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知易忽然觉得有些疲惫了。
吃的东西不是自己喜欢吃的,还总是要回答李应的问题,他回答的不好,一个不留神,李应就会知道了。
知道自己还喜欢他。
因此他只能刻意保持着话语的冷淡,一边说话,一边低着头吃东西,“来之前你也没有告诉我是西餐啊。”
“再说,有的吃已经不错了。”
矫情什麽呢。
陶知易看着面前吃的光滑的盘子微微发怔,但他的确是个矫情的人。
他期待李应主动发现他喜欢什麽不喜欢什麽,可他十年前就没有发现。
李应似乎是思考了一会儿。
然後问:“十年前你怎麽不说。”
陶知易就又笑了,他说什麽来着,李应什麽都不知道。
也对,他自己就是只兔子,会躲又会藏。
“不知道,不记得了。”
他的眼神慢慢冷了下来。
“可能是喜欢的吧。”
“可人都会变的。”
“今天喜欢吃梨子,明天我就可以喜欢吃苹果了。”
“……”
李应一边听他讲话,一边拿着叉子从盘子叉了一块无花果到口中,冰凉的,几乎甜到腻了,但只要是他喜欢的水果,就会一直喜欢。
他一直觉得,人至少应该有一点执拗的地方,才会显得稍微鲜活一点。
那个执拗的地方李应有换过很多东西,最开始是童话书,後来又变成三星p50那只粉红的手机,最後一个人是陶知易。
他也知道陶知易不该作为这个执拗的地方,因为他并不被李应完全的掌控,但李应还是放任了。
的确有一段时间自大到以为陶知易不会是最後一个。
现实却总是会教人重新做人。
他们都是成年人,成年人说话是不需要直接挑明的,这一点倒是方便了李应暗中运作。
事实上,他从来没有一次这麽感谢过自己是这麽高龄的男人。
他不是没有读懂陶知易的言外之意,和表达出来的抗拒,但李应完全可以忽略掉这些。毕竟,他从不将社交场面的潜规则放进眼里。
更何况,本身他也并没有想要做些什麽,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坐在这里的目的——
陶知易欠他一个表白。
他从来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也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更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十年了,既然他还忘不掉他,那麽,把欠他的还给他,想必也是合理的。
至于他欠对方的,留着以後慢慢还就是了。
于是,李应开口,又问:“所以,你现在在想什麽。”
陶知易这次倒是回答的很快。
“我在想,李应你还是喜欢找人陪你一起吃饭,和以前一样。”
李应点点头说对。
“你也和以前一样,喜欢吃的食物会吃的很快,不喜欢吃的食物就会吃的很慢。”
他说完,忽然间擡头,眼眸一如既往的平静。
“可以作为反驳的例证吗?”
陶知易似乎是愣了一会儿。
“什麽。”
“人其实没那麽容易变。”
陶知易听着,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