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况烟这次是清醒着和叶烛一起回去的,身後跟着叶烛的白马,马背上用固定米袋的方式捆扎着两个醉汉。
苗峒处于土司衙门的管辖中,亦有宵禁,不过不是晨钟暮鼓,而是采用苗疆特有的号角。虽没有钟鼓声那麽洪亮,所幸苗峒本身地域不大,号角声足够响彻山间了。况烟和叶烛不紧不慢地在街上走着,号角已然吹过三更,街道再无行人,只有巡查宵禁的士卒。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因为叶烛是金仙,伤人都可以被姑息,举重以明轻,宵禁就更不会限制。
四下皆静,苗峒不似长安那般灯火通明,只凭从主街两旁的民居窗下散落的点点灯火,将本就起伏的青石板路照得影影绰绰。况烟不觉不便,反而沉溺其中。此时此刻,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了况烟和叶烛,他现在和叶烛离得如此之近,皎白的月华落在叶烛的青丝上,也落在自己的头发上,恍若他已经和心仪的佳人白头偕老。
突然,不知从何处传来一声犬吠,况烟惊慌失措,向叶烛身边靠拢,下意识抓住了叶烛的手臂。坊间的狗跟随着叫了几声,不出一阵全都平静下去。况烟此时才意识到自己正贴在叶烛身上,连忙松手分开一段距离。叶烛看向况烟,关心地问道:“怎麽了。”
之前古水的马蹄扬到况烟脸上,况烟都面不改色从容淡定,现在被一声狗叫吓到举止失仪,其中必然有所缘故,叶烛明显是注意到了反常才会发问,况烟也就道出背後的隐情:
“不论是灾厄暴发前,还是灾厄暴发後,我一直都无家可归。我天生没有父母,也没有儿时的记忆,仿佛一出生就五六岁大了。村子里没有人愿意收养我,毕竟一两岁的小孩可以当亲儿子来养,这个身世不明丶比腰还高的童子,收养了指不定哪天亲生父母就找来了。”
“尽管我一再诉说我没有亲生父母,依旧没有人收养或收留我,村子里口粮也不富裕,没人愿意白白收留一个还不成熟的男丁。于是我开始给村里人牧牛,打草料,捡柴火,做些杂活,靠着施舍勉强填饱肚子。这个时候村长给我起了‘章大’这个名字作为代号,方便称呼,但本质上他们不认为我是他们村子里的人。”
“我每晚要麽睡在草棚里,要麽睡在马厩边。好像连狗也不认可我似的,即使我待在村子里很久了,黑狗和黄狗还会朝我吠叫,冲上来咬我,”说到这里,况烟自嘲地笑了一笑,“白天还好,避着它们就是了,可有时晚上也会听到狗叫,如果我睡着了没听见,就会被咬伤。”
况烟感觉气氛有些凝重,就用带着笑意的声音轻快地说:“幸运的是,我全都躲过去啦。”叶烛没有说话,沉默着抚摸了一下况烟的头顶。
况烟吞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所以,久而久之成了习惯,对犬吠格外警惕和恐惧。即使来到钱塘城後,因为手背有灾厄的褶皱,没人敢招我做工,作为乞丐流浪,也得看恶犬的眼色,这个习惯就一直留在我身上。”
叶烛一下子停住了脚步,白马也心有灵犀一般止蹄了。况烟正疑惑着,想要看向叶烛表达询问,在他回身的刹那,叶烛抱住了他。
况烟愣了一下,然後也抱住了叶烛,况烟此时不能开口说话,等到情绪平复後,他才向叶烛说道:“叶烛,你是我遇到最好的人,我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况烟在心里补上了後半句:哪怕需要我舍弃自己的生命。
叶烛温和的气息扑在况烟耳边:“你是我遇到唯一的人。”况烟将叶烛抱得更紧了,两人继续紧紧相拥着。漫天星子在自己的轨道中缓慢转动,这些相隔天河的星辰,此刻各自的光芒同时抵达了天幕,晕染出一片银辉的苍穹。
况烟和叶烛的呼吸都乱了,不知过了多久,叶烛先松开了怀抱,况烟依恋了一下,也解开了环抱的臂膀。两人重新并肩走着,况烟有点想去牵叶烛的手,这个想法在心中过了一遍,最终还是作罢了。
不多时,一队巡夜的兵丁看到街上行走的身影,分出几人前来查问。况烟他们刚出酒楼时就遇到过一次,那时叶烛远远用飞剑挑了一个剑花,对方就心知肚明,这是修仙者,不必多管闲事了。在况烟想来,叶烛这样固然潇洒,但本质是出于他慵于交谈的习惯。
这次叶烛等到士卒来到跟前,出奇地与之沟通了:“我是修仙者。”为首的形似领队的人物,手掐剑指在自己的眼前扫过,眼眶泛起淡金色的光,再看向叶烛,叶烛周身紫气充盈,一眼就能看出这是金仙。领队唱了个喏,转身要去别处巡逻,叶烛再度出声:“等等,可否借一盏灯笼。”
