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萧凌略想了想,还是拿出了两只猎到的大野猪,与众人分享了一部分。
“海根哥,我也不一个人吃那两只大野猪,一人二十多公斤,怎么样?”
王海根一愣,不由的挑了挑眉头。
“萧凌,你说的哪里话,你以为你海根哥是谁啊?我们可不像宋老七那样,会去偷别人的东西。”
萧凌看出王海根的怒意,赶紧赔着笑脸,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海根哥,你错了,这两只大野猪有一百多公斤重,我一个人根本搬不动,与其让这些野狼虎豹弄走,还不如送人。”
看到萧凌一副真诚的样子,王海根脸上的表情稍微缓和了几分。
“说的也有道理,但我们东北人一向以礼相待,既然你这么慷慨,给了我一百多斤的肉,我也不能不给你面子。”
说完,王海根看了一眼自己的朋友。
他从篮子中拿出两只鸟,长得有点像是山鸡。
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它和一般的山鸡有些不同。
“这些都是我们猎杀的双足飞龙,原本还想着把它们送到供销社,换取一些粮食和食用油,不过你运气好,就送给你了。”
这只飞龙,又叫花尾榛鸡,是山里的一种稀有美食。
特别是配上野榛子,做一道著名的东北菜,香菇鸡。
那种鲜美的感觉足以让人咽一口唾沫,只是飞龙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想要抓到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所以,就算有了猎物,他们也不会留在家里。
这些东西,可以卖给供销社,换取很多日常用品。
也可以用来招待贵客,让主人扬眉吐气。
而在东北,以物易物,这是一个很有历史意义的传统。
比如一头小鹿,如果自己不能全部吃掉,就会和别的猎手换。
与其吃一头鹿,还不如一条鹿腿。
萧凌刚开始是拒绝的,后来王海根开口了,他才答应下来。
“如果你不接受飞龙的话,我们就不要你的野猪了,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萧凌只好答应下来,将这两只飞龙收了起来。
于是几个人就开始忙碌起来,将那两只巨大的野猪给肢解了,然后切成了几块,准备下山。
他们狩猎了这么多年,早就练就了一套好的猎刀,算是个不错的屠夫了。
剖两只野猪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没过多久,他就被切成了一块块碎肉,装进了篮子里。
“行了,我们快些离开这里,这里的血腥气太重,一些野兽循着气味而来就麻烦了。”
在王海根的指挥下,三个人扛着沉重的篮子,其他人拿着枪跟在后面。
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甚至还找到了一些榛子蘑菇,准备和飞龙一起煮了吃。
在这个过程中,小紫实在是忍不住,把脑袋从萧凌的领口里伸了出来。
突然,发现五六道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那小东西被吓了一跳,又往萧凌怀里钻了钻,偶尔探出头来,仔细观察四萧。
看到这一幕,王海根不由的兴奋起来。
“你连紫貂都抓到了?这皮毛倒是挺好看的,就是有点太小了,最多也就能当围巾用。”
小紫通了灵智,对人类语言也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