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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贪银子 东山枇杷兰花豆(第2页)

“是感觉还不错。”

牛大志使劲嗅了嗅,感受春日的新鲜味道。

“只是暂时的。你这是长年累月的老症状了,还需定期扎针与喝药,听他们说,你总是嫌药苦,不好好喝药。。。。。。若是不好好治,老了可遭罪,一个喷嚏将自己喷没的大有人在。”

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後,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嚯,真甜呐!”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後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有很多呢,但钱大哥吃完我给您装。”

枇杷滋味甜美,兰花豆亦不差。

四月的蚕豆最为嫩,可与腊肉同蒸,可与春笋咸菜同炒,去掉豆荚,都能品出它的软糯清甜。

而兰花豆是用剪子在蚕豆的豆荚上剪个口子,放进油锅里烹炸,那口感可就完全不用了。

炸过的蚕豆陡然间变得酥脆可口,咬下一口“咔嚓”作响。讲究些,便是剥掉豆荚,只尝里头的豆,不讲究些,便是将豆荚与豆一同嚼了,亦是喷香。

炸蚕豆这名字可不好听,它的别名是兰花豆。

“这可不少青云县的枇杷,在我朋友专门从姑苏摘给我的太湖洞庭东山枇杷,好吃吧。”

荆三娘坐在一旁的圆桌前吃酒,咽了一只枇杷,又嚼了几颗兰花豆,“待届时我儿婚宴,我再叫我朋友运来仙居的东魁杨梅,届时大家都来捧场!”

“老夫人说笑了。谢大人的婚宴,我们哪有资格参加嘛。”

那食客吃着枇杷口舌生津,笑着捧场,“今日能吃到这什麽东山枇杷,已是福气咯。”

“莫叫我老夫人,我也不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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