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凌星一直在与沈回说话,问他关于村子里的事情,着重问了方家。
他昨天以为方家多了不得,叫家里人如此忌惮。结果听沈回说完,才明白也就方秀霞嫁的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不得不说方秀霞的命是真好,她年轻时在村子里容貌是数一数二的。
若没有那骇人的脾性和嘴,那真是没得挑。
方家子嗣衆多,都还小的时候养起来是费劲。
但随着女子哥儿到了年岁出嫁,家里靠着他们的彩礼钱慢慢的积攒出一笔财富。
有一年粮铺的小管事带着夥计来收粮食,突逢大雨,正巧收到了方家,就在他家躲雨。
没两天,那粮铺的小管事就找媒婆去方家提亲,说要求娶方秀霞。
这还是小柳村第一个嫁去镇上过好日子的,嫁的人还是粮铺的管事,在村民眼里,这简直就是嫁到天上享福去了一样。
後来小管事成了粮铺掌柜,方家在小柳村的地位也因此变高。
那赵家看在方秀霞生儿育女的份上,也愿意拉扯一把岳家,方家的长子和次子,现在也都在粮铺做活。
方家这两年也越来越富。
凌星听完,叹了一口气。
沈回忍着耳边陌生的温热,问道:“怎麽了?”
“没什麽,只是觉得地位压人。”
方家说到底也只是寻常百姓家,不过是比其他的村民们日子过的好一点。
但仅仅是这样,也足够压小柳村所有人一头,逼的人喘不过气。
沈回垂下眼眸,“嗯,不过不必多畏惧方家,赵凡只是粮铺掌柜,给别人干活的。他们再来找麻烦,直接打出去便是。粮食他们不收,我背去县里也一样卖。”
凌星被沈回的话引回心绪,“那麽多的粮食背去县里,二弟是想累死自己不成?”
“我以为哥夫会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凌星摇头,“二弟,人善被人欺,越弱小越不能展露自己的胆怯。”
沈回一副受教模样,点点头问他:“哥夫明理,读过书?”
想到自己虽然大一下半年休学,但肯定也算读过书的,原身也有读书开蒙的记忆,凌星嗯了一声,“是啊,听你大哥说你小时候也念过几年书,都学了什麽?”
然後凌星就听沈回像报菜名贯口一样的,报了一堆的书名。
“你那麽小的年纪,竟然看过这麽多书!”凌星有些惊讶。
沈回声音低沉又平静,“自幼记忆便好,书看几遍就能如数记得。因此,慢慢的看的便多了些。”
这话听的凌星有些羡慕,他要是有这样的好记性,肯定能考个更好的大学。
快到家时,沈回突然道:“背篓里有双布鞋是买给哥夫的,哥夫别叫娘他们知道是我买的。”
凌星一愣,“怎麽给我买鞋了?”
说完後又道:“哪能花你的钱,多少钱我给你。”
“是我给哥夫买,没道理叫哥夫掏钱。”沈回拒绝道。
“你哪有什麽钱用……”
快要到家,沈回只能先打断凌星,“哥夫无需担忧我银钱不够花用,昨天上山,在深山里挖到些草药,顺便卖给邻村的大夫,我这的银钱足用。”
凌星是真不好意思收下布鞋,沈回似乎感受到凌星的纠结,又开口说:“大哥托我照顾哥夫,我做这些是为了大哥,哥夫不必有心理负担,收下就好。”
闻言,凌星心中默默感谢一遍沈还,替他想的面面俱到。但也很奇怪沈回竟然如此的听话。
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会乖乖听话的人。
凌星不再推拒布鞋,而是问出心中疑惑,“二弟,你为何那麽听你大哥的话?”
沈回道:“大哥救过我的命,三次。”
到家了,沈回没有继续说下去,凌星知道他不想说,也没有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