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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3页)

弘阔可汗有一对极为珍贵的金刀,一把被他赐给了长子塔木洪,另一把则被他留在身边,不过他依旧没将了了放在眼里,因为他刚才抵挡时并未用力,了了又是主动收手,所以弘阔可汗将了了当作是会些花拳绣腿的公主,之所以能杀死木罕,怕也是出其不意。

塔木洪没有告知父亲自己脖子上被刺了字,这对他而言是种耻辱,如果大汗知道,很可能会对他彻底失望,甚至于剥夺他的继承资格。

弘阔可汗说:“木罕太过无能,死了也要怪他自己,你叫什么名字?”

了了反问:“你叫什么名字?”

弘阔可汗只是称号,并非名讳。

“你是第一个敢问我名字的人。”

弘阔可汗越看了了越是喜欢,同时愈发唾弃丰国皇帝眼瞎目盲,竟将这样的公主拱手送人,真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原以为丰国皇帝会刻意送一位不受宠的公主过来,没想到来的不是一只小兔子,反倒是一匹桀骜不驯的小马驹!

“我叫斯日遮。”

“了了。”

“斯日遮在陇北语中,是天神的意思,你的名字呢?”

了了缓缓看向弘阔可汗,“终结。”

弘阔可汗对中原文化了解不深,原本他打算随意安置丰国公主,可现在他已改变想法,他喜欢这种冷冰冰又傲慢的女人,就像草原上的勇士永远会为烈马着迷,男人永远会为战争热血沸腾。

了了并不知道弘阔可汗的打算,她在想,如果就这样将弘阔可汗杀死,自己能够得到陇北吗?倘若弘阔可汗死去,而陇北人拒绝效忠投诚,要将他们全部杀光吗?如果全杀了,即便得到权力,又如何行使?

弘阔可汗与皇帝拥有的,了了全部都想要。

她想要成为比他们更强大、更可怕的统治者,而统治者不能没有子民。

如果说修仙界令了了明白个人力量的重要,那么在这个世界,她开始渐渐懂得,有时权力可以胜过个体的强大,而她不曾拥有过,所以非常想要得到。

在了了思考时,耳边忽地响起几声清脆铃响,她低下头,发现是弘阔可汗,他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一颗铃铛,正巧了了坐在马背上,他便将这颗铃铛系在了她左脚脚踝。

——只有狗才会戴铃铛。

第36章第二朵雪花(六)

“这铃铛与公主很相配。”

弘阔可汗大抵是笑着说的,不过他胡子那样厚实也没人看见他笑或不笑,而了了压根没听弘阔可汗在说什么,她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颗铃铛上。

平心而论,这是一颗很是小巧,甚至有几分精致可爱的铃铛,系在了了脚踝上也并不丑,在修仙界时,师姐还曾经用鲜花给她编过花环,了了戴在头上从不感到讨厌。她不喜欢首饰,项链也好手镯也好,一切身外之物都令了了感到被束缚。

但这颗铃铛是个例外。

师姐会给她套上一只镯子,了了感觉累赘,也会给面子带上一会儿,而这颗铃铛,它令了了感到被羞辱。

奇怪的是了了虽不喜欢,却并未取下,她轻轻晃了晃腿,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了了想,比起来还是骨头碎裂的声音更好听。

她翻身下马,问:“我住哪里?”

弘阔可汗将安置丰国一事交给了大可敦,大可敦为了了准备了一座很是气派的新营帐,侍女们捧着生活用品鱼贯而入,很快便将东西一一安置,了了还戴着那颗铃铛,其实她更喜欢弘阔可汗的营帐,不过眼下恐怕难以得到,只好勉强将就。

她走路时,铃铛几乎不作响,这并不是因她仪态美好,仔细看就会发现,铃铛的缝隙处已被细细的冰霜所冻结,六公主不解又不敢问,以了了的性格,怎么都不该默认这颗铃铛的存在,可她为何不自己摘下?难道是害怕?

在六公主百思不得其解之时,陇北的侍女在大可敦的安排下送来了新衣裳,陇北人的衣着服饰与丰国截然不同,换上这身衣裳,则代表丰国公主从此之后便成了弘阔可汗的人,将要在陇北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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