况烟还没反应过来眼下的情况,就听到叶烛让自己从荷包里取一锭金子,交给那位领队。虽说是借,实则是买,买一盏灯笼十几文钱就够了,用如此高价是叶烛为了断绝任何情分的往来。灯火散去,只馀一盏。
叶烛用剑格和剑鞘夹住了灯笼杆,让灯笼在身侧悬空随行,灯笼的烛光不算明亮,只能照清叶烛和况烟的脚下还有前方一小段路。“我们现在在光亮的地方,哪怕有犬狂吠,它也尚未出现在我们周围,你可以藉此放下一点心防。”况烟带着重重的鼻音嗯了一声。
两人靠得更近,沉默着走了一段,叶烛忽然开口道:“我的佩剑,名曰道纪。”况烟猜测叶烛的心思:他或许是觉得我已经倾诉了身世,他也应该说些什麽作为回应,而他的身世过于神秘,或是不便透露,只能先介绍身边的佩剑了。
况烟紧接着说:“很好听的名字,有什麽典故吗。”叶烛想了一下,回答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况烟点了点头,这也是一段玄妙的道法,好像一切和叶烛有关的东西,都和道法相关,况烟心想。
“叶烛,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平定了灾厄,之後你会做什麽。”况烟随口发问。叶烛这次思考的时间格外得长,况烟还以为叶烛漏听了自己的话,正想随便再聊点别的,叶烛缓缓作答:“莫春者,春服既成。衆人熙熙,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我独泊兮其未兆。”
况烟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在暮春时节,百姓已经换上轻便鲜艳的衣服,熙熙攘攘,有的在沂水里沐浴,有的在舞雩台上乘风,尽兴後踏歌而归。
叶烛旁观着这一切,独自保持淡泊宁静。况烟刚想说他愿意陪着叶烛,张隅的声音突然传来:“看来我的理想和叶兄差不太多嘛,叶兄你独自平淡,我可要御着木鸢去飞上一飞。”
况烟看向跟在身後的白马,张隅已经在晚风的吹拂下睡醒了,现在趴着跟况烟和叶烛打招呼:“叶兄,况兄,快把我放下来。”“放?不许放,接着喝。”菅绶显然还醉着。
况烟警惕地看向张隅:“张兄,你醒了多久了?”
“我刚醒就听到你问叶兄解决灾厄後要干什麽,结果叶烛一直不说话,我都想替他回答了,”张隅满不在乎地抱怨着,“快放我下来,我的背好酸啊。”
况烟暗暗松了一口气,打消了用绳子勒死金仙的念头,解开捆着张隅的绳子。张隅看到叶烛佩剑上挑着的灯笼,像是发现新星宿一样,先是看向叶烛,然後看向况烟:“没想到啊没想到。。。。。。”
况烟被张隅看得心里没底,强装镇定地问:“没想到什麽?”
“没想到况烟你这麽足智多谋的人,居然会怕黑。”张隅说到最後笑了起来。
“啊?啊,对,我确实怕黑。”况烟回味起方才的缠绵和悸动,面颊和耳根都染上红晕,怕黑是假,温存是真,况烟索性认下自己怕黑,作为遮挡。
张隅表现出一副开明和大度的样子,拍拍况烟的肩膀:“没关系,谁说男的就不能怕黑了,况烟你没什麽好害羞的,谁要是敢嘲笑你,你就报我的名号,让他来找我单挑,谁赢了谁就有道理。”菅绶插话进来:“对,单挑,谁也喝不过我。”
叶烛什麽话也没说,只在嘴角扬起一些弧度,况烟敏锐观察到叶烛的笑意,狠狠瞟了他一眼。
张隅兴致勃勃,向叶烛和况烟宣讲他刚发现的近大远小的理论,他就是凭借这个辩赢了菅绶,把他灌醉的。说到一半,灯笼燃尽了蜡油,灭了下去。况烟眺望了一下远方,已经能看到客栈的灯光了,所剩的路不远,灯笼灭了也无妨,而且他还想趁着夜色再靠近一点叶烛。
况烟刚要轻挪脚步,一团明亮的光在黑夜中绽开。“叶兄,下次你也可以试试,这样就不用灯笼了。”张隅不知何时拿出一锭金子,将金锭放在木尺上,金子熔化变红,然後变橙,最後变成白炽色,发出明亮的白光。况烟咬牙切齿夸了一句:“张兄好仙术。”
“这算什麽,我还能让它更亮,你看着,”张隅用木尺托着白炽的黄金,不止道路,连两旁房屋的墙壁都能承接到白光,“更神奇的是,要是不用了,金子还能重新变黄,铁就不行,从白的变成黑的了,铜我还没试过。。。。。。”
张隅後续讲了一大串,饶是况烟素质再好,也属实没什麽兴致听了。况烟默默加快了回去的脚步,叶烛紧跟着况烟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