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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初吻(第3页)

“滚!”

我麻溜地起身,却又被这个看似文质彬彬却力大无比的疯子扯回去。他认真地看着我,小声说:

“是真的。”

他那样子看起来真像那麽回事,我便勉强答应了。

我哥贴近我轻轻一笑。

我渐渐发现了,这家夥就时常在我面前装乖以获取我的信任然後对我为所欲为。我感受到他笑起来的嘴角,慢慢闭上眼睛。

他吻得很细密,也很温柔,我极力咽下那些欲望,认认真真地和他接吻。

後来我想过很多次,明明在实践很多次後他已经可以亲得这麽温柔舒服了,为什麽那之前还要像个野兽一样抵着我,甚至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思索了很久,最後在理智的分析下得出了一个令人气愤的结论:

他那时候是故意的。

可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太晚了,那个时候他已经不用这招了,让我有气没处发,只好在以後的很多时候无缘无故看他不爽。

国庆节之後,Christine联合几家企业承办合作年会,我哥带我一起参加。

这种聚会性质的场合就不需要打扮的那麽官方且正式了,跟前几日睿智学校的饭局千差万别,也正合我意。

那天晚上我哥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有蓝色星光点点的细碎图案。他什麽首饰也没带,离开复杂造型的他整个人看上去清爽极了,一眼看过去,就像二十出头的样子。

年会一开始是一些部门工作的交接和汇报,後期就开始玩游戏,抽奖和发钱。敬酒客套一类的通通没有,Christine的脾性跟我和我哥一样,都是那种喜欢化繁就简的爽朗人。

整个年会到最後就只剩下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比较熟的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去外面馆子里二轮,吃饭时大家起哄在座的情侣表白说情话,完了之後被一波一波地笑。

轮到我的时候,我擡头看向坐在我对面的我哥。

坐在旁边的人说帮我查百度,我跟他说百度太low了,这东西我要直接说。

在座的人起哄说我“高手”,我本想皱眉,可是看到我哥一直看着笑眯眯的,就又笑起来。

我移不开对他的目光,他可真好看呀,这麽暗的光线也能把他的轮廓照得那麽清晰立体。他就坐在我对面,一直看着我笑,那笑好纯粹,没有一点杂质。

这样一两秒的对视里面,我又不经意地发起愣来,因为我觉得没有什麽话比那个眼神更真,没有什麽语言能比那样的眼神更有说服力。

我顿了一两秒,然後慢吞吞地说:

“想要你……天天开心。”

那话一说完,邻座的朋友笑着唏嘘:

“就这?”

大家开玩笑地赞叹了一两秒後,就又开始围攻其他人了。其实这真的是我心里最希望的事情,旁人不懂,我本来有些郁闷,可我哥却看着我眼睛亮起来,那种情绪就一扫而光了。

果然,只有他会懂我。

那天之後我开始回想年少时期和我哥在一起的日子。这麽想来,在一起那天,我好像没有给我哥正儿八经地表白,也没有写过情书或者表白一类的卡片。两人确认关系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不知怎的就突然在一起了。时至今日,我竟还从未跟我哥写过直接表达爱意的书面证明。

那东西重要吗?

好像也没那麽重要。

可是我突然一想到,别人都有,林远珩怎麽能没有?

于是我便开始着手给我哥写情书。

情书这种东西,我其实只在电视里和小说里见过实体,现实生活中我还没有见过情书到底是什麽样的。学生时期大家喜欢谁都直来直往,大部分都埋头苦学,有一点情愫的也立马就表明了。印象中情书的大概内容是那种八九十年代才会写的酸唧唧的字眼,一句话用十几个拟人和比喻句式,然後总结为“我喜欢你”这样信一类的东西。

我拿出一张纸,写下第一句话:

给林远珩的信,我喜欢你。

写完这句话我就停了,还要写什麽?

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我爱你。

没了。

我上网搜了一下,但是打开网页的那一瞬间我就觉得这样很假,怎麽连写个情书还要上网搜?

这根本不是情书,是命题作文,还是中学时期最讨厌写的那种直抒胸臆的文章。

我把手机丢到身後的床上,在椅子上端端正正坐好,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儿,然後开始写:

林远珩,我爱你。

我想你能天天开心。

上回那些人要我给你表白,我当时不知道该说什麽,现在一想起来,觉得当时委屈你了,所以现在想好好地夸一夸你。

你工作的时候,不要那麽拼,每天看你累得要命,我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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