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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粮食(第1页)

第29章粮食。

29。

林曦之後又光顾了雪豺部落的摊位。

他们的东西不少,多是皮毛,不过明显比荒原狼富足,皮兽的皮丶骨占了一半,不过雪豺族们应该也没有把好东西都拿出来,就比如这些皮兽骨过于粗硬,不太适合打磨成骨器。皮革也比较常见,但相比起普通动物皮,皮兽皮还是很好用的,至少更适合做鞋。

林曦并不小气,将这些皮兽皮用五包盐换了来。

他们也带了不少石头,没有有实质价值的矿物,倒是有品质确实还不错的宝石,比如绿油油的翡翠丶晶莹剔透的白玉。这些兽人们不懂货,都是从中将一块上好的玉石砸开。

林曦不禁感叹这些兽人真是会挑好地方住,这要是在现代,两个玉矿还不分分钟发家致富。

公平起见,林曦也借给了他们十个藤筐,两种玉原石各要五筐。

“你们的晶石很合我心意,或许可以用来雕刻丛林虎雕像,也可以多交易给你们两包雪晶。”

林雪神色也很平静,她深知这些石头只是中看不中用,因为太重还没法带去更远的大部落交易,能在这里换成雪晶反而划算。不过林曦的话也提醒了她,或许他们也可以把这些玉雕刻成装饰,那些大部落的人应该会喜欢,只是他们能拿来和他们交易的东西可能还比不上林曦给的雪晶。

至于小型兽人部落的摊位,林曦也没有放过,但他们只是雪豺和荒原狼的附庸,他们有的东西雪豺和荒原狼都能拿出来,所以到他们摊位上,林曦没有发现什麽特别有用的,不过出于照顾的心理,还是收了一些他们的皮毛,同时安慰他们,让他们下次来交易的时候多带一些耐储存的野菜野果,就算不好吃但只要能入嘴,就可以带来。林曦不会放弃寻找高産又能饱腹的作物,就算找到一种,也不耽误她多找几种。粮食,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生存之本。有粮在手,心才不慌。

随着回去取货物的兽人们回来,又来了两个距离更远的中型兽人部落,一个是黄羊部落,一个是赤狐部落,都是由回去取货物和叫人的土拨鼠们带来的。这两个部落算是林曦见过的少有的独立的部落,没有附庸,也不附庸别人。

也不奇怪,黄羊体型堪比大型兽人,赤狐体型却偏中小型,只是後者更擅长打猎战斗,生活在一处,各有所长,自然能维持微妙的平衡。

黄羊部落倒是带来了一种据说耐寒又耐旱的草籽,而且他们竟然点出了种植技能。

“这都是你们自己种的?”林曦的话语里难掩惊讶。

黄羊倒是淡然,他们也知道这周边还没有哪个部落会自己种地。领队的黄羊战士自豪地扬首道:“是的。”

他们部落曾经去过西边的大部落做交易,看到过那些大部落周围会有一些聚集在一起生长的植物,问过才知道,那是他们自己种的,当时的首领带着他们回来就也开了一块地,将种子撒到地里。

西边的大部落实在太远,他们这几年再也没去过,一开始随手播种的地已经扩张到足有他们部落本身那麽大,他们自己吃都吃不完,这次听土拨鼠们说丛林虎部落开了交易会,就有些心动,想拿馀粮做交易,但他们一贯谨慎,还是等到土拨鼠又回去,知道丛林虎们是真心开交易会,这才带着粮食皮毛赶来。不过粮食他们并没有带太多,担心丛林虎们不需要。

在衆人不解又惊讶的眼神里,林曦激动地连嚼了十几颗草籽,嚼得黄羊们几乎要以为这只丛林虎幼崽打算把他们这些馀粮生吃了赖账。

好在林曦很快回过神,微笑道:“很好,黄羊部落的战士,你们回去告诉你们的首领和阿祖,你们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们有多少剩馀的香籽都可以随时送来我们丛林虎部落,我们用雪晶丶陶器和你们交易。”

林曦不能看出这属于前世的哪一种主粮,但应该是某种麦子,颗粒圆圆的,生吃起来有一股淡淡的麦香。黄羊们取名叫香籽,林曦尊重他们这些香籽的发现者,也叫这些麦子为香籽,反正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除了黄羊部落,不少部落都对林曦的激动不太理解,尤其是赤狐部落,他们住在黄羊部落周围,可是在食物匮乏的时候用皮毛交易过这些所谓香籽的,他们可完全不觉得香,只觉得扎嘴。

黄羊部落大概也担心林曦带回去发现不好吃而後悔,因为雪晶和陶器激动了一下後就向林曦介绍香籽的吃法:“可以将外皮去除,用水煮成香籽汤。”

林曦笑着答应:“好的,我知道了,我会试试的,放心,就算不好吃,答应你们的交易也不会取消。”

黄羊们安心了,对林曦的好感蹭蹭地往上涨。

为了安抚赤狐,保证商路稳定,林曦也将他们的一些完好的皮毛用雪晶或陶器打包收走。

这一趟,林曦已经心满意足,至少主食是有着落了,果然交易会没有白开,闭门造车可就只能坐守山空。也不知道那些成年丛林虎们什麽时候才能认识到这个问题。

等这些部落交易到自己想要的雪晶和陶器陆陆续续返程,林曦也打算回居住地了,但就在她回去的路上,小草突然找了过来,神神秘秘的。

小草还没有加入捕猎队,但她也一直在这边帮忙,之前忙得不可开交,还没来林曦面前凑过。

林曦意识到什麽,问她:“怎麽了?”

小草压低了声:“有鼹鼠部落战士想见你。”

“那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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