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是陆渝教我的。”程轲说。
如果是徐元或随便哪一个曾跟程轲陆渝一起打过球的人在这里,听到这话肯定都会瞪眼掉下巴以示震惊。
陆渝的球风很稳,什麽位置也都能上。平常和其他班同学放学打球时爱打专注拿分的二三号位,退可三分线外跳投,进可快攻扣篮,是得分主将。
但到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篮球赛,为了配合打球不按路数出牌的程轲,他就转而打控卫去了。虽然个高,但陆渝控球能力也很好,他了解每个人的投球特点,能在完美的时刻传球给位置合适的队友投球得分。
程轲打球更随意,且有点不顾队友死活。
具体体现在他投球都很准,无论哪种类型的球,如果专注自己投篮得分,程轲在球场上也依旧是学神地位。
然而他很没有协作意识,进攻被拦下时他只会思考自己该以哪种方式突破防线,而非先给队友传球再配合进攻。
徐元曾经很崩溃地冲程轲喊:“学神你考试时记忆力那麽强大,怎麽就记不下我给你比的手势意思啊!”
当时的程轲皱眉回忆了一下场上情况:“你在旁边?比了手势?”
徐元:“。。。。。。”是啊程哥我就在你右前方不到五米处。
程轲看不见徐元但看得见陆渝,甚至陆渝眼睛盯着球框扬手就要投球的下一秒,突然变换假动作将球往後一掷,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程轲却能像早已预料到一般,迅速从侧翼冲出接过球,投篮——稳入篮筐。
动作流畅而自然。
因此徐元等人得出结论,程轲不是不会打配合,只是要看对方是谁。
至于原因——也许这就是班级第一第二的默契。
衆人绞尽脑汁,恍然大悟。
另一当事人陆渝则对此没什麽感觉,毕竟他和程轲认识得更久,加之确实是他带程轲开始打的篮球。
应该是初三的某一个周末,由于参加竞赛需要留校,比赛完的下午没什麽事干,陆渝就在临时组建的竞赛班里问有没有想去打球的。
本来参加竞赛的人就不多,都是从各班里挑出的尖子生,去掉一半女生,就剩三四个爱打球的男生。人太少了也没意思,陆渝便敲了敲他临时同桌的桌子。
“你要不要一起?”
程轲做题的思绪被打断,冷着一张脸看他。
陆渝也就是顺嘴那麽一问,没想程轲真的答应他,本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了,却听程轲声音有些不自然地开口:“我不会。”
陆渝惊讶,按程轲的性格,不去就是不去,这个回答则是。。。。。。没拒绝他?
程轲看他神色变化,抿了抿唇,又转头看回试卷。
“这有什麽不会的?又不是打职业比赛,随便玩玩而已。”
陆渝一把抓住程轲还握着笔的右手手腕,难得这人有松口的生活,此时不撺掇更待何时。
“再说了都是陌生同学,萍水一相逢,谁在乎水平怎麽样。”
于是程轲跟着陆渝打完了人生中的第一场篮球赛。
後来一次体育课,男生内部组了两队打篮球,陆渝一队以两分险胜对面。
靠在网围栏上休息时,看着站在他旁边仰头喝水的程轲,陆渝有些唏嘘:“还好前两年你都在专心学习,要不然我三中詹姆斯的名号就要拱手让人了。”
程轲拧好水杯盖子,看了陆渝一眼,脸上一如既往地没什麽表情。
。。。。。。好中二,他心里想。
好中二的陆渝再次投中一个三分球,且空心落网,又点燃了场下一阵兴奋的呐喊声。
运动过後汗湿的黑发贴在脸颊,陆渝随手将碎发往後抓,露出额头和锐利的眉眼。他扯过球服领口擦了把汗,衣摆起伏间隐约露出漂亮的腹肌线条。
“啊啊啊!!”
坐在程轲前排的那几个女生跟着人潮尖叫,奈何离得太近,尖叫声没往场上飘,反而全跑进了程轲耳朵里。
王子瑶先是望着球场上,又扭头看看程轲,来回几遍,嘴里不住念叨着什麽。
“朋友妻——呃,夫?哎随便吧总之不可欺。。。。。。”
程轲:“。。。。。。”
他喉结不自觉滚了滚,目光紧跟场中最受瞩目的一抹身影,却见那人擡头,好似看向自己的方向。
一个熟悉的轻笑。
像是一整瓶苏打水在心底打翻,气泡泛滥,冰薄荷与柠檬的气息充斥着心腔,味道却是甜的。
程轲开口,无声地喊了一声陆渝的名字。
我好像真的很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