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七十八章他并非是一般的文弱书生……
柳宅那边,姜氏见小儿子宁可住他那大哥那儿,也不肯回来,气得骂了他一顿後,就说:“随他去。爱回不回。养不熟的小白眼狼儿,我之前真是不该对他那麽好。”想想从前便气不打一处来,“之前好吃好喝的养着他,结果转眼连我这个娘都不要了,只去要那个没什麽血缘之亲的大哥去。往後若是再敢回来,我必打断他腿。”
见娘骂弟弟,吴心莲心中舒爽。
从小她就跟弟弟争宠,可娘重男轻女,对弟弟总比对她好。
现在好了吧?现在知道谁亲谁疏了吧?
“娘就不该对他那麽好,可娘看重儿子,从前待他总比待女儿好。现在在发生了这麽多事後,该知道谁才是该被好好对待的那个了吧?”
姜氏对女儿挤出笑来:“还是娘的莲娘好,莲娘才是娘的乖乖女儿。莲娘放心,娘和你二哥都不会亏待你的。”
吴心莲倒是很高兴弟弟的离开。
他走了,就没人跟自己争宠了。
而只要她再乖一些,娘和二哥就会对她更好。以後去了京城,二哥定会给她引荐京城里的那些个富贵公子哥儿。等她嫁得个贵公子了,什麽柳公子不柳公子的,他看不上自己,自己还嫌弃他呢。
“娘,女儿永远都不会离开您的。”吴心莲趁机表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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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吴三郎这个小叔叔陪着玩儿,康哥儿每日也很开心。
两个人常常躲墙根数蚂蚁,数得无聊了,就手牵着手一道出门,找邻居家的哥哥弟弟玩儿去。
这几日吴三郎在,叶雅芙在饭食上多少也比之前用心了些。左右这三郎也住不了几日,又何必在他登门为客的这段时间薄待他呢?
不如好吃好喝的供着,算尽一份心吧。
想之前,她同姜氏斗法时,这三郎也算无意中帮了自己一把。对一个没给自己添过堵,甚至还被自己利用过的小毛孩儿,叶雅芙可是半点敌意都无。
但如果今天登门做客的人换成是吴心莲,那自然肯定又不一样。
在叶雅芙心中,吴心莲和吴三郎,还是有些区别的。
其实在那本书里,後来长大了些後的姐弟二人,也是吴心莲更亲二哥,而这吴三郎更亲大哥。
不管是书里,还是现实中,吴三郎都不是会害他们夫妇的。所以,叶雅芙自然也甘愿热情相待。
叶雅芙做饭,吴容秉则坐竈膛下烧火。
见妻子这两天是变着法子在做菜,也一心招待三郎,从未曾把姜氏对她造成伤害的那笔账算在三郎的头上。为此,吴容秉心中很是动容。
又有几个人的心胸,是能如她这般开阔的呢?
若换做是旁人,未必做得到她的十之一二。
吴容秉心中对她满是感激的同时,也一直有在想着另外一件事。
其实那天,他之所以选择去柳宅告诉那些人他可去杭州参加考试一事,除了不愿父亲再为他而继续折腾外,也还有另一个打算在。
如今,他托柳家公子为他查当初跌落山崖摔断腿一事。可事情毕竟已经过去了四年之久,再查起来,估计艰难。
但若是,那姜氏若能坐不住,继续出手对付他的话,或可从中寻出什麽破绽来。
吴容秉的本意,是想引姜氏继续出手对付自己的。但若是……万一那姜氏疯了,这次不出手对付他,反而选择暗中对付他身边的人呢?
妻子,或是儿子。
那姜氏心机城府极深,心思也恶毒,保不齐她会在气愤之馀又做出什麽伤天害理之事来。他自己其实不怕,甚至希望她这麽做。如今知她是什麽样的人,心中早生了戒备,自会事事防着她。
只是妻子和康哥儿……手无缚鸡之力,怕他们会出什麽事。
康哥儿好一些,日日在自己眼皮子下。真有什麽事,他也会第一时间知道。
主要是妻子……
她每隔几日都得出城去一趟,万一遇着个什麽,只怕是呼天不应丶叫地不灵。
所以,思来想去後,吴容秉便有心想教妻子几招防身之术。
多年前,机缘巧合之下,他曾救过一个贵人。那人说是京中来的,因为避难,逃到了溪水村,暂时躲在了溪水村的那座山内。
为求一日三餐果腹,作为交换,便教了他暗器之术。
他那时已有十六七岁,骨骼已经长成。再从头开始习武,已然是为时已晚,学无所成了。但若能习得暗器之术,日後万一出门遇难,也能自保。
但那高人有一个条件,就是在他离开溪水村之前,他不能以暗器之术示人。
後来,在他跟着他学暗器之术大概半年之久後,他便离开了溪水村。
若按约定,他如今是可以使他所教之术的。
而他也没说不能再转教他人,所以……若他再另授他人,也不算违背承诺。
吴容秉想着,就想把他所学教与妻子。
若妻子真能把这本事学得个五六成功力,往後一般的地痞无赖,她是不必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