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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3页)

菲斯,这个名字唐德已经听了无数遍了,无论是从巴德曼口中,还是从雷蒙口中。

好像不管是谁,都说他是个十足十的恋爱脑,为了女人可以拼命的那种。

这和唐德印象里那些把女人视作衣服的辣手家伙可不同。

所以他一直也挺好奇的。

不过这次去见面主要是因为斯洛帮他处理了一个麻烦,既然他开口了,一点小忙总是要帮的。

然而等开车抵达菲斯音乐公司,跟着斯洛往里面走的时候,他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大厅和走廊周围晃荡着好多黑人,他们手里要么拿着小刀修指甲,要么靠在墙上抽烟用警惕的目光环视周围,甚至还有些干脆直接拿着枪站在墙角。

唐德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齐全的枪支型号。

他的眉头一下子就皱紧了,这种环境让他感觉自己很没有安全感,就像是走在缅甸被军队管辖的地区一样。

这就是黑人帮派大哥的排场吗?有些超出唐德的想象。

“斯洛……”他低声询问了一句,见斯洛回头问道:“发生了什么?”

斯洛耸耸肩:“不用担心,和你无关,只是菲斯老大他们和野狗那伙人打起来了。”

野狗?南边的帮派?

唐德忽然想起那天和吉米开车遇到的警察,淦,原来菲斯的帮派就是那起枪战的参与者!

很快,他就在原本巴德曼的办公室里见到菲斯老大,只是此刻巴德曼和雷蒙都不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现在也弄得乌烟瘴气的。

就连巴德曼珍藏的古巴雪茄,也被菲斯粗鲁的握在手中,大口的吸着。

还好他们现在去其他城市巡演了,否则巴德曼一定会心疼死的。

但现在来不及思考巴德曼,唐德被两个黑人小伙直接按在了沙发上,直视着菲斯。

菲斯是个光头,五大三粗,身上遍布纹身,唐德甚至还在他头顶看到了中文单词:叉牛。

叉牛?叉牛排?

哦不,是牛叉,该死,这纹身师怎么还反着纹!

唐德尽力压制着自己过于跳跃的思绪,还好菲斯老大下一秒开口把他的思绪带了回来。

“唐德,你不是白人?”

“不,菲斯,我是混血,父亲是一名华人。”

菲斯点点头,本来严肃的脸上稍微放松了一些:“那就好,不是那些该死的白皮猪就好,我讨厌他们身上的味道。”

停顿片刻,菲斯继续说道:“叫你来,是因为雷蒙说过,你的拍摄技术很牛逼,想找你办件事。”

第42章继续拍摄

“什么事?”唐德疑惑,难道要给黑帮拍个宣传照片放在网上宣传吗?那也有点太不把FBI放在眼里了吧。

“帮我的女人拍几张照片。”菲斯将一本杂志丢过来,唐德捡起来后,才发现是《T》,这是纽约时报下属的杂志,专门做具有先锋性的时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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