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子岚:龙血玄黄
【易子岚】
我又做梦了。
不知为何,这些天里睡不安稳,总是梦见小时候的事。梦见被疯道士骗上山学剑,和同样被骗的师姐师妹们一起,寅时起子时睡,每天累得像犁了三百亩地的老牛,一刻不得歇。那时候疯道士是真疯,我们学不会,她便将我们关在黑屋里,吃泔水,抽鞭子。被打断了胳膊腿的都有,没人管,算她们倒霉。
被抓上山的人都是武学天赋极好的女孩,我在她们中间是最笨的一个,也挨了最多的打。但是後来姐妹们学了剑,决心反抗,要联合起来逃下山去。大家一起烧了山上的道观,差点把疯道士烧死在里面。
出乎意料的是,疯道士没拦我们。她只是把所有人召到一起,告诉所有人:你们这些人,如果想要过上一眼看到头的生活,现在下山。如果想要过上一眼看不到头的生活,留在这里,和我学剑。
大家都扔了剑,各自下山去了,但是我鬼迷心窍地没有动,最後留在了山上。我是所有人中间最笨的那个,在这方面也一样。
这麽做的好处是,在我被易恒昏迷着绑上车送往北狄时,我有能力割断绳子,抽刀杀了一车的北狄人,逃进朔北边塞。而这麽做的後果是,在其他姐妹们纷纷往易府送喜帖请我喝喜酒满月酒时,我还满身是血灰头土脸地蹲在寸草不生断粮一年的朔北城楼上,和饿死的老鼠抢新鲜的树皮渣子。
我翻了个身,从梦里清醒过来。这一天是四月廿七,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朝阳露出血一般的颜色,让我很喜欢。我将衣服穿上,推了推枕边的人。他睡得很死,看来昨晚给他灌的药剂量很足。
我站起身来,反手将被子盖到他的身上。他不知梦见了什麽,一直在迷迷糊糊地喊我的名字。我最後看了他一眼,没有多留,取下墙上挂着的剑,推门而去。
苏大哥正坐在外面等我。他醒得比我早,也可能他根本就没睡。昨夜他陪着易子安演了一出找人的戏码,一直演到凌晨。没想到苏大哥看着安安分分,实际上不管是杀人还是骗人,都一点不含糊。
见到我时,他将一份战报交给了我。一份凌晨刚从前线八百里加急过来的战报,跑死了两匹马。
“怀逸,你的判断很准。果然在昨天破了城。”苏大哥垂下眼去,神色悲伤,“你不带他们俩走麽?”
“不带了,可别让他们两个胆小鬼再上战场了。当时在城里被关了十个月,两年了,他们俩现在还睡不好觉。再说了,他们俩连鸡都不敢杀,去了也是拖後腿。”我摇摇头,笑道,“墨城将军缺的是先锋大将,他们两个不是该上前线的人。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事情要做。”
“他们若是知道你这样不辞而别,会很难过吧。”苏大哥叹气道。他的言外之意是,如果我没能活着回来,连最後一面都不让他们见,对他们而言未免太残酷了。
“难不成让他们俩在城门口抱着我的车轮哭哭啼啼?太肉麻了,这我可受不了。苏大哥,就是因为你最能拎得清,所以我昨晚才没灌你的。不过我也不难过,毕竟终于可以不用再假冒别人的身份,真正为自己活一次。”我强笑,掩盖心中的悲伤。
我知道此去一别,九死一生。如果我真的死在了前线,那麽今天就是我最後一次见他们的面。
“怀逸……你都不给他们留封书信之类的麽?好歹也是个念想。”苏大哥犹豫道。
我摇了摇头道:“那种东西没有什麽用,不过是让人徒增伤感罢了。苏大哥,等他们醒来你告诉他们,他们若是想再见到我——就把皇帝保护好,把令牌取了,在我被杀掉之前。”
苏大哥又叹了口气,擡头看我,迟疑着问道:“怀逸,你要和你大哥易子安告个别麽?四年里他一直在找你,想来很看重你。”
提及易子安,我沉默了片刻。我嘴角动了动,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不是我的兄长,他是易家大公子,他在为北狄人做事。他一直以来寻找的都是记忆里听话的妹妹,而不是今天这个站在他对立面的易子岚。在他心里,家是远远大于国的。我和他不一样,因为我没有家,只有国。”
我向前走去,提着剑和雨伞,踏着晨光一路走出了大门。朝霞的颜色像极了北风中呼啸的猎猎作响的旗帜,像极了染透我征袍的温热粘腻的血。
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因此我盯着那抹霞光,看着它像战旗一样光辉灿烂,烧灼着蔓延了整个天际。
