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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第1页)

沉默在大堂蔓延。

金鸿虎视眈眈地看着。

那种压抑到极点的气氛,一般人兴许还真承受不住。

然而陈云却一点都没有压力,不断琢磨演技方面的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金鸿似乎了耐心,他有些不耐烦开口道:“你想好没有?”

陈云看看拖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深吸了一口气道:“毋宁死,陈某亦不不入赘金府为婿!”

“好!好好好!”金鸿气极反笑,站起身怒冲冠道:“既然你自寻死路,那我便送你上路!”

说着,他怒气冲冲朝外大喊道:“来人!”

话音刚落,门外闯进来三名虎背猿腰的家丁。

金鸿也不和家丁多废话,直接伸手指着陈云,“将这小贼绑了!”

三名家丁上前便按住陈云,直接来了五花大绑。

陈云这回连挣扎都没挣扎,任由家丁们绑好。

金鸿厉声道:“我最后问一遍,你当真不怕死?”

“死,我当然怕。”陈云望向金鸿,毅然道:“金相国言我毁巧姑娘之清白,唯有以死才能谢罪,云虽非大德之人,亦知女子清白如完璧,今日我陈云若身死能换回巧姑娘清白,我愿被相国殛于堂!”

眼看陈云被绑住,金鸿反倒显得不着急了。

他踮着步子来到陈云身前,眯起眼皮子望过去,“你宁可身死亦不愿入赘,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入赘之耻吗?”

赘婿简单来说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仅要定居于妻子家,以妻子父母为亲父母,儿女要随妻姓,后代还必须承嗣母方宗祧。

而在古代,赘婿不仅是耻辱的身份象征。

甚至还是“奴婢”“罪犯”的象征,饱受欺凌与歧视。

例如《后汉书。严助传》记载:“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所谓赘子,就是赘婿的意思。

如果家人三年没有来赎,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由于赘婿一般出身贫贱,因此大户人家不会将嫡女嫁给他们,往往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

因此可以说,赘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会作为姑爷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学《诗经·葛藟》曾提到过赘婿的卑微地位:“终远兄弟,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故而,入赘为耻。

“非也。”陈云摇头,“金相国愿把家中唯一千金许配,在下并不觉得入赘金府为耻辱。”

金鸿惊奇道:“那你为何不愿意入赘我金家?我金家有万贯家财,以后还能助伱平步青云,我实在想不到你拒绝入赘我金府的道理,若是寻常人,恐打破头颅争先恐后想要入赘呢。”

陈云并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金相国,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见多识广,能替我琢磨琢磨吗?”

金鸿点头道:“什么问题?你道来。”

陈云认真异常看向对方,“你说人死后会去哪?”

金鸿一怔,笑道:“人死如灯灭,我如何知去哪?”

他为钟离权所化,怎么可能不知道人死后去哪?

只是这些话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看出端倪。

嗯,钟离权到现在都认为他演技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露出来。

虽然钟离权自信演技没问题,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就好像陈云的态度有点太自若了。

陈云点头赞同,“是啊,人死如灯灭,那要万贯家财有何用?难道生能带来,死能带去?”

闻言,金鸿眼中闪过莫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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