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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苦乐(第2页)

毕竟放学路上滑了好几年,想不顺溜都难。那些所谓的技巧花样我们都用那些来跨过曾经路上的阻碍物,可谓是相当强悍,比那些规规矩矩教的强多了。

我和我哥跟着sic社团在街头刷街,路上还碰到了一群骑自行车的小队。

那个自行车的领队向我吹口哨,阳光下他的肌肉倒是显得很饱满,但我没看清他的脸。我哥阴沉沉地把我一把拉过去,然後他就开始对我哥吹口哨。

滑的时候我居然完全忘记了我脚踝的旧伤,这麽看来它真得完全好了。如果不是我哥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盯着我并且问我,我都忘了脚踝关节有伤这事。

我们一波炸街小夥在街道呼啸而过,道路两旁栽满了法国梧桐,那些叶子有黄有绿,掉在我们经过的路面侧边的凹槽里,像是两条竖着的黄色减速带。

那些轮滑鞋的轮子不经意间踩过那些枯黄或是半枯黄的树叶,偶尔将一两片叶子带到空中飞旋起来,然後触碰到旁边的涂鸦墙上,像是用轮子借助空气在给墙作画一样。

运动给人带来新生的错觉,那种使器官从内而外感受到燃烧的滋味,充斥使大脑惴惴不安的时间,让那些焦虑那一刻不复存在。可我又开始发疯,我一想到我哥为了我而竭力想过的这些方法和思绪,我就又忍不住伤感。

夏季的末尾迎来了非常盛大的末伏,世界热的像是浸泡在烧开的水中,将冰块放到空气中都会发出滋滋作响的灼烤声。

在这样酷暑难当的日子里,我哥带我去海拔超过一千米的山上爬山。

我确实不喜欢夏天,但是夏末不算,因为那种即将迎来秋天的日子给人一种期待,我总觉得那是不属于夏天的另一种季节形式的存在。

我带上了我的小鲸鱼水杯,我哥从他的某一件品牌衣服上抽出一个装饰用的软带充当我水杯的带子,那我就可以把它挎在身上,想喝的时候随时拿起来喝一口。

走的前一天我在商店里看到一些贴纸,于是便买了一版给我的水杯贴上了一些金色的图案。它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有我的特殊标记一样闪闪发光,我对此很是满意。

去的前一天又下了雨,却在第二天迅速放晴。

光线不是那种非常晴朗的日光,而是那种带着微微惨暮的白光。山林空气很清新,头顶不时传来清脆灵动的鸟叫声,身处其间能体会到像是嘴里含了十粒薄荷糖那样的清凉。从嗓子眼里充斥到肺里的清爽,过度饱满新鲜的氧气让人说话都有些恍惚。

我和我哥两个人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然後两个人都躺在山顶的石头上休息。

山间清爽的风吹过我们的额头,我突然想到了在阿利斯监狱的图书馆天台上吹风的情景,但是现在和那时候心境完全不一样。

我坐起来看着远处苍翠欲滴无边无际的森林,感觉自己的脚也变成了树木生根了一样。

我哥出两块面包,给我递了一块,他看着我边啃边说:

“来这里,那些电视里都要喊一下的。”

我朝他挑了挑眉,但又觉得他说得十分有道理,于是站起来,朝远处的山大声喊:

“林屿清和林远珩永远在一起——”

那回声像是摇坠在空中的风铃,那声音扩送到很远的地方。我哥坐在地上侧头笑着看着我,然後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也朝着远山喊:

“林屿清,我——老——婆!”

我看了他一眼:

“真俗。”

“俗的好,我就喜欢俗的。”

我哥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滚烫得像那末伏的天气一样。我们站在山顶的岩石上,在山风的吹拂里拥吻了很久。

回去我们坐在公交车上靠着对方,坐在前边的是一个味道很难形容丶手里托着一蛇皮袋子名牌首饰和行装样品流浪汉,看起来对零元购十分骁勇善战。看着他形单影只的样子,我有点缺德地想笑。

我看着我哥的眼睛,本来想说一些什麽,我哥却突然凑近我说:

“小屿,睫毛真长。”

这家夥真是浑啊,每次都打断我的一些正经话。我摒除杂念努力回想我刚刚想的是什麽,然後居然真的想起来了。

我看了看窗外,还没有到要下的站,便跟我哥说:

“我觉得我好像有点认同柏拉图了。”

“什麽?”

“就是那个哲学家,他说过的理想国。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状态就是在我自己的理想国里。”

我哥笑了,“你确定?大街上到处都是各种抽品打架犯罪抢劫强奸的事情,这可不是在国内。”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们。”

“我们?我们不是经常做吗?这好像不是柏拉图,你是不是在暗示我,次数少了?”

我忍住抽他一嘴巴的冲动,整个身子转到窗那边,我哥笑着把我扳回来:

“知道错了,我懂你的意思,小屿。要是日子能够一直这样,我觉得那确实很好。”

“林远珩,你爱不爱我?”

“全世界最喜欢你了,我爱你,小屿。”

“哦。”

……

我沉浸在跟我哥的battle中扳回一城的快乐中,但是下一个时刻我就发现我因为在心里嘲笑那个陌生人而得到了报应——

下车的时候我发现他把我口袋里的零钱给顺走了。

我瞬间觉得自己才是该被笑的那个,一时间无话可说。

果然,人还是得做个好人啊。

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我没有提前嘲笑他,那岂不是完完全全被欺负了?

这该死的世界,真他妈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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