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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见人生如梦(第1页)

孟远松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

他父母都是工人,但却很重视家中的教育,他们就是那不幸的老三届,因为下乡和结婚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

看着曾经的同学一个个因为读书而跳出小城,改变命运,他们一遍遍告诉儿女,一定要多读书,多读书,未来才会好。

可惜,大儿子天生脑袋笨,避书本如豺狼虎豹,初中毕业就坚决进了厂。

女儿脑子倒是不笨,坏在过于活络,中考之后直接背着父母报了职高,喜气洋洋奔去学她那心向往之的美发了。

唯有小儿子孟远松,从小到大成绩都优异得令人羡艳,他相貌好,涵养也好,挺拔如松,见谁都微微笑,高中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给他递情书。

每逢亲戚聚会,大哥满身烟味大谈浑话,大姐眼圈乌黑头发高耸,更衬得孟远松斯斯文文,各种熟悉的不熟悉的亲戚都会将他夸得天花乱坠。

他们问他:“小松将来想考哪啊?”

孟远松便腼腆地笑一笑,“我想去北京。”

“北京啊,好地方!”亲戚们都这样说:“我们还没去过北京呢,小松肯定行,到时候去天安门拍照片,回来让我们都看看!”

孟远松有一张明信片,是语文老师送给他的,上面印着天安门,他将明信片贴在他的墙上,学累了就抬起头,注视着上面鲜红的城墙。

城墙旁边贴着他抄的诗,“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他最喜欢李白的《渡荆门送别》,他一遍遍读着,想象着,在无数个瑰丽奇幻的梦中,他看见自己遥远的未来。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孟远松学习的时候,家里没有一个人说话,连最粗手粗脚的大哥都会静悄悄坐在外面,一旦稍微弄出点什么动静,大姐就会拨拨那被她称作“朋克”的头发,用她那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瞪他。

哥哥姐姐都不喜欢学习,但他们都很尊重学习时的他。

他是全家人的希望,未来,他一定会成为全家人的骄傲。

偏偏在高考那天,孟远松发了高烧。

其实考语文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只是这不对还控制在能忍受的基础上,下午的时候他开始头脑发昏,晚上一量体温,39度。

他坐在考场上,眼前的字在他眼前晃个不停,他咬着牙写,边写边掐着掌心让自己清醒。眼泪不能落在纸上,就拿衣服拼命擦。

分数出来了,只够上个二本。

普通二本也是大学,在他那个年代,也是众人眼里遥不可及的大学。

父母安慰他,“小松,你已经够厉害了,这其实也是命,你看咱家这一圈亲戚,哪有一个能上大学的?”

孟远松不信命。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终于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复读。

复读的费用对家里并不轻松,可他知道,一旦能上那所自己理想中的学校,未来他能为全家创造的价值,一定会是复读的无数倍。

他自认不算好高骛远的人,如果他素来只游离于一本线上下,他绝不会心存妄想,但以他平时的模拟考成绩,他明明一直对那所学校十拿九稳。

孟远松后来想,命运也许就是在降罪于他的贪心。

如果他第一年老老实实去上学,那所学校虽然并不理想,但也足够把他托到一个高度。在那个年代,二本大学生也是个稀罕东西,只要让他上了大学,那么不管怎么样,至少都会比后来的他要好。

是他的错。

他坐在书桌前,他比去年还要用心,这是他的背水一战,只能赢不能输。复读一年,他的模拟考成绩比去年更加出色,他完全可以稳进那所学校,甚至还能再往上搏一搏。

夏日蝉鸣悠长,流出的汗打湿了一件又一件的确良衬衫,就这么昏天黑地熬到高考,在六月的尾巴里,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成绩。

虽然和心中的分数有差距,但也足够他上一个不错的学校。

分数出来的那天晚上,父母买了平时舍不得吃的海鲜,全家人一起吃了顿大餐。大哥高兴地干了瓶白的,孟远松在灯光下微红着脸,他说:“哥,等我赚钱了,让你天天喝茅台。”

“还要给姐姐开个理发店,让姐当老板。”

“再给爸妈买个大房子,让你们不用再出去辛苦,北京的医生好,我到那边就给爸看看腿,给妈看看腰。”

灯火摇曳,全家人笑得开怀,他们说小松长大了,他是全家第一个大学生,会是全家最有出息的人。

他却没有等来他的录取通知书。

直到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每一个同学都收到了他们的录取通知书,他们成绩有好有坏,学校有远有近,唯有孟远松仍然坐在家里,呆呆等着邮递员上门。

九月份,他终于彻底明白,自己落榜了。

孟远松一开始不相信这件事,明明他的分数是够的,可事实摆在面前,他确实没有书读。

他去问老师,老师说,可能是报考的学校填错了,也可能是没有兜底学校导致滑档了,可能性有很多,然而木已成舟,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另谋出路,要么再复读一年。

孟远松拒绝了复读。

母亲把桌子一拍,红着眼睛说,只要孟远松说句话,砸锅卖铁也能给他再供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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