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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天都在公司里练习。
但是见哥的机会却不多,一天只能上去一两次。
三分钟前,哥发消息说要下来看我,问我们有没什么想吃想喝的。
森皓森然嚷嚷着要可乐要披萨要冰激凌。
我只想要哥。
好想哥。
什么时候才能待在一起一整天呢。
昨晚哥说,觉得我像可爱的卷毛小白狗,特别像那个马尔济斯表情包。
如果我是小狗,那哥也得是小狗。
我要天天叼着哥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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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陆景明。。。
我是怎么把哥的名字写得这么丑的。
今晚睡觉梦见哥了,醒过来发现自己抱着哥送的熊。
哥出差快点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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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外演出,因为舞台灯光太黑,膝盖不小心磕在了台子上。
当时没觉得很疼的,下来才发现撞红了一大块,估计是要淤青的。
其他人都想抓着我涂药,但我飞快地逃跑了。
我要等回去的时候,让哥帮我上药。
而且一定要吹吹,最好亲亲和抱抱也要。
好喜欢哥皱着眉很严肃地问我“怎么这么不小心”。
在哥面前我可以放肆地撒娇,甚至可以把错赖在那个奇形怪状的台子上。
好喜欢哥拿我没办法的样子。
好喜欢他一边教训我一边心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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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每回我和哥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变得很贪心。
我喜欢他被吻得眼角渗泪,喘不过气来的模样。
我喜欢他仰起脖颈,露出光洁好看的喉结。
我喜欢他白净如瓷玉的肌肤,在被大量汗水浸透后,他的身躯拉成一张饱满的弓。
我喜欢他身后那个心形的胎记,那是只有我能触摸得到的小秘密。
我喜欢他绿色双眼里饱含着泪水,以及对我迫切的渴望。
我喜欢他短暂地迷失神智,剥离了成熟、理性、冷静自持的外壳,将最狼狈的模样展现给我一个人看。
我喜欢他反复呢喃我的名字,如同高烧中的孩童,这时我一定会紧紧抱住他,轻轻啃咬他滚烫的耳垂。
我喜欢他承受不住时发出的声音,他不经常发声,但他的每一次喊叫,都代表他舒服到了极致。
我一次次变着花样,找他和我都会喜欢的。
哥最喜欢温柔,他平时很害怕刺激,但他和我在一起,总是一次比一次大胆。
不过哥经常会提醒我:他已经二十七岁了,平时工作也很劳累,五次是绝对不可以的。
“真的不可以吗?”我抱着他,一瞬不瞬看着他问。
“好。。。吧。”哥这个时候已经泪汪汪的,还在纵容我。
那天我本该心怀愧疚,结果一不小心。。。
六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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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了演唱会,每天都会花起码十五个小时在练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