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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夜小说>生字怎么写 > 第4章 林森必生精 山险易出怪(第2页)

第4章 林森必生精 山险易出怪(第2页)

黑蛋一连倒退好几步,心里犹在嚯嚯的跳:我的个娘唉,可吓死我了!

黑蛋本来是想去抓青蛙的,看到了吐着交叉信子的蛇,倒为青蛙担心起来:蛇就在跟前,你怎么不快跑?

谁知,青蛙不但不跑,怪事反而生了:那青蛙往后边跎着腚,像是拔河一样的两眼激凸的用力。可每当它呱的一叫,蹦起来,不但不后退,反而往前更近一步。那蛇嘴里像是有股绝大的吸引力,只要青蛙一动,不是退后,反而进一步向前。眼见得,青蛙挣扎到了蛇的跟前,奇怪的是它害怕的眼睛都要蹦出眶。却偏偏四条腿支愣起来,傻了一样,让蛇从容的从腿间穿过,一圈又一圈,把它箍紧。随着蛇身的蠕动,拳头大的青蛙,被束成大拇指般粗细,很顺滑的流进蛇大张的嘴。

黑蛋本来怕蛇,看到蛇吞青蛙吓得手麻脚软。

这天,回到家吃晚饭,在豆大的油灯下,黑蛋变颜变色的说了在小溪边,见到的蛇戏青蛙的情景。

老爹听完就笑,习惯的磕磕烟袋窝子:长虫那玩意记仇,轻易不能得罪它。

其实,好心的长虫多着哩,只要你不惹它,它还帮你干好事哩。

看到黑蛋瞪大的眼睛,老爹来了精神:长虫对咱们家就有恩哩。要不是,长虫帮忙,还不能有咱们一大家子人哩。听你奶奶的奶奶说:

从前咱们庄上,有户庄家人,一辈子没有儿。只有一个闺女。闺女长大了,舍不得嫁人,要给她招个女婿。招了半年没招到。这一天来了个后生,黄不寡廋的,还是个癞痢头吧,长了一身的脓疮,人没到跟前就是一股腥臭气。闺女不喜,可没办法,女婿难招啊。这一天,闺女去给男的送饭。男的耪地还没到地那头,要耪回来还得一会。闺女靠在坟堆上等,心烦,一会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耳边稀稀落落的响,睁眼一看,一条长虫肚子吃的溜圆,把送给男的一盘炒鸡蛋吃完了。闺女那个烦啊,一把抓住长虫的尾巴,提溜着一撸,把炒鸡蛋都撸到盘子里,长虫摔到草垛里去了。男的耪地回来,冲闺女笑笑,用煎饼卷起鸡蛋吃起来。闺女看看没事,提着篮子回了家。

她才进家门,就见男的红头酱脸歪歪斜斜的赶回来,往床上一躺,昏死了过去。闺女害怕啦,给男的茶,他茶不喝,就只见浑身冒汗珠子。迷迷糊糊过了一夜,第二天想给他请个医生。没想到,男的从床上跳了起来,床上脱了一层人皮。男的一身脓疮好了,面红齿白的,头也不秃了。后来,俩人成了亲,生了一大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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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汉子就是你太爷爷!老爹补充说。

这天夜里黑蛋做了几个梦,哪个梦里都有那条青蛇。

不过这时的黑蛋,已经不太害怕厌恶蛇了。

清早起来,黑蛋虽然从心底仍然很惧怕蛇阴森森的眼睛,可是却没有了厌恶感,蛇对自己的家有恩哩。

这天到山坡放羊,黑蛋心里虽然忐忑,眼睛梭巡着,很想再见到昨天的青蛇。那是条非常俊的蛇,一身青,就像穿着绿萝裙的水灵灵的大闺女。嘴里吐着火红的芯子,吞吞吐吐和走江湖玩大把戏的俊闺女那样神奇。

一连几天,黑蛋都没见到小青蛇,蛇葎子和其他灰暗的,风吹雨晒的石头块色般的蛇,倒也见过几次。不过这些小爬虫没有什么美感,只能能让黑蛋汗毛直竖,实在唤不起黑蛋的喜欢。

那是个立秋后的晌午,几场连阴雨,把山涧沟弄得充盈水清。只是秋老虎实在厉害,晒在人身上,油煎火燎,有种每个毛孔都在冒粘水的感觉。

酸枣子挂在枝头显眼的部分,很快红了半个,味道酸酸甜甜很刺激口水。都说金风未动蝉先觉,蚰子的灵性一点也不比它们差,在夏天的余热里,扯着嗓子活喊啦叫。

立秋了,冬天还会远吗?昆虫们抓住最后的时光狂欢吧!