两年前奇袭队出营那天,我也是望着那样一面鲜艳的红色帅旗,怔怔地出神。我一直渴望成为先锋大将,那面旗子是我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那天我对身旁的将士说:“明天一早,用它为我和将士们裹尸回京吧。”
到此时此刻,我仍然想对苏大哥说这句话。马革裹尸,这是一个战士最光辉的尊严。我渴望我的尸体沾满自己和敌人的血,变成惊心动魄的红。我渴望躺在一片血泊中,用剑刃下的头颅书写全部的荣耀,然後任由史官将我的名字镌刻在丹青诗行之上,光耀万世。
我登上了苏大哥为我准备的马车,出城向北而去,没有回头看一眼。
可能因为在马车里颠簸的缘故,我睡得格外不安稳,老是梦见以前的事情。
我又梦见四年前逃进朔北城里的事。那时候战争还没开始,我扮成士卒藏在军士之间,每天训练阵型,站岗守城。
我的僞装并不高明,在我打擂台时赢了全营的将士後,墨城宇将军注意到了我。他几乎一眼看穿我的女子身份,但他没有戳穿。他说我是他见过最有军事天赋的人。他格外赏识我,于是让我做了营里掌军的小校尉,教我兵法谋略和治军之道。我很快出师,成为了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将领。
我总是渴望战争,正是在等待战争的时候,我遇见了姓修的和姓风的两个家夥。
那次北狄人小范围劫掠周边村庄,敌军不过几百人。即便如此,终于等到了出战机会的我仍是兴奋之至。
那时候姓修的刚被发配过来,他是个文弱书生,打起仗来笨手笨脚,挥着个破烂长矛摆来摆去,比唱戏的还滑稽。北狄人的大刀砍下来时,他差点被砍成两截。姓风的因为刺杀太子的事对他心怀愧疚,替他挡了一刀,自己倒在地上,这两个人倒在一起等死。
我实在看不得他们的笨样,于是将他们二人拎着後衣领拽了回去。
後来我们三个慢慢玩到了一块。虽然他们俩武学上没什麽可圈可点之处,但是脑子都很好使。
姓修的能预测未来很多天的天气,精确到十几天後几时几刻落雨,分毫不差。营里的人都叫他半仙,他这样的人来当兵实属可惜。
姓风的轻功极好,会打探情报。他给我们带回来的敌军动向都极其精确,比哨骑效率快上很多。墨城宇将军任命他管理全营哨探,他也不辱使命,完美完成了每一项任务。
我们慢慢成为了挚交好友,在围城的十个月里跨越生死,活到最後。
那天晚上,姓风的探出了北狄人私藏的粮草营,姓修的看出了大雾。我便跟随他们的指示,烧了北狄粮草,为这十个月的炼狱生活宣告终结。
他们两个在战争之後心理受到了很强的冲击,一直被心魔困扰,无法再在军营待下去。而我的身份也即将暴露,于是我们选了另一个大雾天,连夜逃离了军营,去了南城。
墨城宇将军知道我们离开,但是没有叫人阻拦。他也知道我们在南城,还时常与我们通信。他虽然舍不得我走,但是并没有强留。他说他清楚我的性格,我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
来到南城以後的日子便舒心不少。我们找到了一家客栈,老板姓何。姓修的不知道用了什麽手段唬住了老板,让老板将他奉为座上宾,为我们三个开了两间房。我们就住在那里,白天吃喝玩乐,晚上喝酒吹牛。有的时候会把老板叫来,和我们一起打麻将。修齐能分毫不差地记住所有人的牌,因此我们三个几乎从来没赢过他,让他赚得盘满钵满。
姓修的喜欢写书,写完以後去给人说书,好评如潮。书店掌柜甚至将他扣在店里,叫他写不完一本不准出门。他每次都在店里磨洋工,夜半三更也不回家,等待忍无可忍的我冲进书店将他捞出来。
姓风的搞了一只鸟养,是风雨楼的海东青,收他弟弟妹妹给他的信。姓修的每天喝完酒就站在鸟前面,问我这只大鸟是红烧还是油炸好吃。每当喝酒没有下酒菜,他都用欠打的眼神往那鸟身上看,还说要把两条腿上的肉留给我。
後来我们在南城结识了苏大哥,与他成为莫逆之交。开客栈的何掌柜受到修齐的提点,改行去做镖局生意,乔迁新址,听说现在在南城混得风生水起。
我们离开客栈後便住进了苏大哥的私宅中,接受他的保护。苏大哥的理想是经世济民,与我们三个一拍即合。风泽爱国,修齐想复仇,我想追求功名,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