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曼藜。”
“林曼藜,我爱你。”,今天观衆中似乎来了很多林曼藜的粉丝,他们对偶像的呼唤声不绝于耳。
伴奏响起,随着三号升降梯啓动,宋星云目送林曼藜的背影缓缓升空,出现在灯光闪烁的中央舞台。
前奏过後,林曼藜迷人的歌声,终于如同潺潺清泉一般回荡在舞台上空。
【歌词】
“把真情埋在心底,
将无谓装得彻底,
每当夜深人静想起往昔,
依然抑不住地叹息……”
现场观衆听得如痴如醉。
宋星云在後台,聆听耳畔仙乐飘飘,望着中央舞台上认真吟唱的林曼藜,那抹挺拔纤瘦的背影,与多年前,那个站在高校汇演舞台上的音乐学院女生,似乎重叠了。
时至今日,林曼藜在舞台上唱歌的时候,依然还是左手持话筒,偶尔会用右手的小拇指将散落的发丝勾到耳後。
还有的时候,会用右手跟随音乐节奏在空气中轻轻打拍子,一切都是那麽率性而自然。
唱到高音部分,她总有一个习惯性动作,右手会探向领口的位置,好像揪着领口下的什麽东西一般。
现在,她穿着礼服裙,根本没有领口,但她依然会做这个习惯性动作,一点都没变。
宋星云回忆起,林曼藜上大二的时候,似乎和家里人闹得很僵,据说父母本来想让她读商学院,但是她自己喜欢音乐,执意要读音乐学院。
後来,家人要找关系给她转院校,换专业,但林曼藜是个倔起来认死理的人,死活就是不肯妥协,于是两边就彻底闹崩了。
家人一怒之下,断了她的经济支援,她干脆就此对父母宣布独立。
于是,林曼藜大二的时候,除了平时做钢琴家教,又多了一份工——酒吧驻唱。
她驻唱的那间酒吧,叫做CoCo,是他们华都音乐学院,一个教西洋乐器专业的教授开的,酒吧里常常以歌会朋,举行小衆音乐会,也是华都市大大小小音乐人经常出没的场所,在音乐圈里挺出名。
那时候,林曼藜在酒吧驻唱,就已经特别受欢迎了,每天都会收到一大堆鲜花丶表白信。
整天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数不清的迷弟迷妹们,特地来酒吧门口蹲她的点儿。
宋星云知道以後,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心里老是暗戳戳吃醋,于是有空没空,总是抽时间来接她收工。
因为宋星云去CoCo酒吧次数多了,店里的服务生都认识她,知道她和林曼藜关系很亲近。
虽然两人没有特意正面表明过什麽,但明眼人看她俩平时那形影不离的腻歪样,傻子也能猜出来这俩是一对儿。
今儿看见她出现在酒吧吧台,服务生小哥忍不住打趣一句。“呦!宋同学来接林小姐了!”
“嗯。”,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宋星云还是点了点头默认。
宋星云扫了一眼空无一人的舞台,还有舞池里轻歌曼舞的红男绿女们,没看见林曼藜的身影,于是朝吧台後的小哥打听。
“曼藜,她人呢?”
小哥一边擦着酒柜上的高脚杯,一边指了指後面,“她刚下场,在化妆室卸妆呢!”
“谢了。”说着,宋星云径直朝酒吧後面的化妆室走去。
谁知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化妆间里传来一个男人聒噪的大嗓门。
“曼藜小姐,鄙人姓钱,叫钱英俊。”
“哦!对了,市面上的钱爹爹罐头您知道吧!那是我家钱氏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
“哈哈……”,男人讪笑,“话题扯远了,其实我非常欣赏曼藜小姐的才华,是你忠实的歌迷,自从你在CoCo演出以後,每天只要有你的演唱,我都会过来捧场的。”
呵!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个“铁杆粉丝”,还有完没完了。
“这是我今天特意从国外空运过来的999朵红玫瑰,我觉得只有世界上最新鲜丶最芬芳的玫瑰,才能配得上曼藜小姐如此高贵美丽的女人,希望曼藜小姐能够收下我的一点小小心意。”
化妆室门没关,半虚掩着,宋星云到了门口,直接目睹了这幕狂热男粉追星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