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什麽意思,我怎麽听不懂呢!”
田甜于是跟他们解释了一下:“他们爸爸有个同事姓cook,两人工作的时候很合拍,有次开玩笑的时候,他们说cook和kit是绝配,阿贝听了之後想差了,以为他们和厨师是一回事。”
听懂了的丁春燕问:“为什麽要娶个厨师呢,林叔叔做饭不好吃吗?”还有啊,那个“娶”在这里是几个意思?
“林叔叔做肉肉好吃,有骨头头的那个肉肉。”阿贝嘴里还吃着,已经开始想好吃的肉肉了。说起来他们家不管是买什麽肉都还没买过带骨头的,还是林叔叔开始主厨後,才会有这些变化。
“那叫红烧排骨。”阿司纠正,他们俩只要是红烧的肉肉都喜欢。
“你说你怀的时候,是不是营养都被阿司给吸收了?”丁春燕突然觉得阿司好像比阿贝聪明,于是问田甜。田甜只是抿嘴笑,她不觉得阿贝笨。
“还好你没有双胞胎兄弟姐妹,不然你这脑子不好肯定是他们的错。”程铮不紧不慢的接了一句。春燕是不是没有大脑,当人这家妈妈的面,暗示人家的孩子不聪明。
这种时候林多馀是绝对不会插嘴的,不管维护哪边都会被炮轰,这是他多年的生存经验。
“妈妈,你们在说什麽呀?”
“我们在说阿贝健康活泼,阿司聪明可爱。”田甜不是很喜欢批评孩子,一切都以鼓励为主。
丁春燕早就见识过田甜忽悠孩子的本事,只在一旁捂着嘴闷笑,阿司则貌似同情的看了阿贝一眼。
“阿贝,你再说说林叔叔还会做什麽好吃。”丁春燕觉得还是逗阿贝比较解压。
“林叔叔做的都好吃。”想来想去,她想不出说哪个好。而且林多馀通常都是问过大家的喜好才做的,肯定不会做他们不喜欢的食物啊。
“那今天林叔叔准备做什麽?”丁春燕又问。
“红烧猪蹄,豉汁排骨,白切鸡。”她只记得肉肉。
“那你最喜欢哪个”阿贝摇了摇头,阿贝不知道,因为阿贝都喜欢,不喜欢的她压根记不住。
阿贝反问丁春燕:“那你最喜欢哪个?”
“我喜欢吃鱼,程叔叔喜欢牛肉。你呢?”丁春燕以为她没听懂问题,给她举了个例子。
然後又像上次一样,阿贝开始用怪怪的眼神看她。
“丁阿姨,你可不能吃我林叔叔,你回家吃别的鱼吧!”别以为她不知道,他们都叫林叔叔“小鱼”,不管大鱼小鱼那还不都是鱼。
她这句话成功的让悠然喝咖啡的程铮一口喷了出来,他完全不能明白孩子的脑回路,这哪跟哪啊!
“笨蛋,不是一样的鱼。”阿司这下真是忍无可忍,阿贝总是犯蠢。两人长的一模一样啊,他都开始担心自己以後会不会也变得和阿贝一样笨。
听懂了的丁春燕哈哈哈笑的停不下来,在座的三位早就知道她笑点低,理都没带理她的。
中午的菜色很丰盛,除了甜甜母子三人食量小,其他人都是运动量极大的,所以都比较能吃。除了阿贝说的三个菜,林多馀还做了个猪脚花生汤,红烧土豆,啤酒鸭,和两个应季的蔬菜,每一个菜量都很大。
“这个猪脚花生汤不是催奶用的吗?”丁春燕看到这个汤,突然想起她们家邻居现在天天炖这个汤,说是奶水不足。
“吃你的,难不成没有孕妇,猪脚就上不得桌了?”程铮刚给自己盛了一碗汤,正喝着汤呢,就听到丁春燕为这种问题,阿燕每次语出惊人都害他呛到,害他差点把自己想象成孕妇。
“小馀,你怎麽想到炖这个汤,我看小甜她只吃花生,明显不喜欢猪脚。”
“不是我喜欢,是阿贝和阿司喜欢。小馀有一次带了两个卤猪脚回来,两个小家夥一人一个给啃完了。”田甜笑着解释。她自己确实是不喜欢这种油腻的食物,她在家的时候也从来不买这类的肉,她在也没见过。
“他们俩都不知道这是什麽东西就啃完了,啃的两嘴油呼呼的,肚子鼓鼓的。啃完後还拍着肚子喊再来一个,别提多搞笑了。”她自己现在说起,都忍不住想笑。
“是的,超极好吃的。”阿贝中文掌握的不太好,除了会说超级好吃,就想不出其他词了。阿司知道妈妈在说他们,有一点害羞。
午饭过後,林多馀,程铮,丁春燕三人打斗地主贴纸条,田甜从来不玩这个,就在一旁看着。阿贝和阿司想参与,但他们不会玩。几人看了看,刚好有三个闲人,正好一人对一个。丁春燕输了就给阿贝贴纸条,程铮输了就给阿司贴纸条,林多馀输了就给田甜贴。
田甜到是没意见,但林多馀不同意,坚持要贴在自己头上。阿司害羞,他虽然觉得好玩,但也不会起哄。阿贝则非常积极的表达自己的看法,一直在喊:“丁阿姨,你怎麽还不输啊,你快点输啊!”她想在自己头上贴纸条,她觉得贴的越多,说明自己越厉害。
丁春燕觉得她的牌运就是这样被阿贝给喊走的,肯定是的,不然她怎麽可能会比小馀还菜。
欢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两人竟然在这里消磨了一天。吃完晚饭回家的路上,丁春燕还在感叹:“他们家的氛围真好啊,特别放松,吃的特别多。”除了三餐还有上午茶,下午茶,都会搭配不同的甜点,虽然有点担心发胖,可她觉得她真心抗拒不了甜食,更何况田甜做出来的造型也特别漂亮。
“嗯。”程铮也赞同,他们家的布置很温馨。家里以暖色调为主,边边角角的都做了保护,往往越是这种小细节,越是能让你看出很多事情。
而且他们一家人性格都很好,他看得出小馀很喜欢和他们一起生活。也许这就是最适合小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