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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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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真不是和他开玩笑,我最近感觉自己的压力太大,是真想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听我说要出去玩,老家夥相当痛快地点头答应了。他这人有个优点,就是适应能力特别强,并且始终会対自己没接触过的东西表现出一种十足的好奇心。

这样的人相处起来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那还是需要提前准备一下的,我不希望成为人群里面的焦点,但也好歹不能成为纯路人啊。

“你手里还有没有那个能移动的方法?”我问老家夥,这次我并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这个城市叫X谭市,地方不算大,民风又特别淳朴,夜生活显然不会像大城市那样丰富,假如他没有那个瞬间移动的方法,那也就只能在这凑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家夥晃了晃手里一张像卡片一样的东西,看着那东西我就明白这事有门,于是把想法跟他说了,我说小地方没什麽好玩的,不如带他到大城市里见见世面。

别看他在家装总裁,老家夥骨子里其实也是个不安分的,一听这话便来了兴致,“这东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但是这个能力也有一个限制,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它只能带我们去那种,自己去过并且知道详细坐标的地方。”

这些年我去过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记不住了,只有几个能记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没什麽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老家夥就建议说,他倒是知道一个地方挺有意思的,问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给了他一个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说等我一会,自己这就去换衣服。

大多数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选择恐惧症,我也一样,不过倒不严重,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就找出一件适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麽买那种颜色鲜亮的衣服,手里这件衣服的颜色还是黑色,不过料子我也挺喜欢的,属于那种厚实又有质感的金丝绒。

“喂老家夥,你说的那个城市,叫普什麽利特的地方穿这种衣服冷不冷?”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问了老家夥那里的气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个外套,反正也都是到这种关系了,我也没什麽好遮掩的,穿着内衣从衣帽间探出半个头,举着那件衣服问他。

“普利塞利特。现在应该是初秋吧。”老家夥半躺半坐沙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听他这麽一说我就知道自己选择这件还算行,干脆直接就在原地开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紧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满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麽样。”我又探出身子问他。

老家夥歪着头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见我走了过来,他也站起身子,围着我转了一圈,便摸着下巴还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点发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麽,觉得奇怪就直说。”

当然,我也只是随口问问,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审美的希望寄托在一个直男身上。

“还挺好的。”他微微皱了皱眉,“你穿高领的衣服热不热?”

一说到这我就来气,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穿这种?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红印子,谁想穿这样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这样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记得这好像是某个民族的衣服吧,叫什麽来着。”老家夥可能是有点心虚,开始在那转移话题。

“旗袍。”我哼了一声,也懒得和他计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过这不算是标准的,那种一般都是连身的裙子,我这个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门口又去翻鞋,找了一双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家夥看着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会说我冷一会说我热,那里到底是冷还是热啊。”我没好气地边说边穿鞋,“我觉得这样搭挺好看的,露腿显腿长。”

“你的腿已经够长了不用显了。”他嬉皮笑脸地说,“我觉得你的腿露的有点太多了,到时候肯定冷,嗯,让我帮你挑挑。”

他也蹲下来相当认真地看着我鞋柜里那一堆鞋,拿出来一双长筒靴,“这个吧。”

“这能行吗。”我対他的审美水平相当质疑,“我还是觉得搭普通的马丁靴比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点。”我毫不犹豫地说,脱下其中一只短靴,拿着他递过来的长筒靴却没急着往脚上套,“不是我损你,我真觉得你审美水平一般。”

“亲爱的,我可是觉得你长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单腿站着,老家夥难得好心地过来扶了我一把。

我刚想问他什麽意思,却一下子明白了过来,老实地闭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里却不住地吐槽这人真是太损了,他说我好看,我要是再说他审美有问题,那不就让我变相承认自己长得丑吗?

我承认自己长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们,可是总说自己丑,换谁都是说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後我又跑到镜子旁边照了照,别说,这麽搭配起来还可以,就是总感觉没有穿马丁靴显得精神,有这腿不露还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叹了一口气。

“不错,黑色多显瘦。”老家夥也窜到我身後,站在那就开始吹彩虹屁,後来他大概脑子抽了,居然又像个八爪鱼似的粘了过来,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别给我想什麽奇怪的事啊,我还要出去玩呢。”

“哎,我这麽纯洁的人,能想什麽奇怪的事。”某个黑发的八爪鱼放开了他的手,一脸无辜的样子,但我就觉得那张脸怎麽看怎麽心虚。

“去去,你也换身衣服,正好我去化个妆。”我推了他一把。

老家夥有点不解,扯了扯自己的黑衬衫,“这衣服不好?我还觉得挺适合我的呢。”

“大佬,我们是去蹦迪,不是去开会。”我有点无奈,点了点他的胸口,“没蹦过迪还没见过蹦完迪的吗?你去穿个稍微休闲一点的吧,或者在外面套个外套。”

“那你帮我挑一个?”老家夥此时已经脱掉了衬衫,我就看到他背後那个显眼的纹身,我始终対这个东西有兴趣,有机会真想问问他那个纹身怎麽来的。

可这家夥能不能跟我说实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知道他有很多事都在瞒着我。

我这时候已经上完了粉底,正忙着给自己画眼线,哪有功夫去给他挑衣服,“自己挑自己的。我看你可没少往我衣柜里塞你的衣服。”

我自认为化妆速度超级快,等我把妆化完的时候,老家夥的衣服也穿好了,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围着他转了一圈,“不错。”我打了个响指开始催他,“那赶快走吧,去晚了可赶不上第一场了。”

因为有老家夥的秘密武器,我们直接就到达了目的地,不过据他所说为了掩人耳目,我们不可能直接到夜店的门口,而是到了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里,里面伸手不见五指,只有远处透过来的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影提醒着我们没走错地方。

“从这里出去,往右边那条街就是这个城市里最大的娱乐街。”老家夥没急着出去,而是站在原地给我介绍,“普利塞利特可是非常有名的娱乐之城,虽说知名度没有友克鑫大,不过规模倒是差不多的。”

我哦了一声,在脑海里搜刮了一遍,愣是没想出来有关这个地方的任何记忆,是我太土了?不可能啊。

“这麽说你之前总来玩?”我酸溜溜地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嫉妒。

“没玩,但是待过一阵子。”老家夥眼眸里面流光闪动,似乎是有故事,我看着他没说话,这个时候也不好意思打扰他,不过他的这种沉默很快就结束了,老家夥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拉着我就往出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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