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的地方顶着太阳晒,不像山里有大树可以遮阴。
温烬被晒出了一脑门的汗,但是在面对哥哥的提议时还是果断摇了摇头。
“不要不要我不要。”
对于温烬来说,在爹爹身边待着就是最幸福的事,不管是多有趣的事情都不可能把他给勾引走。
狗蛋看弟弟拒绝的这么干脆,伸手挠了挠头,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新的花样出来。
“我带你去逮鱼?”
小孩子们一般都只敢在村尾那条小溪里玩,水最深的地方也才刚到膝盖位置,没什么危险。
村里的小孩多,大孩子小孩子几乎每天都要去河里摸一把,别说是鱼儿了,就连螃蟹都被翻得干干净净。
现在小孩们过去大多都是觉得小河那里凉快点,翻石头摸鱼很好玩儿,就算抓不到也无所谓。
“逮鱼?”
“对,逮到了的话,我们晚上就能加餐尝尝肉味喽。”
在狗蛋眼里,实际上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吃肉更幸福的事情。
温浮玉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屁孩就是想留在自己身边,在狗蛋说完后也很配合的说道:
“我也有好长时间都没吃过鱼了。”
一听爹爹想吃,本来坐在那里的温烬‘噌’一下就站了起来。
“肘,逮鱼喂爹爹!”
虽然狗蛋很清楚在那条小河里成功抓到鱼的希望几近于无,但是一点也不影响他每次去的时候都提前准备好各种工具。
自从好不容易弄到的东西被别人抢走后,狗蛋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身上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布袋子,真抓到鱼的话装在里面别人也都看不着。
在狗蛋带着弟弟去的时候,迎面正好碰到几个孩子,从他们卷起的裤脚不难看出来,他们刚从小溪那边回来。
平常狗蛋就不爱跟村里这些小孩一起玩,牵着弟弟绕开了他们。
到河边后,狗蛋蹲下帮弟弟把裤脚和衣袖都卷上去,看准一块石头缓缓掀起来,一只手伸进去摸了摸。
不出意外是什么东西都没摸着,狗蛋直接把石头给翻开,就连水虫都没看见一只。
温烬是个善于学习的好小孩,在旁边看哥哥摸了两次后,换了个地方就开始了。
刚伸手将石头掀开一道缝隙,手都还没有摸进去,就有一条三岁小孩巴掌长的白条游了出来,温烬满脸惊讶。
狗蛋在弟弟开始尝试后就没摸了,注意力放在了弟弟身上。
摸鱼是次要的,带弟弟玩才是主要的。
当看见那条鱼游出来的时候,狗蛋也很震惊,手上的速度要比脑子更快。
凭借他这么多年的经验,一把逮住了这条白条。
感受着白条在他掌心反复挣扎的动作,狗蛋这才回过神来。
鱼?这河里真还有鱼?
就他们目前待着的这位置,几乎每一块石头都被人摸过了,怎么可能还留这么大的一条鱼!
温烬对小河里的情况并不了解,单纯为他们成功抓住了鱼开心。
小孩巴掌那么长的白条在这条河里已经算大鱼,可温烬却并不满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