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租住的房子,但常年居住,林夕和大部分居民都混了个眼熟。尤其时常光顾的店铺,见面都能说上话。
老板娘见林夕带了个男生进来,“哟”了一声,“小林带男朋友回来啊?”
林夕笑笑解释,“我同事,刚出差回来,过来吃顿饭。”
“这麽俊的小子哟。”老板娘目不转睛。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男女老少。
老板娘问她想吃什麽,唠嗑道,“小夥子喜不喜欢我们家小林啊,喜欢就要赶紧下手咯,我们小区好几个大小夥子看中她了呢。”
老板娘的话夸大其词,却也不算无中生有。小区内除了居住的老人,同样有三口之家,曾经就有人给林夕做媒。
只是林夕没看上对方,不了了之。
林夕笑着打岔,“老板娘,你看他这麽年轻,像是我男朋友吗?”
老板娘,“小夥子多大嘞。”
林夕,“22。”
老板娘“嚯”了一声,“这麽小的伐。”
林夕,“嗯。”
老板娘看宋则呈稀奇,忍不住做起媒,“小夥子有女朋友没有,我们这有个姑娘长得可好看了,当老师的,说话温温和和,介绍给你要不要?”
宋则呈即便无故被拉着做媒也不显窘迫,从容道,“谢谢阿姨,我有女朋友了。”
他看了眼林夕,道,“姐姐知道的,对不对?”
两人一同看向林夕,林夕硬着头皮点点头。
老板娘满脸遗憾地拿着菜单走了。
与老板娘对话时,宋则呈全程没出声,林夕对此很有些意外。
宋则呈如林夕所料地过来邀功了,“姐姐,我乖不乖,你说我不是你男朋友,我都没说话。”
林夕,“本来就不是。”
“会是的。”宋则呈这麽说了一句。
林夕不知道宋则呈哪来的自信,除非她丧失理智,否则不会去当宋则呈的女朋友。
店内地方小,声音稍大些整个店铺都能听见,林夕和宋则呈没有多言。
她见宋则呈对店铺环境接受良好,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跟着收回了目光。
吃过饭,两人离开饭店,宋则呈道,“姐姐,我读书的时候什麽店都去过,没你想的那麽金贵。”
他早就注意到林夕的目光,只是在店内没有提。
林夕“嗯”了声,“你回去吧。”
车在小区停了三天,覆盖上一层薄薄的灰,可能是有人在车边拍过照,一些地方明显比车顶干净许多。
送走宋则呈,林夕回屋,洗澡换上家居服。
林妈的电话适时响起。
“出差回来了?”
“嗯。”林夕声音带了点疲惫。
林妈听出来了,忙问道,“累不累啊?明天又要上班了,今晚早点睡,好好休息下。你们老板也真是的,放假出差,也没给个休息的,第二天上班不累的?”
林夕安抚道,“加班工资也很高,反正我在家没事,出去就当赚点外快了。”
林妈,“怎麽就在家没事了?多出去走走,交个男朋友,和男朋友出去玩不要时间的?”
“妈——”林夕无奈道,“我这还没男朋友呢,想那麽多干什麽。”
“夕夕啊,不是我想的多,”林妈一副长谈的架势,“前不久跟你相过亲的那个,小赵,还记得不。”
林夕应了声,说“记得”。
见过不久的人,她记忆力没那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