它们调动所有的能量,竭力在歌唱,以求在剩余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旷世销魂的爱情。蚰子们似乎没有了顾忌,整个山野里,蚰子的叫声,就像台风激动起来的海潮。一个个雄赳赳的公蚰子,抖动着翅膀摩擦着腿,尽量展现自己的阳刚之气。雄赳赳的公蚰子身壮体健胆子肥,只盼得到美人垂顾,为了那一刻生命丢了又能怎么样。胆子肥的对些微的动静不再保持警惕,只是尽量展现生命的豪放,为了命中的曾经邂逅,真是看淡了生命。

说到这里,温文略微停顿,看着半仰脸,痴迷的看着自己的秋水盈:不只是人,任何动物都对爱情,抱有期盼和追求。

见秋水盈眼珠不动的满脸幸福、爱慕,温文继续讲下去:山野上正是飞鸟食物充裕的时候,林子间,灌木丛荆棘棵里,不时有鸟儿们起起落落,惊慌的大飞蝗和老绵丹(当地常见的蝗虫俗称),扑扑啦啦不时穿出,然后精疲力竭的不知肥了哪只鸟儿的口。

山间的夏天美,山脚下的峪底夏秋交际时更美。美就美在,到处都有果实,山野充满生机。

天太热,黑蛋今天没花大力气去捉肥硕的蚂蚱和老绵丹,只是摘了一大捧酸枣子,流着口水在树凉阴底吃。热风阵阵吹来,到了树荫下很快没有了脾气,像溪水样凉习习的轻抚着散热的皮肤。

羊儿都在惬意的吃草,偶尔也趴在小树阴下,眯着眼睛反刍。

闲适的黑蛋,很快就有了睡意,他不敢放倒身子睡。他怕蛇葎子钻进耳朵眼、鼻孔里,只是身子像是被山风摇动的小树,没有规律的前仰后合、东歪西倒。

就在黑蛋睡意阑珊,口水浸湿了裆下的小鸡。他听到了山溪边,树林折断,草丛劈散的动静后,有蛮横的吼叫:嗯哼,嗯嗯哼……

黑蛋不由得站起身来,带着模糊的睡意,手搭凉棚向声处看去。

我的个娘唉,一头牛犊子般大的野猪,背上的鬃毛乱蓬蓬的竖起。短粗的脖子,丑陋的脸,獠牙白晃晃的闪光,身子压麦场的碌碡滚子般健壮。正在哼哧着,喷着白沫,嘴拱脚踩,在撕扯践踏着什么。

这一带群山里,没有见过虎豹,狼倒是有,最多的还是皮粗肉厚,敦实豪横的野猪。小野猪倒还有点怕头,见人知道躲藏。野猪大了,那是天老大猪老二,连狼都不放在眼里。除了人,它没有天敌。就是人,碰到它脾气,没有趁手的家伙,也得躲避。如果说山里人最恨什么,偷吃家畜、偷走孩子的狼没排到第一,人们最恨的是野猪。它不但了脾气伤人,不知好歹的伤家畜,最可恶的是糟蹋庄稼。

山民们种的麦子、谷子、高粱,玉米,红薯瓜果,没有它不糟蹋的。野猪不只是自己吃,而是糟蹋,一夜能毁坏几亩地。

在这山丛里谋生的人,没有不恨野猪的,想着法子剿灭它们。弄得繁殖能力极高的野猪,在这一带山窝很难站住脚。每年都被人们有计划的收拾,能成型和人类抗衡的已经很不多见。

野猪到底在做什么?当时黑蛋不明白,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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