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如果常规思路无法解答,那就采取非常规手段吧。
模拟犯罪心理!
林逸的思维模式,进入了超常活跃的状态。
“假设,我是罪犯!”
“在正常的作案手法下,我该如何做到不留痕迹,甚至不留下证据。”
“又能操控他人自我伤害,让其自绝生命?”
“排除常规方法,还有哪些途径?”
“催眠?虽然理论上可行。”
“但是被催眠者受到刺激行为,便会苏醒过来!”
"药物?能麻痹全身神经的药物,多会使对象失去行动力,严重时还会导致昏迷!也不对!”
“催眠加药物呢?勉强可行,但实际操作性不高!”
“首先催眠就需要时间,其次,世间真有这样的药物吗?”
“根据国安的调查,死者生前与嫌疑目标的接触非常有限,都不足以构成犯罪条件。”
“五座城市作案,留下的线索更是寥寥无几!”
“若是不与死者接触,犯罪是否有可能实施?且如何令其服用某种药物?”
“我是否有同伙?两人,或是一个团队?”
“目的呢?人做事前总会有个目的?”
“想不通,难道真是超自然力量?”
林逸瞳孔微缩,心情跌至谷底。
但很快他便冷静下来,逻辑再度变得条理清晰。
“不,这仅是臆测,出现的可能性极低,应予排除。”
“重新推断。。。。。。”
“两个最显而易见的线索——控制!自残!”
“首先,控制一个人,不是那么简单,短期内不可能完成。”
“再者,自残行为往往反映了心理状态。”
“要让一个人自残,哪怕是催眠都难以做到,这与人类的心理逻辑相悖。”
“除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