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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沈烈不等罗绍威有动作,赶忙上前一步,说道:“节帅,您陪大王说话,末将去张罗,末将晓得大王爱吃什么。”

一个早饭能上多少花样?

何况这个时代的饮食又能有多少花样?

沈烈粗浅地如此认为,而且这样做也是想化解罗绍威的尴尬,算是投桃报李,感谢罗绍威的隐瞒。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他想暂时回避一下朱全忠,借机把记忆捋得更清楚一些。

虽然史书对朱全忠的记载多有不堪,但字里行间并没有否定他的能力,这个人不是酒囊饭袋,是当世枭雄,在他面前决不能出半点差错。

罗绍威见朱全忠并无不悦,冲沈烈拱手,面露感激:“如此也好,那就劳烦念安兄弟了,倒是没错,你对府里也熟悉,若有不周全之处,尽管吩咐下人。”

熟悉之后,罗绍威也称沈烈为烈哥儿,只是此时朱全忠这样唤沈烈,他就不好再这样称呼了,只能改口,念安是沈烈的字,这个字还是朱全忠早些年随口替沈烈起的。

“大王,您稍后,我去去就回。”

“去吧。”

朱全忠并不在意沈烈的擅作主张,挥手让沈烈离开。

此番入城,朱全忠一是安抚,再则也是有要事跟罗绍威商谈,让罗绍威去准备早饭,仅是一个试探,算是下马威而已,并非真想让罗绍威难堪,沈烈这么一接话,倒显得很有眼力见儿。

对于沈烈夜屠魏府牙兵八千余家的情况,朱全忠挺意外,没想到这个少年会如此心狠,不过也因此更加欣赏起沈烈。年纪不大,竟能有如此魄力,能做到如此狠绝,这样的人可用,日后当有大作为。

朱全忠很善于挖掘人才,眼光也独到,就像敢于启用原本只是一个侍从的庞师古,信任以及重用降将葛从周,就连在李克用手底下默默无闻的杨师厚也是如此,归顺他后,也都成了悍将,替他征伐四方,开疆拓土。

同样,朱全忠也看好沈烈,只是觉得沈烈的年龄尚轻,还需要多加磨练,日后会是一个用着趁手的良将。

沈烈退出正堂,刚拐过廊角,一个男仆打扮的人从后拽住他的胳膊,将他直接拉进一侧的厢房内。

虽然父亲警告过,但以罗月华的性子,怎么可能安分地待在内宅里,当朱全忠纵马进正堂的庭院时,她就已经换好下人的衣服,戴着斗笠挡住脸,拿着一把竹扫把在院子的边角假装扫雪,偷偷观察,因此也就没有随着母亲拜见朱全忠。

沈烈的一言一行被她瞧个真亮儿。

没想到沈烈真得朱全忠的心思,也没想到原本铁疙瘩般的一个人竟然如此擅长阿谀奉承,马屁拍得震天响,更没想到沈烈会主动帮她父亲化解尴尬,还算是长点良心,也就把小萤说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是你…”

一打眼儿,沈烈真没认出是罗月华,尤其是罗月华的嘴唇上竟然还画了两撇弯弯的小黑胡子,看起来很搞笑。

“对呀,对呀,是我。”罗月华摘了斗笠,冲着门外探头探脑望了几眼,做贼一样。

“知道是你,把手撒开,掐到我肉啦!”

因为紧张,罗月华拽住沈烈的胳膊时,透着衣袖掐在肉上,力道十足,疼得沈烈直咧嘴。

罗月华赶紧松开手,问道:“梁王喜欢吃什么?”

沈烈揉着胳膊,随口回道:“我哪知道他爱吃什么。”

“啊?”罗月华闻言,瞪大眼睛:“那你还说…”

“我就是那么一说,不是给你爹找台阶下嘛!”

沈烈笑道:“后厨有什么就上什么呗,样式多些就行了,他是梁王,又不是臭要饭的,什么没吃过,行伍之人爱吃酒肉,多上些酒肉准没错,把滴溜酒也上一坛。”

“滴溜酒”很有名气,是魏州城的特产。

酿酒的酒坊位于城东门外,酒家利用河泥造池,用杂粮谷糠为料,分季填池,双月轮盘,以木薪为火,笼屉蒸糟,蒸出的酒液一滴滴流出,故而得名“滴溜酒”。

当初狄仁杰曾将此酒进献给武则天,武则天品尝后赞誉为“天下美酒”,封为宫廷御酒。

如今,这个酒虽然与皇家无关,却依旧不是寻常百姓能喝得起,沈烈刚入城的时候喝过,脑袋里有这个记忆。

小说《扶唐》第17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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