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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他睁开眼睛,险些被自己的梦逗笑,但也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的答案,没过一会儿便有了答案,他决定带方森去吃火锅。

车开到终点站,杨阮在广播的指示音中下车,向s市监狱的大门走去。

将近正午的日头明亮到近乎灼目,杨阮在附近选了棵树,去树荫下乖乖站好,明明是来接人的,却更像个被老师罚站的学生。

这棵树上的花开得正繁茂,一片深深浅浅的粉,杨阮叫不出是什么品种,只觉得明丽绚烂。他仰起头,看着透过繁杂枝叶投射下来的阳光,忽然意识到,现在是三月份。

十几分钟过去,铁门被拉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人,高挑,瘦削,头发被理得很短,是方森。

杨阮一眼就看到了他,方森向他走过来,一步,两步,越来越近,杨阮再也等不下去,一颗心脏剧烈地跳动,他迈开双腿,同时奔跑过去。

方森提前张开双臂,稳稳当当地将杨阮接住,“阮阮。”

有风拂过,抖落一树肆意盛开的花,纷纷扬扬的花瓣洒下来,落在两人的身上。

严冬过后的春日悄然已至。而方森关于春天的全部幻想,早已被他拥入怀中了。

作者有话说:

电影正式杀青啦。原本想把结局停在两人分别的雪地,方森不知道两人还会不会再见面,但下定决心会一直寻找杨阮,不过最终还是于心不忍,又补了一段,应该更贴合这部戏的名字吧。

节也会不受控制……

第一卷的名字叫“游园惊梦”,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因为《牡丹亭》题记中有一句“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而陆声和李庭在年少时的相遇,本来就是一场游园惊梦。

总而言之,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小李小陆闯关娱乐圈啊!

:“我看得到。”

钥匙插进锁孔,旋转时发出细微的咔嚓一声,陆声打开房门,回到许久未见的出租房。电影杀青之后,他没有回老家的那处居所,而是回到了相对方便的s市——他之前在这座城市的电影学院念书,也在这边租过一个小小的单人间。

房子空了好几个月,地面和家具上满是灰尘,尽管一路舟车劳顿,陆声也只能重新打起精神,把屋子细致地打扫干净。幸亏面积不大,彻底清洁一番也不算个大工程,做完这一切,陆声换好衣服,甚至没顾上去洗漱,直接倒在了床上,就这样沉沉地睡了过去。

或许是拍戏几个月以来的疲惫彻底得以释放,第二天再醒来的时候,居然已经是下午。陆声睡眠质量向来不佳,很少会一觉睡这么久,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仍然感觉没有完全恢复清醒。

陆声翻了个身,抱着被子发了会儿呆。以前总是太忙,少有这样的时刻,就算是重活一次,依旧没得到休息,毫无衔接的进了剧组,在那里他哪有什么属于自己的时间,一直被另一个人满满当当占据着——每天入睡前看到的人是李庭,次日一睁眼,眼前还是李庭。

现在再一回想,竟会生出一种不真实感。

当初他接到《春光,春光》剧组的试镜电话时,同样是在这样一间破旧灰暗的小房间,一切尚未发生,他两手空空。而如今,他已经是庄平电影中的男主角了。没有哪个艺人在意识到这件事之后可以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就连陆声也不可以。

陆声没忍住勾唇笑了笑,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真正的19岁的陆声身上,恐怕他会欣喜若狂,但他的心境早已发生了变化,甚至与出车祸那时相比也有所不同。

他确实热爱拍戏,热爱表演,甘愿忍耐多年的籍籍无名,一辈子投身于这一事业里,同时,他也过分迫切地想拥有一座奖杯来证明自己。可惜天不遂人愿。他死在前去颁奖典礼的路上,甚至永远没有机会得知影帝的名号花落谁家。至于现在……在外人眼中,人们只会看到他年纪轻轻便与名导合作,只要他自己不出什么差池,以后的路只会顺风顺水。

陆声却不再去想,拍了庄平的戏能给他带来什么、他会靠着这部片子取得什么成就,放下这些东西之后,他反而感到一阵轻松,即使以后不继续当一个演员,走到这里,已经值得了。

可是……

陆声躺在床上,后知后觉地想,他家里的沐浴露,和李庭身上的味道不一样。好像不如那一瓶好闻。每晚他们二人离得太近,他总能清晰地感知到关于李庭的一切。他的气味,他的声音,他的呼吸。现在身旁空空荡荡,可他早已习惯了枕边还会有一个人。

房间没有开灯,窗帘也闭合着,陆声在一片黑暗里,重新闭上眼睛,静默地出神。离开兰城前那一夜发生的事又重新浮现在了脑海里。

当所有人的戏份结束后,剧组在兰城举办了杀青宴,一顿饭吃到后半程,李庭却忽然离席,陆声只当他是去洗手间,结果直到饭局结束,李庭还是没有回来。

陆声心中不免疑惑,向人打听李庭的下落,可其他人也是才发现李庭不见了,根本不知道这人去了哪里。

所以李庭会去哪儿呢?陆声站在酒店门口,望着漆黑一片的夜空,弯月高悬,零零散散点缀着几颗明亮的星星。跟他给李庭过生日的那一晚很像。那天陆声不告而别,李庭等了他一整天,而现在李庭不见踪影,他仿佛感受到了一阵同样的心焦。等等,李庭过生日那天……他带着李庭去了天台,他们看到朗月疏星的夜色……对了,天台!李庭会不会去了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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