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花?种树?”李京兰有些诧异,在她看来,离开李府的南歌应该是种菜养鸡,才能生活下去的。怎麽做起了这等闲情雅致的事情?
“你来吗?”南歌再次向她发出邀请。
“去啊,现在就去。”李京兰很是好奇,“军营中闲来无事,我原本就告了假,可去可不去。”
说着便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走啊!”
军营在北边,而南歌所住的村子在最南边。两人到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进了村子,街上行人无几。李京兰牵着马,有些好奇地四下张望。
按说这个时候,应该有不少人在外面纳凉的。
虽说纳闷,不过李京兰终究什麽也没问,一路跟着南歌到了她的住处。
推开木门,李京兰便惊呆了。两人一马站在门前,院内是满园的花,香气扑面而来。除此之外,李京兰的双眸被一颗神奇的树占据了视线。那是一颗十分繁茂的树,将这夜里所有的萤火虫都吸引了过去。
直到南歌牵起她的手,引着她往里走,李京兰才回过神来,踉跄着进了院子。走到那棵树下。彻底融进那蓝绿色的光里。
“芝茵,这是什麽树,好美啊!这太美了!”李京兰发出一声声感叹。
“它叫,生命之树。”南歌的声音清脆。
李京兰仰着头,与南歌一同被那些萤火虫包围着。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她才打破这份宁静。
“所以,你用这棵树,救了我是吗?”李京兰的声音依旧,只是神情却变了变,与方才竟是判若两人。她偏过头,看向南歌的侧脸,“薛灿?”
南歌的睫毛颤动了下,眼神依旧看着那些萤火虫,没有任何动作。
李京兰的双唇微凉,目光落在南歌晶莹的瞳仁上:“李京兰早就死了,在和苗禹州一同回来的路上,被人围猎了。是你强行续了她几十年的命,是吗?薛灿?”
这树她李锦书见过啊,正是她盗走白无常的那些珍宝里,那颗不知名的绿色的树。
长睫微动,南歌没有开口,也没转过头来看李京兰。
李京兰继续平静地说:“说来很奇怪,近千年里,我只见过白无常两次面,但是她对我却是一见如故。一次酒醉,一次卧榻。之後再也没见了。再找她,她总说自己的腿折了,折了好久也没见好。就算是丢失的珍宝也不见她来拿。那些珍宝里,也有这颗生命之树。”
南歌没有回头,却终于开了口:“你从什麽时候发现的?”
李京兰眉头微蹙:“从返回水中,给你换气瓶时。我无意中抓上你的手腕,发现你的□□竟然没有脉搏。可那□□却在我眼前真实存在。我当下便对你的身份産生了怀疑,只是还不确定。直到我刚刚看过你拍下泥土的动作,和你当时戴着手套拍泥的动作,如出一辙。。。。。。还有这棵树,我便确信无疑了。”
南歌缓缓转过头来,浅浅一笑:“锦书,好久不见啊。”
这一句刚出口,李锦书的眼中便泛起了泪光,在树下尤为晶亮:“不是啊,你一直都在我身边啊,只是我没有发现。”
这话带着几分哽咽。
千年来,薛灿一直在她身边。从她灵魂游荡,无家可归的那一刻便开始了。只是这份记忆,只保留在那个古墓中,李京兰的一道魂魄里。
“李京兰在结束她的一生後,灵魂分成了三道。一道忠国,因为执念误入歧途。一道忠情,将和南歌之间的记忆拿走,安眠在古墓之中。一道转世,成为了现在的李锦书。”
南歌轻轻呼出一口气,看着李京兰,仿佛隔了几个世纪:“没错,我的本意是想为你续命,与你白头的。只是弄巧成拙,大宋将倾,令你亲眼见到了大宋的溃败,二圣的被俘。身为军人的你,如何能见得这番,加之刘治之案,牵出的同党虽被关押,却在那个时候都被放出。所有的怨念,侵蚀了你魂魄的十之有七。”
“致使你的转世只得十之二,本魂只得十之一。”
“其实我早就有所察觉了,”李锦书说,“我从小就会噩梦连连,时常困倦,处于阴阳之间更是常有的事情。可我始终找不到源头。直到师父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国。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了,师父一直都是知道些什麽的。”
南歌低垂下了眉眼,甚是歉疚地说:“锦书,真是抱歉。为了我的一己之私,令你魂分三处,此生难渡。”
李锦书却释怀了,反倒是一身轻松,冲南歌笑了笑,略带调皮地探身过去,轻声打趣:“能被白无常看上,我当年是何等英姿啊!”
南歌脸一红,可依旧是倔强地对上她的眼眸。
四目相对之间,弥散出丝丝情欲。
“可是。。。。。。”南歌的唇就在眼前,“你古墓中的那道魂还没找回来,你对我。。。。。。”
李锦书发出轻微的鼻息:“你以为。。。。。。我的推理能力这麽强的啊?”
南歌战术性地後撤,当下便直起了身子,用难以置信的眼神,从上到下打量了李锦书几遍。语无伦次道:“你丶你丶什麽时候。。。。。。”
李锦书扬起了嘴角,露出洁白的牙齿:“李京兰藏在了这颗树里,黑影抓不到她的。这次穿梭之前,她就来找我了。已经回到我的本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