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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贝斯特拉与柏尔(第2页)

“哈!我就知道您是一位行家!”安德斯摸了摸下巴上的小山羊胡,“後来的事情您也知道,毒龙劫爆发了。别说是我们这样的平民了,就连不少贵族都因此沦为草寇。好多人都在往南边跑,那些处在南北交界地的城镇难免倒了大霉,洛温镇的裁缝铺丶铁匠丶屠户都被洗劫一空,我的马厩就更是不例外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强盗当然不可能放过:“贝斯特拉没有被抢走吗?还是说它挣脱缰绳逃走了?”

“没有没有,它一直在马房里。”安德斯摆了摆手,“那夥强盗的头子显然也很中意它,但红泼妇——噢,是贝斯特拉不让他靠近。也幸亏有它在,让强盗拖了点时间,否则我们一家估计没能等到公爵大人,就已经死在他们剑下了。”

“希瑟?”

“是的,公爵大人救了我们。”虽然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对方看起来依然心有馀悸,“当时可真是惊险啊!我和老婆孩子们都躲在马厩的干草垛後面,只要那几个强盗有一个把手里的火把稍微往里面偏一点,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安德斯或许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但绝对是一个好的演说家。见到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描述,就连瑟洛里恩也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

“起初我都不敢擡头往外看,只是依稀听见外面传来了什麽动静,然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到这里,我就为这个可怜的姑娘感到难过,这群可怕的强盗一定会奸污她的!”

“接着,她说出了那个强盗头子的名字,质问他为何抛弃了自己的荣耀,但那夥强盗只是用恶毒的话语嘲笑她。其中一个强盗说,‘这是哪儿来的母牛?居然会说人话’,另一个接口,‘让她背过身去就行了,女人操起来都一样’,随後他们又是一阵大笑。”

瑟洛里恩眯起了眼睛:“你刚刚说什麽?”

“天父在上,这些都是强盗们说的!”安德斯吓了一跳,“我丶我只是复述他们的话……”

“不需要复述这些污言秽语,只说最重要的部分。”

“我知道了……”对方讪讪道,“那姑娘在这期间一直默然无声,最後才说‘假如你们现在愿意缴械投降,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但没人把她的话当回事,然後他们就打了起来……我原本以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一个姑娘家怎麽抵挡得住五丶六个强盗的围攻呢?但马厩外的动静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想也许能找到机会逃命。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观察外面的情况……”

“然後我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身份,甚至看不太清她的脸,只能望见一个轮廓高大的身影。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件盔甲防身,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不像是她本人的,又脏又破,像是平民才会穿的,而且非常不合身。她手里拿着的也不是战斧或者长剑,而是一把做工简陋的钉头锤。”

瑟洛里恩不以为然:“这影响不了什麽,区区几名强盗根本奈何不了她。”

然而,安德斯摇了摇头:“‘屠龙者’是以後的事情了,殿下。当时的公爵大人对战斗明显还很生疏。我虽然不通武艺,但接待过不少骑士,也围观过领主举办的比武大赛,对于一个人的水平如何还是有点判断力的。别说是熟练地运用武器了,她看起来甚至不是很会控制自己的身体。”

“而她的敌人——我前面有提到过强盗头子是一名落魄贵族吗?这种强盗贵族是最可怕的!他们不光接受过正统的剑术训练,还拥有做工精良的盔甲和武器,当时的强盗头子更是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板甲。几个暴怒的农民都能用草叉杀死一个装备齐全的骑士,更何况是被一群强盗包围的公爵大人呢?”

“光是我擡头偷看的时候,她身上就已经有好几处伤口,每一处都血流如注,几乎把那件灰扑扑的外袍染成了红色……”

他不知不觉忘记了呼吸:“然後呢?”

“然後?然後就是奇迹!”安德斯振奋道,“是的——奇迹!除了这两个字,我根本想不出别的词来。公爵大人至少流了三品脱的血,一般人这个时候早就晕倒了,可是她没有!”

“不仅如此,她的武艺也在飞快进步,生死一线果然是骑士的磨刀石!我亲眼看着她的进攻和招架越来越熟练,越来越轻易,虽然还远远不能与今日相比,但也是相当惊人的成长了,而且她的体格和力量也带来了很大的优势。最终她赢了——虽然伤痕累累,但还是赢了!”

瑟洛里恩发现自己无意识地松了口气。

“随後,公爵大人就发现了我们。”安德斯继续道,“听到她自称是希瑟·凯洛的时候,我其实有点不敢相信。虽然我没去过北境,但一直听说凯洛公爵的二女儿是位美人哩。不过她毕竟是我们一家的恩人,没必要欺骗我们。我们本来做好了把所有财産都献给她的准备,但公爵大人只是问我们要了一袋水和一匹马,因为她要尽快赶回埃达城。”

“于是她选中了贝斯特拉?”

“没错,那个时候我的马厩里就只剩两三匹马了,我让公爵大人随便挑哪一匹都行。不过看到她径直走向红泼妇,我们全家还是吓了一跳。当时公爵大人身受重伤,我们都怕它把这位救命恩人甩下来……神奇的是,红泼妇在公爵大人面前表现得异常温顺,就好像它知道对方是自己命中注定的主人,就好像它是为她而生的一样。”

“当公爵挥动缰绳时,红泼妇站了起来——不是要把人甩下来,更像是一场宣告。刹那间,漆黑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公爵红色的长发,她血淋淋的外袍,还有马儿赤红的毛发都被照亮了,人与马浑然一体,犹如神迹。当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而下一次我再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有了‘贝斯特拉’这个满载荣耀的名字。”

就在这时,一直保持安静的埃达马突然喷了个响鼻,把安德斯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哈哈,看来它也等到了自己命运中的主人。”他拍了拍马脖子,“怎麽样,殿下?这小夥子已经安好了马蹄铁,您要是想骑骑看,我立刻把马鞍给您装上。”

闻言,瑟洛里恩满怀期待地点了点头。

“好嘞!”对方解开马房的门栓,“您直接去马场吧,我等会儿就把马牵过去。”

瑟洛里恩在王宫里接受过马术训练,但他没有太多出远门的需求——毕竟没有人会邀请他出席宴会或者外出打猎,所以对骑术不算精通。

然而,埃达马性情稳定的说法果然没有夸张,它始终很好地配合着他的节奏。瑟洛里恩绕场半圈後,就大胆地鼓励它小跑起来,直至追到希瑟的贝斯特拉身旁,与她并肩而行。

看见他的新坐骑,希瑟露出了意料之中的表情。但可能是跑马时的冷风让她燥热的情绪平复了不少,此时的她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恶作剧般的孩子气,回归到了平日正直的状态。

“不错的选择。”她温和地表示,“有想好给它起什麽名字吗?”

“暂时没有。”瑟洛里恩随口回答,“不过看它长得又粉又嫩,干脆叫萝卜好了。”

草莓沙色的埃达马很不乐意地晃了晃脑袋,步伐也失去了节奏。好在它没有发脾气乱跑,只是落後了贝斯特拉一小段路。

希瑟立刻勒住缰绳:“你还好吗?”

“没事,它只是有点闹小脾气。”瑟洛里恩安抚道,“刚才是开玩笑的,好夥计,我当然会给你取一个好名字。”

然而埃达马还是站在原地不肯动。

“你可以拍拍它的脖子,或是轻轻地帮它梳理鬃毛。”希瑟提醒道,“这样有助于缓和它的情绪,也能培养你们之间的感情。”

瑟洛里恩叹了口气,俯身拍了拍埃达马的脖子,在它耳边小声道:“好啦好啦,我道歉……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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