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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穿到七五年(第2页)

妈妈李淑珍是纺织厂的车间女工——十人小住里的小组长,一个月也能赚三十六块钱。

现在她住的房子,还是他爸爸在的时候,厂里分的四十多平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原主的爸妈都是孤儿,他们把爱都给了他们唯一的女儿。

所以原主从小就过着让同龄人羡慕的生活。

可是爸爸在五年前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在抓坏人的时候被捅死了。

因为爸爸妈妈只生了她一个女儿。所以只要她满了十六周岁,就可以接她爸爸的班。

四年前,在工会的介绍下,谢薇的妈妈和同样丧偶的纺织厂王景山走到了一起。

为了照顾谢薇的情绪,谢薇妈妈和王景山虽然登记了却没住到一起,他们各住各家。

直到两年前,王景山的儿子王东旺结婚。

王景山把他原来的二十平的房子,让给他儿子做了婚房。

他和他女儿王琳琳搬进了谢家。

王琳琳和谢薇同龄,初中都没毕业。

每家都有一个下乡名额,所以已经十七岁的王琳琳是必然要下乡的。

因为三年前,王景山为了不让儿子王东旺下乡吃苦。花了八百块钱给王东旺买了一份工作。

王景山在仓库做事,偶尔还得做装卸的工作。一个月只有三十二块八毛钱。还要养两个孩子,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

这八百块,基本都来自于谢薇爸爸的死亡抚慰金,和厂子当时给他爸爸的一些奖励。

到了王琳琳这里,家里已经拿不出钱给她买工作了。所以她只能下乡。

不用想给她报名下乡的,肯定就是她继姐王琳琳。

原主还特意去街道找街道主任确认了,这件事确实是王琳琳干的。

而且十几天以前就给她报了名,王琳琳居然一点苗头都没有露出来,让谢薇一点准备都没有。

昨天回家后,她就大闹了一场。

可惯会装白莲花的王琳琳还没等她动手,就“晕”了过去。

气的谢薇,昨天晚上就起了高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穿了过来。

她妈李淑珍知道谢薇要下乡的消息后,也跟王景山闹了一场。

听今天早上两人在谢薇门前说的话,两个人貌似和好了。

而眼前这个女孩就叫王琳琳,她的继姐。

谢薇眼看着王琳琳把还剩的一个半荷包蛋都塞到了嘴里,也没工夫搭理。

这会儿,她正内急,瞪了一眼王琳琳就冲进了厕所。

两分钟后,谢薇洗了手出来,家里已经没有了王琳琳的影子。

“贱人!”谢薇忍不住骂出了声。

谢薇看着自己的房门皱眉。

家里本来就是两居室,爸爸妈妈住主卧室,她自己一个人住次卧室。

谢薇不喜欢王东旺和王琳琳兄妹。

王景山和王琳琳住进来以后,她也不愿意和王琳琳一个屋住。

王景山就在客厅里,给王琳琳隔了一个小隔间。就是谢薇现在住的这个不足三平米的小屋。

后来不知道从哪里传出闲话。

说谢薇妈妈妈李淑珍对两个女儿区别对待。对继女王琳琳很不好。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客厅里的小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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