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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奚瞳咽下口中的佳肴,看向陆忧:“赵臻位高权重,长得也好看,个性也不错,挺好相处,我想跟着他,不是人之常情吗?”

在场之人皆是满头黑线,别的暂且不论,就说太傅大人手起刀落就把陆憧的腕子捅了个窟窿出来,就很难让人觉得他好相处啊……奚瞳大抵是想往上爬想疯了……

陆忧则敛了眉眼,夹了一枚鸡爪放到面前的碟子里:“不行。”

陆忧这两个字说得极清晰,奚瞳看他一眼道:“好。那我想跟着公子去京城。”

陆忧抬眸,看向奚瞳:“就这样?不再求一求?”

奚瞳唇角微弯:“我若坚持,公子会松口吗?”

“不会。”

“那我为何要浪费口舌?”奚瞳双瞳清澈:“所以公子能带我去京城吗?”

“可。”陆忧没有犹豫,他本就想带着奚瞳的。

“我还要带着紫虚。”奚瞳继续说。

“可。”陆忧答。

奚瞳点头:“我吃饱了,也累了。你们慢用,我去休息了。”

说罢便起身离开了。

陆忧点了点头,继续吃饭。余巍咬着牙看奚瞳的背影,这女的到底为什么这么横……

同样含恨的还有承桑绿绮,她从午宴结束,便想着如何求陆忧带她上京,几个时辰里,她心中演练了千万遍请求陆忧的姿态与话术,可奚瞳居然这般轻易就做到了,而且以如此自大狂悖的姿态做到了。凭什么……她凭什么……

奚瞳确实困了,但回到通铺,并没有着急洗漱睡觉,她拿下头上那生了锈的铃兰簪子,簪尖之上,残留着赵臻已经干涸的血迹。

她拿出枕头下的一方鹿皮,沾了一点水,轻轻擦拭它。

她升仙时,渡她过仙门的引仙人说,她可以带一样凡世之物以作留念。

鬼使神差地,她选了这枚簪子。

这是她十七岁生日时,赵臻送她的贺礼,同时还送了她一句话,他说在臣心里,公主就如这铃兰花一般,清隽美丽。

奚瞳知道他的意思。

铃兰并不是中土的原生花朵,而是西洋外藩引进的。

花开纯白,花型如铃,纯美至极,然而铃兰……有毒。

赵臻这是讽刺她呢,说她形貌无害,但毒气淬心。

奚瞳想到这里,不由觉得好笑:“我对别人良善得很,唯你让我狠毒非常,赵臻,不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吗?”

……

这一夜奚瞳睡得很不安稳,许是和赵臻重逢的缘故。

她做很多稀碎的梦,长秦王宫的人生已经距离她五百年之久,可赵臻的出现,让那一世记忆蒙上的尘土渐渐散开,又变得明晰起来。

那时,她曾见过已经是枢密使的赵臻跪在地上,为出宫游玩归来的父亲,拭去鞋袜的尘土,也曾见过赵臻匍匐着,收拾丞相在宴会上摔在地上的汤碗。她从来不知,一个人奴颜婢膝能到这种程度,原来权力真的会让人变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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