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高明大惊:“你怎麽知道?”
程煜琛绝望地闭了闭眼,你对着镜子挤眉弄眼,是生怕这人看不见吗?
男人显然也无语一瞬,他没接话,一双眼睛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在他观察的同时,程煜琛也在打量着他,这人身上穿着一身精致剪裁的酒红色西装,上面没有任何牌子的logo,一看就价格不菲,手上百达翡丽的手表表盘被击碎,裂开成细密的蛛网纹样,内里的黑色衬衣下摆靠近小腹的地方有一处有明显的反光,看来就是他受伤的地方,拿刀的手很稳,一看就是练家子。
程煜琛心里有了答案:“外面那些人是来抓你的吧。”他似笑非笑看着眼前的人:“你猜我如果现在停下车来喊一嗓子,你会怎麽样?”
“哦?”那男人拉长语调,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那你猜,如果我坚持咱们是一夥儿的,他们会怎样?”
邬高明:……这人还敢再无耻一点吗?
“别紧张。”那男人无辜地耸耸肩:“深更半夜还能遇到,这算什麽?”
程煜琛面无表情:“算我们倒霉。”
男人顿了顿:“我并没有要拉你们下水的打算,只要送我到这个医院,我自会离开。”
“那可就难办了。”程煜琛单手支着脑袋靠在窗户上,完全不在意抵在自己要害处的匕首:“我们现在赶着去机场,和你不顺路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车子已经平稳行驶出一段距离,远远将那群人甩在身後,男人神态放松不少,周身也没有那麽紧绷了:“想送你的人天南海北都顺路。”
“黄泉路也是吗?”
程煜琛十分冷漠:“让你的人来接你,别告诉我你没有,我不信。”
“嘁”那男人撇撇嘴,当真掏出手机来打电话,只听他对着对面讲了几句话之後便挂了电话,车内陷入一阵长久的沉默,邬高明时刻观察着後座的动向丝毫不敢放松,生怕那个陌生男人伤到程煜琛。
视线里突然有什麽东西一闪而过,他皱了皱眉,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然而下一秒,他那侧的後视镜被一枪打碎。
“他们有枪!”
枪响声划过寂静的夜空,後座的两人不约而同回头看去,只见身後不知什麽时候跟上来两辆黑车,有人从车侧方探出半个身子,手里拿着一把寒光四射的手枪正对着他们开枪。
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子弹碰触到车子的金属外壳上发出“铛”的一声响,被击中的地方瞬间凹进来一块。
程煜琛:“不是哥们儿,你究竟惹的是什麽人啊?”
男人一边快速将这边的情况告诉手下的人,一边对司机发号施令。
汽车轮胎摩擦地板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司机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听从那男人的指挥,生死时刻,直接被激发了身体的潜能,把商务车开出了赛车的既视感,换个地图就能去参加巴音布鲁克的比赛。
又一颗子弹击中了商务车的後挡风玻璃,玻璃瞬间裂开,碎片四溅,两人本能低头躲避,一块尖锐的碎玻璃划过程煜琛的手腕,划出一道深红色的血线,与此同时,一股奇异的香气在空中弥漫开来。
那男人愣了一瞬,视线落在他手腕处,神色晦暗。
“你说,我现在把你交出去来得及吗?”
程煜琛舔舐掉手腕处的血,悄悄用衣袖盖住伤口。
“呵。”男人冷笑一声:“不如你先试试现在停车他们会不会把你头打爆。”
“啧。”程煜琛有些不耐烦了,他还着急赶飞机呢,他都和谢钱钱说好了,等到了机场来接他。
又是一个急转弯,那男人差点被甩到程煜琛怀里,幸而情急之下抓住了车门才保全了自己的三分薄面。
“啧。”程煜琛不耐烦地问:“你有经验,现在应该怎麽办?”
甩又甩不掉,干又干不过,像狗皮膏药一样让人厌恶。
“有。”
男人一脸严肃:“办法就是——坚持到我的人来。”
程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