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後向吴容秉借了纸笔,然後背着他躲个角落里捣鼓。
吴容秉看到了,但他好奇心没那麽重。既她不愿让他看,他就没管。
更不会幼稚的故意偷偷站她身後去偷看。
叶雅芙在画轮椅的图。她不是工科出身,图画得自然十分潦草。
甚至,有些地方画不出来,她就直接上文字。想着到时候把图纸拿去给张书文看时,直接以文字的形式说给他听就好。
一张图折腾了半个下午,直到肚子有了饥饿感,叶雅芙这才想起来该去吃饭了。
叶雅芙对这县城不熟,便问了吴容秉哪家酒楼的饭菜最好吃。
吴容秉对这县城里的一应吃住倒是熟,从前不能说经常出入那些地方,但在县学读书时,同窗聚餐时,也没少去。
或是吃人家的,或是做东请客。
以前家里有钱,他自己也能凭本事挣钱,所以并未为银子愁过。不曾拮据过,花起钱来不说大手大脚,但绝对不会吝啬。
但现在,过了几年贫难的日子後,吴容秉的习惯和花钱理念多多少少也随之改变了些。
比如说现在,就一家三口吃饭,他就觉得没必要出入酒楼之地。
就客栈里的饭菜也能吃。
虽谈不上多美味,但足以饱腹。
“不若就在楼下吃。”吴容秉建议。
叶雅芙却同他有不一样的想法:“第一次进城,就想吃点好的。而且也不会天天吃,就去尝个鲜。”然後把儿子往怀里一搂,又问他意见,“康哥儿要去大酒楼里吃饭吗?”
康哥儿虽没说话,但那哈喇子早流了一地。
吴容秉见状,再没说任何反驳的话,直接带着母子二人去了城里最好的酒楼。
这会儿天色将晚,日落月升,正是晚市将起之时。
初夏时节,早晚温差大。正午时分出门只觉头顶烈日头昏脑胀,这会儿晚风习习,正是出门散步的好时候。
因为吃饭的酒楼离所住客栈不算远,又见时辰尚早,天还未黑透。所以,夫妇二人一致决定,徒步走去酒楼。
这样一来,既打发消磨了时间,又能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的晚市氛围。
看到街上的人山人海,叶雅芙由衷的再次感叹,不愧是小说里的世界啊,一个县城都能如此繁荣,那省城和京城又得繁华成什麽样呢?
经济繁荣的一个好处就是商业发达,商业发达了,国富民强。
但叶雅芙不知道,是只是这里如此繁荣,还是整个大燕都如此。
叶雅芙今日非得来县里最好的酒楼吃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尝一尝这里的菜口味如何。
她身为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人,手握各种後世美食的配方。或许,也从中发现什麽商机来,可略发一笔小财。
她细算过一笔账,虽然目前手里握住百馀两银子,手头上是宽裕。但耐不住花销也多啊。
首先,给吴大郎治腿,就是一笔大开支。
其次,他们在城里没有房子,赁屋子住得付赁金,每月固定有一笔开支。
再则,吴大郎得参加八月的秋闱。既要参加秋闱考,那之後的考试费丶报名费丶路费等,甚至还有买资料的钱,走师会友的钱,一起探讨学问时总得也花几个钱。这七七八八加一起,也是不小的开支。
最後,她还想买一匹骡子,再打一辆车。暂先买不起马车,总得弄个骡车使使,这样出行也方便很多。
各处都得使银子,那一百两经花吗?
不过好在,吴大郎读书人,能赚些钱。她也有点手艺,利用得好了,也能挣一笔。
但这事着急不得,总得慢慢来才是。
叶雅芙觉得这吴大郎的心态比起初见他时是好得太多了,此番就这样拄着拐杖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也丝毫不见卑怯之意。
不少人都走过去了,还会回过头来看他。甚至,对着他指指点点的,窃窃私语,他也都不在意。
只当是没瞧见,眉头都没皱一下,只继续走自己的路。
对此,叶雅芙心里很欣慰。
她自认为在这方面她是功不可没的,是她救赎了吴大郎。
对此,她心里很是有种成就感在。
并且在这种成就感的驱使下,叶雅芙对未来的生活更是充满了自信和干劲。
觉得只要好好努力拼搏,就会有锦绣前程等着她。
她在二十一世纪能混到快要年薪七位数,换个地方,也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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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很大,分为上下两层。二楼雅间,一楼是大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