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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刑律明(第1页)

第35章刑律·明

【接下来是明朝,明朝刑律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词:三法司丶《大明律》和《大诰》。】

[简单明了]

[我背书也喜欢这麽背]

[不是学历史的,但是这块儿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就对了,电视剧上都演过]

明,1381年(洪武十四年)。

天幕总是提到“电视剧”一吃,朱元璋猜测可能就像杂剧那样表演出来,但又觉得不太对,後世的东西那麽神奇,令人猜都猜不到。既然猜不到就不想了,凭空烦恼。

大明律法非常好,朱元璋坐直身体,准备仔细听天幕夸奖他们大明。

一旁的朱标一眼就看出了他爹的意思,他摸了摸鼻子,做好了被抨击的准备。後世那个小辰姑娘对他们“古代”这个看不上眼那个看不上眼,一整个大嫌弃的状态。

【三法司指刑部丶大理寺,都察院,就是司法机构嘛,遇到大案发生的时候,由三法司会审。也就是我们看电视剧经常听到的三司会审。其中,刑部负责审理案件;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对冤案丶错案的驳正;由皇帝最後裁决。三法司间体现了职权分离丶相互牵制的特点。三法司的设立,标志着完备的司法体系的建立[1]。这种“标志着”一定要背,说不定哪儿就用上了,尤其是选择题喜欢考。】

[是噢]

[我又不考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是看我不用学习别人学习比较开心]

[这种好贱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隔着网络你又打不着我]

[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等就业之後,又是不停的考核呜呜呜呜呜呜呜]

[人活着好累呀]

[可你好歹活着啊]

明,1494年(弘治七年)。

丘浚无所奈何,後世之人明明有那麽好的条件,却不知好好利用,学习只是浮于表面,活着却不追求理想只觉得累,这就是没有精神内核支撑的後果。

【然後是洪武六年朱元璋命令刑部尚书刘惟谦等制定开始制定洪武七年完成的《大明律》一共30卷,606条。这一版没什麽特殊的,比较特殊的是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命令翰林院同刑部修订的以名例冠于篇首,下按六部官制,分吏丶户丶礼丶兵丶刑丶工六律的《大明律》。洪武二十二年的这部《大明律》一改隋唐以来沿袭八百年之久的法律体系结构!刑罚还是那五刑共二十等,五刑之外,又有凌迟丶刺字丶充军等刑。其量刑标准体现出“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特点。衆所周知,洪武朝是对大臣极度不友好的一个朝代,《大明律》还设了“奸党”一条,以惩治大臣结党。估计朱元璋被宋朝文人结党的事情吓得不轻。不过也没啥用,到明朝後期什麽东林党乱七八糟的党派都出来了,王朝末年党派之争都很严重的。[1]】

明,1381年(洪武十四年)。

“屁!谁被文人党派吓得不轻?”朱元璋“嚯”得一下站起来,差点儿把沉重的实木椅子带倒。

朱标熟练的给朱元璋顺毛:“爹别生气,天幕里面的人又没有见过您,更何况知道您的想法呢。”

“咱就知道那群文人不安好心!朕都把‘奸党’放在《大明律》里了,他们居然还敢结党!还把大明给弄亡了!”朱元璋生气中带着些挫败。防宦官篡权,他专门立了一个“宦官不得干政”的牌子被摘了,搞得一个皇帝丢人丢到瓦剌家里;防文人结党,专门白纸黑字写在律法里,他也没指望那群文人会不结党,但这条法律一点儿用都没有岂不是给他脸上扇巴掌?

“爹爹爹,不生气啊不生气,都是几百年後的事情了,子孙後代不生气,我们做祖宗的有什麽办法呢?”朱标生怕他爹给气出病来。他爹脾气急,以前就喜欢生气,但这麽频繁惹他生气的,也就一个天幕了。天幕背後可不止一个“小辰”姑娘,也怪不得他爹会被气成这样。

朱元璋一拍大腿,“可不是嘛!都是子孙後代的事情,赶紧把朱棣给咱捉回来!以为逃跑就不用挨打了吗?”

“已经派人去带他回来了,可能还要过两天。”

“小兔崽子跑得倒快——那群文人不是闲着没事儿干吗?让他们抓紧时间把洪武二十二年编出来的那部《大明律》给朕提前弄出来!”朱元璋生着气也没忘记正事。

【《大明律》的条目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无论是在形式还是内容上都表现出优于前代法典的特点;其主要目的是维护中央集权,但是对保护小生産者的人身及财産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总体来说进步性还挺大的。】

明,1381年(洪武十四年)。

朱元璋突然感觉气儿顺了很多,被天幕嫌弃的多了,好不容易听一句好话,就感觉心里舒坦的不得了。

朱标笑了笑,他爹真好哄。所以他要好好活着,他娘也要好好活着,雄英也要好好活着。他爹虽然暴躁了些,但真的不是天幕所说的那种杀人狂魔。

【另外提到明朝的法律,就不得不提起《大诰》了。洪武十八年十一月,朱元璋亲自编撰了《大诰》,後来又颁行了《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我去,居然还编了这麽多本,我以为只有一本来着]

[我看小说都说是厚厚一本]

[好像说是保命符]

[保命符什麽的也太夸张了些吧]

汉,前198年(高祖九年)。

刘邦琢磨了琢磨,觉得这个叫朱元璋的皇帝有些意思,听天幕的意思,後世的那些皇帝跟他一样,只负责下令和把握大方向,剩下的自然有丞相和其他人去做。只有这个叫朱元璋的居然亲力亲为编撰律法,还挺新鲜。

【四编《大诰》用白话文写成,汇集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丶转嫁赋役丶侵吞税粮丶抗租误役丶流亡隐匿和使用凌迟丶枭首等重刑的案例。其目的是“警省愚顽”,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不敢轻易犯法。四编《大诰》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朱元章朱元璋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我原来以为朱元璋用白话文说是为了让百姓听得懂呢。】

[肯定是为了让百姓听得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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