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宇沉默半晌,才开口道:“我现在觉得那篇提到你的文章,《善恶之念——白毛女和杨思筝》,真的很切题。对了,你小时候还走丢过?”
许小华点头道:“是的,给带到人贩窝里去了,是庆元哥救我出来的。”
前面一句还好,后面一句让刘鸿宇彻底懵了,“这咋还有元哥的事?”
许小华微微垂眸,笑着问道:“他没和你说吗?那他怎么和你介绍的我?”她突然有些好奇起来,向来面冷心热、不善言辞的徐庆元,在同学面前,是怎么提她的?
“亲戚家的妹妹。”
许小华微微撇嘴,“嘁,这还真是个中规中矩的称呼,我们俩家确实是故旧,可论不上亲戚。”
刘鸿宇有些好笑地道:“你觉得以元哥的性格,还能怎么介绍?”
许小华看他这副嘲笑的样子,有些不服气地道:“刘哥,你别看我年纪小,我可是庆元哥爷爷亲自指定的……”
“嗯?什么?”
许小华脸上微微一红,“孙媳妇”三个字,到底没好意思说出口,掩饰道:“刘哥,我和你瞎侃呢,这忽然诌都诌不出来了。”
刘鸿宇笑道:“小华,我觉得我俩这性子还挺搭,你有时候也有点嘴贫,你可不像是元哥的妹妹,倒像是我妹妹。”
又有些不解地问道:“既然你小时候被元哥救了,怎么还丢了十一年呢?我看那报纸上是这么说的。”
“因为他把我救出来后,自己反而又被逮回去了,我当年太小了,不认识回家的路,后来被养父领养走了。不久前,我妈才把我找回来呢!”
刘鸿宇若有所思地嘀咕道:“怪不得元哥这么照顾你,我就觉得不是妹妹这么简单,原来还有这么一段缘分,时隔多年再见,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小说素材……”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许小华微微皱眉,“刘哥,你在说什么素材?”
刘鸿宇忽然缓过神来,“哦,我正瞎编呢,”说到这里,忽然觉得前面穿着黑色呢大衣的身影,有些眼熟,问小华道:“前面那个,我怎么瞅着像元哥呢!”
“哪个啊?”
“就是那棵樟树下面,旁边还有一个穿着绿色棉袄的女同志一块儿的。嘿,这可是稀罕事儿,元哥平时可是独来独往的,我还头一回见他旁边有女同学呢!”说着,就往前跑了两步,戳了那位徐庆元一下。
徐庆元回头,见是刘鸿宇,皱着的眉头,稍缓了一下。
刘鸿宇瞥了一眼他身旁的女同学,笑问道:“元哥,我以为你还在实验室测数据呢,这是要去哪啊?”又像是才发现他旁边有女同学一样,有些夸张地道:“哎呦,这位同学是?”
女同学笑道:“你好,我叫沈凝,庆元正陪我去你们学校食堂呢!我这是第一次来,劳烦他帮忙带个路。”
“给女同志带路,怎么能说是麻烦呢!对不对,元哥?”
徐庆元没有理会他的插科打诨,“你今天怎么没去出版社?”他知道,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刘鸿宇就在出版社找了份兼职,平时都很少在学校。
“我这是特地来见小华妹妹的。”说着,立即朝后面的许小华招了招手。
徐庆元顺着他手的方向看过去,就见穿着一身蓝色袄子、灰色裤子的小花花正朝这边来,她的围巾遮住了半边脸,只露出额头和眼睛在外头。
许小华小跑着过来,笑着喊了一声:“庆元哥,”和他身旁站着的女同学点点头。
沈凝笑着问徐庆元道:“庆元,这个妹妹不是你们同学吧?看着比咱们小不少。”
许小华发现,这是一个挺好看的姑娘,菱形脸、柳叶眉、高挺的鼻梁,唇形弯弯的像月牙一样,就是不笑的时候,都让人觉得很亲切。
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袄子和黑色的裤子,梳着一对黑溜溜的麻花辫,发梢上有米色的丝绒蝴蝶结。
整个人看起来,很有书香气。
徐庆元给沈凝介绍道:“这是许小华。”
又朝许小华道:“小华,这是沈凝,我中学的同学,今天过来有点事儿。”
沈凝笑着朝许小华伸手,“小华,你好!”心里却不由轻轻打量了下这姑娘,她和徐庆元同学多年,对他的性格,算是有些了解的。
这个人,可能是家学渊源,也可能是天性使然,平时一心钻研在书本上,对书本以外的东西,似乎都没有兴趣,她中学的时候,明里暗里地示好过很多次,他好像都看不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