我的脸,这会变得十分没有眼色,居然像安慰一样摸了摸我的背。他这一摸,我就忍不住落下一滴泪来。
本来不想无病呻吟,但有时候情绪就像开了闸门的洪水,我越哭越忍不住,觉得自己像狗一样无耻,後面就变成了哽咽大哭,彻底收不住了。最後哭着哭着,竟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地睡着了。
後来无意间,某次工作回来我在我哥的电脑上搜一个东西,意外地发现他的搜索记录:
“日子开始变好,老婆为什麽会哭?”
下面的搜索回复:
“你觉得日子好她不觉得日子好,这就出现问题了呀。你太自私了,只顾工作不顾家,你老婆没安全感,你还觉得日子好?”
“别不是出轨了被她无意发现了吧?在外面不要沾花惹草,女人第六感都是很准的。”
“Emo了,如果是生了孩子的话,有可能是産後焦虑,容易引发抑郁症的,要好好关照,千万要好好呵护你老婆。”
……
我把电脑合上。
晚上我哥回来,我耐心地等他洗完澡後主动问他想不想,他却反过来问我想不想。
我说想,然後又问他想不想。
他说,你想我就想。
还说了什麽忘了,主要就是两个人扭扭捏捏地互相担心,迁就对方问了一顿话之後就开始做了。
我有意表现得疯狂一点,想让我哥尽兴。其实我觉得这种事後亡羊补牢的行为有点无耻,但事实证明很有效,因为他有没有尽兴我不知道,反正我是已经没有兴可尽了。
中途我握住他的手:“……不来了。”
他的手用力抚过我的脸,我听到他低沉的嗓音:
“可是我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