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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第1页)

《第七天》

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後门铃响了。——馀华《第七天》

自从那天以後,每次等在公司门口的公交车站,等着502路公交车来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天边挂着夕阳的黄昏。

那是我大学毕业,四处投简历找工作的时候,刚出象牙塔的我一脸稚气,奔波一天後累得垂头丧气。我站在502公交车上被夕阳照得昏昏欲睡,极度渴望拥有一个座位。

四顾一周,我很快选定了我的目标:离我三步远的座位上坐着一位老人,此时他忽然整理起放置在地上的行李,背上了抱在胸前的双肩包。

我艰难地挤过人群,鼻间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们混杂在一块儿的汗臭味,香水味,还有一个人身上清新的皂荚味儿。

这味道在这样一辆车上显得如此格格不入,我下意识地耸耸鼻尖寻觅着,那味道却如一尾游鱼,被浪花打得偶然浮出水面,转瞬间就隐没在了气味的汪洋里。

既已找不到,我本就是一时起意罢了,便转过头来继续不动声色地暗暗从人缝中挤过去,伸手拉住了老人身旁的座椅耐心等待着,只待他一起身就抢占先机。

没让我等多久,下一站到了,老人站起身,拎起地上的行李,四周的人群略略散开,为他让出一条道,接着周围的人都蠢蠢欲动,按捺不住地开始互相推搡着,只听有人尖声喊痛,又有人不满地嚷嚷,我却早已做好准备,绕过他们,一矮身便看见了老人空出的座位,心头一喜,刚要松一口气,脚下一动,便再也动不了了。

一双女式皮鞋狠狠地碾在我的脚上,我吃痛地倒吸一口凉气,还不待我看清是谁踩了我一脚,鼻尖就涌入了那股清新的皂荚味儿。

这味道仿佛一双手,轻柔地抚平了我的眉角,又像是一阵清风,温和地抚慰过我疲惫一天的心。

我又是下意识地擡头看去,只见那人亳不留恋地收回脚,风风火火地疾冲向空座位,接着便一屁股坐在了我心念已久的位置上,这才像是想起什麽了似的,转过头来冲我微微一笑:

“对不起哦,小弟弟。”

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不施粉黛却又动人无比,清新脱俗却又令人心神恍惚。我被她的美给震住了,一时之间,被抢座的忿忿,被踩脚的不快都烟消云散,我眼里只剩那个灿烂又狡黠的笑容和她盛满笑意的眼睛。她笑得眼睛亮亮的,如有星子落入了眼中。

外间的残阳透过街边的树叶,又透过车外的玻璃,像是一滴血落进了我的心里,和我的血混在一起,顺着血管渗入我的心头,然後在心尖孕育出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

几天後,我被一家公司录取,从那儿再次坐上502公交车回家的时候,又看见了她。

她安安静静地靠窗坐着,美丽的双眼半阖着,怅然地叹出一口气。

我只是感慨了一番这难得的缘分,悄悄地挪动着脚步,窃窃地站在了她的旁边。

她抢了我的位置,但我却觉得我愿意把以後的座位都让给她,只要能够天天站在她的旁边,低头欣赏她或恬静或张扬的美。

但这注定只能想想罢了,我们哪有这个缘分再遇呢?

第二天我去公司报道,闻到那股熟悉的皂荚香时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得有那样的缘分。

如果一个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孩叫班花,一所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叫校花,那麽她应该是我们公司公认的司花吧。

全公司的男人都喜欢她,全公司的女人都讨厌她。公司总裁经常带着她出席晚宴,因为她能够让客人们几小时前还是刚刚认识,几小时後已成莫逆之交,生意方面的合作往往因此而水到渠成。她在酒桌上落落大方巧妙周旋,她酒量惊人,让那些客户一个个醉倒在桌子底下,那些烂醉如泥的客户喜欢再次被她灌得烂醉如泥,他们在电话里预约下一次晚宴时总会叮嘱我们的总裁:

“别忘了把她带来。”

她是那样的耀眼,她不仅是那粒催生花朵的种子,也是我们全公司的明星。

某一天晚上,我照例工作到很晚才动身准备回家,收拾东西时看见她也在对面,她对我笑了笑,轻轻对我说:“一起走吧?”

我有些不敢置信,因为我与她在公司从未说过一句话,她为何要邀请我一同回家?

我惴惴不安地收拾好东西,她已经等在了电梯前,正回过头笑着对我说:“进来啊,愣在那儿干嘛?”

我就低着头走了过去。

回家的路上她问我:“你怎麽不说话?”

我只是不知道说什麽好,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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