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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26 怪旦(第1页)

第26章26怪旦

认识戚眠和怪旦纯属巧合。

那时他还住在市郊,每逢夜晚与周末便横跨大半个城市,到位于市区的火锅店打工。在那里他攒够了购入新浪板以及更换住所的零钱,同时也攒够了对腥膻的生牛羊肉以及锅面上方永远撇不干净的白沫的厌恶。

火锅店的生意蒸蒸日上,他的薪资也随之上涨,何况老板在不知从何处听说他原是宁大学生以後对他异常照顾,这让他不解了很久,直到某天从老板的神情里读出几分“大庇天下寒士”的自豪才终于恍然。虽觉羞耻,但这毕竟帮他省下不少体力累活,因此他自是欣然接受。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在堪堪攒够零钱时便立刻请辞。这是由于烟味。

店内禁止吸烟的标识对于醉酒後的中年男人而言总是形同虚设。尽管经过一次严厉整治後终于有所收敛,但他们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缩,便在饭局的间隙去往店外吞云吐雾,随後带着一身尚未散尽的烟草气味回到座位。烟与他们皮肤表层的汗味以及各种食材的气味混在一起,与店内潮热的温度共同钻进他的鼻腔与咽喉,时常逼得他反胃作呕。

与烟味同样讨厌的,还有在临近打烊时间依旧烂醉如泥的顾客。怪旦就是其中之一。但不得不说,所谓人如其名,在这些令人生厌的醉鬼里,怪旦也是最怪的一个。

在後厨听见有人唱歌时,他和正在洗碗的大叔对视了眼,交换了一个无奈却了然的眼神。“去看看吧。”叔说,手里动作没停,“看着点,别又唱着唱着拿酒瓶砸自己头了。砸了也赶紧叫救护车。”

他认命似的叹口气,简单擦了下手拨开挂帘。零点五十,距离打烊还有十分钟,厅里只剩两桌,一桌正在收拾离开,另一桌就是那歌声的来源。唱歌的是个男人,穿件格子衫,看着却绝非程序员,应该是从微敞的领口处显出了那道蔓延至後颈的纹身的缘故。他穿着双不算干净的白色帆布鞋,鞋边整整齐齐摆着三只空酒瓶。要陆枫杰说起来,这喝得分明也不算多。

他视线上移,去找他手里的麦克风,意外地发现他并没有拿酒瓶,而是抓着一把金针菇。陆枫杰嘴角抽搐了下,倒是别致,虽然唱得不怎麽样,但是好歹省心。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人,头发随意地扎成马尾,发尾挑染成亮眼的蓝,双手撑住脸颊,对同伴的歌声置若罔闻。她整个人都背对着陆枫杰,因此他看不见她的神情,但是基于她的冷漠态度,他猜测她大抵是也喝醉了。两个人喝三瓶就醉成这样,酒量是有多差。

用餐区域只剩这一对男女,也不造成扰民,因此他没有立刻上前劝阻,怕扰了这位歌手难得的好兴致。等到时间走到凌晨一点,他底气十足地走到桌边,故作抱歉地道:“不好意思,我们一点打烊,该清场了。”

一般这种情况总是要多纠缠一会,因为醉鬼往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听不进其他讯息。然而男子的歌声瞬间停了,停得猝不及防,甚至让他有些受宠若惊。不过虽然停了,但显然他还没醒,因为他依旧就着那一大把金针菇,眼神恳切地问道:“你说我能当主唱麽?”

还没等他愣神,女子说道:“这你问他没用,你得问我。”

陆枫杰循声看去,意外地发现女子眼神清明,没有丝毫醉意。方才她竟是真的置若罔闻。他突然産生了认识她们的冲动。

“问你有什麽用?”怪旦耷拉下脑袋,丧气道,“你肯定说不能。”

“嗯。”

“为什麽?我们贝丶贝丶贝斯手也有主唱梦。”

“那你唱,看看谁要听。”

怪旦默了一秒,坚持道:“我想当主唱。”

女子不搭理他,转头对陆枫杰说:“不好意思啊,我来买单,我们马上走。”

陆枫杰笑了下,帮她处理账单,随口问道:“你们是玩乐队的?”

“是啊。”她说,“要来看我们演出吗?”

“我是主唱。”怪旦说。

“你们在哪里演?”

“一家酒吧,westward,就在这附近不远,去过麽?”

“没有。我家不在这里。”

“好吧。”

“你们的乐队叫什麽?”

“illusion。”

“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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