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情趣
我哥这次是真的喝得很多,以至于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还有点难受。我问他是有什麽好事要喝这麽多,他淡淡地说:
“拿下三封了,公司里包括那些拿着小股权的人股票都翻了倍,算是个喜事。”
我哥说,国际极具影响力三大时尚杂志,Spade,Ay,Finessy,拿下他们的杂志封面不仅有极大的宣传作用,更主要的是展现了Bluk与他们合作的品牌竞争力。
这样不仅可以加大投资以及未来更多的合作,整体股票市盈率都会上涨,之後的合作与更多大品牌的业务往来会更加顺利。
听我哥说这个的时候,我正在解决我的一块小黑森林蛋糕,那种丝滑的口感让我很喜欢。
我其实是不喜欢吃巧克力的,但是这种蛋糕上面的巧克力并没有那种令人生腻的感觉,所以我并不排斥。
今天是周末,我哥问我打算干什麽,我说决定在家里把我在学校一门课程的绘图给完成了。
我哥笑了笑,说当初高考前复习的时候还逃晚自习去看电影,那个时候也不会想到这会儿会这麽认真。
我觉得他说的没什麽道理,因为当初高考是被逼的,现在我是自愿的。好歹也是个快23岁的人了,脑子比当初可灵光多了,知道自己想要什麽,想做什麽。
我端着我哥给我煮的豆浆回了房间。迈克教授给我回复邮件了,他说这种情况需要我自行解决。
我也不想跟他多啰嗦了,因为Jee已经表示他跟Mike有私交,无论我再多说什麽,都是浪费功夫。
不过既然如此,那我就光明正大地摆烂了。
窗外有一棵法国梧桐,长得郁郁葱葱的,我好像从来没有看到他有掉黄的或者是枯萎叶子的时候。
它好像时时刻刻都那麽亭亭净植的,我每次看到它,都会觉得它是在鄙视我消极堕落的生活态度。
我打开我的新平板,那是我哥两个月前送给我的,它现在的表皮是银灰色有质感的鳄鱼皮,是我在网上购买的外壳套。它的美丽让我很喜欢每次将它拿出来的感觉,这让我感觉是在参加那种悠闲的海边野餐。
我打开我的新笔刷,选了一个粗细适中的线条,然後又听到了门口熟悉的声音。
那种好心情突然被破坏的瞬间让我尤为焦躁。我冲到门口,打开门却没有看到Shill那张臭脸——
原来是我哥刚刚开门,然後又把门关上的声音。
我感觉一瞬间有什麽东西在我的脑子里分崩离析然後土崩瓦解,随之而来有很多细小的碎片慢慢扎到我的脑袋里。
我看着我哥站在楼梯拐角看着我的样子,疼痛的脑袋恢复了一丝清明,我这才想起来,Shill去年就搬走了。
所以我一直以为的他在门口丢垃圾的声音,原来其实都是我哥从家里出去的关门声。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忘记这件事情的,只觉得一切都有些陌生,可复一回想又觉得很熟悉。我哥急忙跑过来问我怎麽了,我掩饰地摇了摇头。
虽然有些慌张,但我觉得自己只是遗漏掉了一些不需要重视的东西。
剩下的一天里,我便在房间里想我有可能真的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事情。
这麽说其实有点搞笑,因为我自己心里明白,这跟老年痴呆症无关,我好像是故意想要忘却一些东西,然後催眠自己,结果真的让自己忘掉了。
就像XX森林里那个vall**,拥有能够消除别人的记忆,甚至消除自己记忆的能力,但是在关键时刻又能随时召回。
我想,我可能真是有点疯了。
Fiona开始躲我,我觉得可能跟我目睹了她被Jee强吻有关。
站在她的立场,可能确实会觉得有些丢脸被个傻叉这麽亲了,而且还被她认为是同阵营的同僚看见了,实在是晦气加人生不可回忆之痛。
不过我觉得她没必要这样,因为我觉得她没做错什麽,主要是那个长得很赛博朋克的人逮着人就发癫的性格,鲜少有周围人能躲过。
我觉得这种人的唯一对抗方法就是和他一样不要脸,但是要在守住一些自己底线的前提下。正可谓素质不详,遇强则强。
但这些事情不会影响我的情绪,因为它对于我看重的那些事情来说太微乎其微,眼下我有更重要也更值得关注的事情——
那就是和我哥一起去参加纽约的一个时装秀晚宴。
所以当我被我哥拉到Vintage试衣服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一个隐形了那些线的手提娃娃被他摆弄来摆弄去。
这很难让我不想到,在我哥很小的时候还没有来我家里的时候,他是不是就很喜欢芭比娃娃之类的玩具,并且对给他们换裙子这件事情十分乐在其中?
这家挂着vintage招牌的店看似专业,但其实内容却十分不专一,它里面不仅有古着,还有各种鞋子,帽子,项链以及其他品牌和类型的华贵衣装。
这天是周二,我哥本来是要去公司里的,可是他说他专门腾了一天的时间要为我挑衣服。
我哥以前也喜欢在带我出差或者去什麽地方的时候给我整理行装,我甚至有时候怀疑他把我当自己的小孩养,喜欢在我身上试各种各样的衣服。
我个人的风格其实是喜欢那种比较偏休闲慵懒一点的运动服或常服,如果一定再要添加什麽饰品的话,那可能就是加个帽子。虽然我哥没有明说过,但我觉得他是喜欢角色扮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