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袖子,没衣领,更别提版型和样式。唯有几颗扣子整整齐齐地缀在襟上,密密麻麻的针脚,昭示着主人的认真。
方世玉眼睛湛亮。
「这是拿狐狸腋下的白毛凑起来的,听人说这一撮白毛最是轻暖,叫狐白裘。」
「我想给你做件裘袄来着,可惜城外的大狐狸都被我抓光了,剩几窝毛没长好的小崽儿。没凑够袖子,做衣裳有点短了,只好缝了件马甲,还有一顶小白帽。」
「晴妹儿,你喜不喜欢?」
他满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嗝。」
我嘴巴张太久了,没忍住打了个冷风嗝。
方世玉真是哭笑不得。
周围许多小将都熟识我俩,嗷嗷叫唤着。
「喔喔!方小将给晴娘子送了定情信物!」
「送了定情信物!」
「晴娘子别许给他!等他凑够一身白狐裘再说!」
竹竿挑起红彤彤的鞭炮串,噼里啪啦的动静炸在我耳膜。
我捧着这柔软的狐裘马甲,又感动又想笑。
我今年二十六了。
方世玉十九。
这三年,我都把他当个混小子看的。
他带着一群匪下山时,是刚刚没了爹,山上几个当家争地盘。他无处可去,自立门户,出来劫的第一票只劫到个我。
起初我怕他杀了我,变着法子讨好他,洗衣缝补做美食。
後来被强征入军,做顺手了,这毛病也没改。缝个帽子缝双鞋,顺手帮他做一双;蒸点馒头做个糖瓜,也大多进了他的肚子。
养着养着,就跟自己弟弟没两样了。
哎,男孩子长大了,当着衆人面落他面子不好。
我正寻思怎麽开口。
身後一紧。
落入一个人的怀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