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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喜欢你 喝桂花蜜炖冬梨吗(第2页)

牡丹袖口擦了擦眼角渗出的泪,低声道,“是成哥答应他的,是成哥答应阿福,等我们成亲後,就收养阿福。成哥答应每年的节日,都会陪阿福一起过,阿福,也很喜欢吃乳糖圆子。可成哥,死了。。。。。。”

阿福是刘成出门做生意时认识的小孩。不过五六岁大小,浑身脏兮兮的,像一只野狸奴。

无人在意阿福,不过是个流浪的乞儿,最後连道都不要挡,免得沾染了一身晦气。

但刘成在意,因为阿福的眼神,和他小时候太像了。

刘成的父母常年外出,一年到头,连封信都不愿意寄回来。他小时候也是脏兮兮的,要是不说,谁知晓他也是有爹娘。

只有与他同住桃枝巷的莲姨会亲切地招呼他吃饭,会用手巾将他的小脸擦干净。

也只有沈长生会与他做个真心朋友。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的同理心驱使着刘成,待刘成反应过来时,他就已经拿布沾了水,将阿福给擦干净了。

“你为什麽待我这样好?”

阿福大口地咀嚼着刘成递给他的馒头,噎得直打嗝,“你是不是要将我给卖了。。。。。。罢了,卖了就卖了吧,能在卖之前吃一顿饱饭,也值了,嗝。”

“卖你作甚,浑身一点肉都没有,人牙子买你去都亏本。”

刘成“噗嗤”一笑,小心地给阿福拍背。

“谁说会亏本,我可能干活了,是你们不识璞玉!嗝!”

“你小小的年纪,竟还会说璞玉呢,你想不想念书?”

“我爹娘早死了,嗝,我连饭都吃不饱,还做那念书的春秋大梦作甚?与其说念书,我倒是想每日吃上两日大肉馒头,这才是我每日的念想。”

“呆瓜。”

自此,二人日日闲聊,也渐渐熟识。阿福没有名字,是刘成给取的。

“叫你阿福好不好?要不要跟着我姓?”

“去你的,你多大脸啊!白捡一个儿子!”

刘成每次去做生意的时候,路过码头,都会给阿福带两只大肉馒头。若是他去的远,这个任务便交给了牡丹。

阿福终于过上了每日都能吃上两只大肉馒头的梦想生活。

小身板也终于开始有些肉了。

可,刘成死了。

“牡丹姐姐,你说的阿福,是叫刘福吗?”

沈锦书从沈雁回的怀中钻出来,凑到牡丹的跟前道。

“你认识阿福?”

牡丹双手抓住沈锦书的肩膀,满眼不可置信。

“他是不是长得这个样子?”

沈锦书後退一步,比划着阿福的样子,“他比我凤姐儿半高个脑袋,眼睛比凤姐儿小一些,鼻梁高高的,嘴唇呢有些厚。。。。。。还有,他的耳根子那里有一块赤色的像小蝴蝶似的印记,他是阿福吗?”

“对,他就是阿福!凤姐儿是在哪里看到他的?”

牡丹神色愈发激动,眼泪簌簌往下滑落。

即便是牡丹自己,也不知阿福到底身在何处。她要见到阿福,也只能等阿福来找她。

就像今日,她也是在花灯处见到的阿福。

“好官谢大人,凤姐儿知晓去哪里能找到阿福。是不是找到了阿福,就能证明牡丹姐姐的清白?”

沈锦书又跑到了谢婴身旁,拉着他的手。

一圈人盘问下来,眼下已是深夜。若是唤作寻常时的沈锦书,她早就与周公下棋去了。

可如今的她虽忍不住打着哈欠,但眼角有泪花的那双眼睛却异常坚定。

“凤姐儿当真有办法?”

谢婴帮沈锦书困得揉小脸却乱了头发的额发给捋了捋,这副样子,像炸了毛的软绵绵。

“凤姐儿知晓阿福在哪里。雁雁说,小孩子是不能撒谎的。”

沈锦书顺道也自己摸了一把头发,头上莲花灯簪晃晃悠悠,“好官谢大人,凤姐儿一定能带你找到阿福,你也一定要还给牡丹姐姐一个清白,好不好?”

“好,谢大人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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