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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我不喜欢男人(第2页)

在花城,朗朗家算中等家庭,父母自己开公司,虽然没做上市,但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一番倒腾,清许一袭COS装扮出现在酒吧的员工休息室。

角色叫什么……西索?

也是那时,他对朗朗这个人,有了新的认知,并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只要这个人需要,他也会义不容辞。

“哎呀哥哥~”

“你就做做好事嘛!”

“你看,我兄弟多可怜啊,从小爹不疼妈不爱的,现在连吃饭都困难!你们这儿服务生不是经常短缺嘛,我兄弟长得这么好看,又能吃苦耐劳,正合适啊!”

出了学校,朗朗就一袭女装装扮,长长的头发喷上一次性红色染发膏扎在后脑勺,上半身只裹了几圈白色的绷带,下半身是一条血红色拼接黄色火炎花纹的灯笼裤,脸上化着精致的御姐妆容,整个人看起来又飙又飒又性感。

角色名:艾露莎。

老板是他姐姐的一个同学,看到他打扮成这样,还抱着胳膊撒娇,弯男都差点要掰直了。

“第一,他的脸一看就是小孩子。第二,这酒吧什么性质你又不是不知道。第三,我们都是晚上营业到凌晨。他这么瘦,又还要上学,长久以往身体怎么吃得消。”老板叹了一口气,“不是我不帮忙,实在是……”

“他可以戴口罩!”朗朗忙打断他,琥珀色瞳仁又大又亮,“他性格偏淡,又内向,什么性质对他来说没什么影响,他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行。他虽然瘦,但是浑身特别有劲,这一点我可以发誓!”

老板:“……”

当天晚上,清许就穿着工作服在外场学习起来。

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分好几种,迎接、点单、上菜、结帐。清许要做的,就是上酒水和小吃,留意顾客需求并及时回应。

他敏捷,做事干脆,耳朵还好使,老板相当满意,直接按正式员工的工资录用他。

“谢谢哥哥!”朗朗抱着老板的胳膊,脑袋靠在上面蹭了蹭,“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要不是同学的弟弟,还是个直男,年纪又小,老板真想把他拿下……最后,却只能一脸无奈地伸手把那颗脑袋抵开,说:“以后他的头发让经理来抓,不然这一把冲天炮太引人注目了。”

朗朗立马乖乖站直:“好嘞!”

而清许,则对朗朗口中的零花钱震惊。回家的路上,清许握着书包带走在后面,听着朗朗跟姐姐报备完今天的行程,停下脚步。

“朗朗,谢谢你。”

朗朗挂断电话,转身把他脖子勾住,挑眉道:“我不接受道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来点儿实际的。”

清许这次没把那爪子拿开,抬眼:“你要什么?”他微微一顿,很快又垂下了眼睫,眸色暗淡道,“但我现在什么也都没有。”

“谁说的!”朗朗不喜欢他沮丧的样子,手指点了点他的肩膀,“用你高中三年课间的宝贵时间来报答我。”

打球,是朗朗在学校唯一的爱好。清许闻言,惊讶抬头,那双漂亮的杏眼里,终于出现了许久不见的笑意。

“好。”

清许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本来打算请吃饭感谢朗朗,但却被拒绝了。

“这是你辛辛苦苦赚来的,每一笔都要花得有价值,我不吃那顿饭也不会掉秤。”朗朗双手撑在阶梯上,两条长腿伸直大咧咧地撇开,目光盯着操场上几个打球的男生,看到其中一人三分线外灌篮,他立刻竖起拇指,大喊一声,“漂亮!”

清许坐在对方旁边,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双眸微垂,静静地看着地板。

“而且,你以后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每一个学期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朗朗偏过头来,目光真挚地看着他,“你没有后盾,那就自己铸建后盾。”

相比其他同学的怜悯与同情,朗朗的做法让清许心里舒服多了。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要清许掌握一技之长,没有父母照样能在这座城市立足。

因为那句话,清许除了吃住和学习,每个月的工资都存了起来。

朗朗的球友很多,有时候见他累了,也不会缠着他。他们性格差异很大,圈子也不同,很少有共同话题。他们虽然算不上好朋友,但只要有空,就会约在一起玩。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高考后,朗朗便说大学要去国外读书。清许亲自送对方去机场,分别时,朗朗一路从父母拥抱到他这里,浑身一袭长裙装扮,不知道角色是谁。

“清,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你也是。”清许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背。

朗朗的妈妈说:“到了那边要乖乖的啊,你姐姐工作很忙,别给她添麻烦知道没。”

朗朗朝她眨眼睛:“放心吧,我最爱姐姐了。”

-

回忆完这些,清许把手机装回兜里,结果一抬眼,就看到岑不遇直勾勾地盯着他,一双墨黑的眼睛似两个小灯泡。

“怎么了?”

“你要亲自去接她嘛?”岑不遇停下脚步,“她是你很要好的朋友?”

清许轻轻抿了下唇瓣,点头:“要。不算很要好,但他对我有恩。”

有恩?什么恩?岑不遇没有直接问,因为清许高中时期父母刚没,这个问题有一点敏感,于是问:“她是你同桌?”

清许想到之前和朗朗都坐在后排,中间只隔着一条过道,也算是同桌了,再次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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