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快跑吧,”齐叔急匆匆道,“他们都出去找你了,你从大门跑,你尽管跑。”
可她怎么跑啊!
于曼颐用尽全力拄着木棍,问:“齐叔,家里有没有马?”
“马?哪有马,于家早就把马都卖了。刘丰盐来的时候,就剩下我一个糟老头。你要马,我……”
于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暴怒的嘶鸣。于曼颐和齐叔同时回头,那嘶鸣又来了一声,穿透半夜秋日的冷气。
于曼颐忽然激动道:“麒麟!”
麒麟为什么会在绍兴?
齐叔急忙去开门,于曼颐则在身后用尽全力而一瘸一拐地跟。于家大门打开,门口站着一匹气喘吁吁的黑色大马,它跟在马车后面一直跑,一直跑,跑得乌黑发亮的皮毛都蒙上了道路的灰尘。
它胸口许多划伤,是被铁器划出来的。于曼颐愣了一瞬,意识到它跃过了宋华章花园的铁栅栏——他竟然撞倒了那铁栏,跟上了他们的马车!怪不得它听到她尖叫时,会发出暴怒的嘶鸣!
“二小姐,你会骑马?”齐叔震惊,又心有余悸地看向她手里的枪。
“我会骑,”于曼颐泪流满面道,这都是宋麒教给她的,他已经把一切都教给她了,“齐叔,你扶我上马,我一个人上不去。”
“哎,好,好,二小姐,我来扶你。”
他帮着托举于曼颐,苍老的手一直在抖,气喘吁吁。麒麟弯下腿任由她跨坐,又在她坐稳的一瞬喷着气站直身体。
马起身的一瞬,齐叔就变得非常矮小和苍老。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叫于曼颐二小姐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她被叫了二小姐不会反驳的人。她低下头看着齐叔,喉咙哽咽道:“齐叔,我……”
“走吧,二小姐,”齐叔颤巍巍地倒退,又朝她提起了灯,“你真的好像四少爷小时候,于家一群混账,只有你们父女……快走吧,二小姐,不要回头啊!”
于曼颐,走吧,不要回头。
他也让她不要回头!
麒麟鼻子又喷了一口气,它从上海一口气跑过来,已经累极了,但还是支撑着四蹄,等着于曼颐的驾驭。她俯下身子抚摸它的脖子,脑海里迅速想:去镇上的路都有刘丰盐的人,码头有,火车站也有……
她眼神忽然清明,直起腰来勒住缰绳,有力的那条腿踢了一下麒麟的身侧,黑马眼神振奋,立刻带她往她指引的方向奔去。
天这么黑,但是也要亮了。
这片土地地势开阔而肥沃,放眼望去,是故乡望不到尽头的稻田。于曼颐策马在明暗交界的田埂上狂奔,马的四蹄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极深刻的印记。平原的尽头有了隐约的山峦,山路上浮现了清晨特有的浓重的雾气。
这不是于曼颐第一次走这条路。
是绍兴的荒郊,荒凉的郊外尽是孤坟,是通往丞相坟和姑娘坟的那条山路。于曼颐策马狂奔,越跑眼神越凌厉,越跑越是浮现出一身的杀意!
麒麟身上开始出汗,汗水重刷了细密的皮毛,洗刷了一身尘土,一匹天神一样黑色的巨马撞碎了这片多年不化的山间雾气。于曼颐一手拉缰绳,一手握着枪,终于在这晦暗的天地间,听到了山路上传来的锣鼓声。
刘丰盐竟这么着急。他不但自己回来,还直接带了迎亲队回来。这吹锣打鼓的队伍上次没接成于曼颐,今日又来了,像一群傀儡一般在雾气里摇晃着。队伍最前面,是一个骑在戴了红色绣球的马上的,穿着喜服的男人!
这是一直迎亲的队伍,他们如此欢喜,又如此缺乏纪律,刘丰盐还不如带一支家丁回来。这些摇头晃脑、敲锣打鼓的人在看见雾气里缓缓浮现的于曼颐时发出了惊讶和起哄一般的笑声,而这笑声又在看清她手里的枪后被冻结。
于曼颐举起枪,朝天鸣。
队伍立刻散开了,身后的花轿也跌落山路碎石。迎亲队的人们尖叫着四散奔逃,唯一没走成的,是那个坐在队伍最前的马上的男人。
他的脸隐藏在一团雾气里,于曼颐并不好奇,她根本不想知道刘丰盐长什么样子,就像是她也已经忘记了表哥的样子。他们行尸走肉,或许根本就算不得活着,他们不需要长相,他们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在于曼颐面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让她起了杀心的虚无之意。
他在害怕,他也想逃,可是于曼颐的枪已经对准了他。他策马去哪里,她的枪口就对准哪里。他的马也在害怕于曼颐的马,麒麟是何等的马匹?黑色巨马的逼近让那只矮小的迎亲马吓破了胆,后背一抖便将自己的主人摔落在地,而后撒开四蹄狂奔,消失进山间的雾气。
走吧,都离开吧,为虎作伥不是你们的罪恶,你们后半生仍能悔改。可是刘丰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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