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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谁说我是花瓶14(第1页)

“臭小子,你说二十五岁就不当医生了。眼看就要二十五了,赶紧回来继承家业,累死老子,天天管这一堆烂摊子,烦得要死。”

挂断电话,江清朔颇为无奈。

由于江清朔对从医有点兴趣,他大学学的是医学专业。

但他父母又只有他一个儿子来发扬光大江氏房产,他只好许诺,等二十五岁玩够了就回去继承家业。

现在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所以他说回去给明欢做饭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开玩笑的。

江清朔说要送出去的那一套房子就是他们江氏的地产。

想想自己要成为明欢最大的粉头,江清朔就觉得不可思议。

这可以说是他这二十多年来最疯狂的事情了,最恐怖的是,他居然甘之如饴。

江清朔无奈摇摇头,继续低头写自己的辞职函。

明欢这头也接到了张姐的电话,“欢欢,一个星期后就是《天下风云》的首播,现在投资方的意思是不要特意澄清,好为电视剧的首播维持热度。”

明欢笑了笑,资本家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只是恰好与她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就在这时,她的门被敲响了,她透过门上的猫眼看到是沈夜在门外。

她打开门,沈夜举着稿子兴冲冲地跑进来了,“欢欢,我写出来了。”

他满面喜色,甚至高兴地想要跳到明欢怀里拥抱她,由于身高差,明欢伸出一根手指只抵到他的脖子。

“诶~站住,有事说事。”

“噢。”沈

夜乖乖站住。

“我唱给你听呀。”

明欢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递过去,“唱吧。”

听完后,明欢才真的发觉到有感情和没有感情的区别有多大。

之前听沈夜唱歌,她只是简简单单觉得旋律曲调很好听。

可是现在听他唱歌,似乎真的有种甜蜜与酸涩交织之感,让人不觉回忆起自己年少时那一段青涩美好的爱情。

仿佛可以看见,替受欺负少女打架而受伤的男孩冲着少女不在意地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一排牙齿。

女孩却抽噎着,低头心疼地替他擦拭伤口,擦着擦着,一滴眼泪不受控制地落在了男孩子的手上。

酒精刺痛的伤口都没有使男孩皱一点眉,女孩的一滴泪却让他慌了神…

明欢从歌中回过神来,“很好。”

当真正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一定不是各种华丽的辞藻要如何堆砌起来夸奖,而是一句简单的很好。

沈夜笑得弯起了眼睛,眼睛里也没有如同之前眷恋明欢的眼神了。

“我也觉得很棒,欢欢,谢谢你。”

沈夜提出结束那段恋爱关系。

明欢点点头,对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恭喜你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音乐人的。”

沈夜有点受宠若惊地睁大眼睛,嗯地用力点点头。

“我会的。”

似乎想起了什么,沈夜抬头看明欢补充道。

“欢欢,那我们现在还是朋友吗?我想要请欢欢和欢欢未婚夫吃饭。”

“当

然是了。”明欢肯定地回答。

只是她想起似乎还没有请过江清朔来过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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