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追随那麽多年,不知道摔倒了多少次。
也许是摔蒙了吧,连她也分不清,那些痛苦到底是喜欢,还是多年的执着。
其实我也分不清,我喜欢的那个少年还是十八岁那年暗恋的遗憾,但我总想把他记录下来。
大概是因为我是个记性很不好的人,常常会忘记很多事情。路栩在我脑海里的样子已经模糊到几乎看不清脸了,我也很久没再听过他的声音了。
十八岁那年,我总在想,我还有大把时间能够等他,可是现在我二十五岁了,他也有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婚姻。
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他那麽好的人一定会得到最好的结局。
好在那段青春里,他如愿了。
而我,也没有时间资格在等了。
好像就像大家说的一样,或许我不曾存在於她的青春里,也许我也没有名字,但是只要我记得他,这段暗恋就不算百搭了。
所以我写了很多很多关於他原型的文章。
我想我是想记住他的。
我怕我忘记他,我想记住他。我的青春里,刻着他的名字。
未来的须臾数年,我该拿什麽记住你。
我又该拿什麽去证明这段故事的存在。
是抽屉里泛黄的纸,几年不到就消散的字迹,还是日记上无数的泪痕和心酸,还是属於他一整个青春记录者的我,始终没有留下他的名字。
於是陈喃写下了这本书。
一本只属於她和路栩的书。
往後未来无论多远,文字会让我记住你。
陈喃打了很长的一篇篇幅发在了微博。
发完,她觉得自己心里松了口气。
在这一天的凌晨三点,陈喃向上边提交了去其他市工作的机会。
她在第二天收拾好了行李,甚至没来得及和身边的人告别,她只和赵兰说明了情况。
只身一人离开苏市。
打开门离开家的那会儿,赵兰犹豫地喊住她:「南南,早点回来,放下心里的事情了,记得回家。」
陈喃一愣,听着妈妈的话,眼圈一红。
原来赵兰什麽都知道,她根本没有瞒过所有人。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离开,前往机场。
林沉茜几个人知道这事的时候,陈喃已经乘坐飞机离开了。
她还是无法面对这个城市。
这一年,隔壁市的小村庄里突发暴雨洪水。
陈喃是在前一天得到这个消息的,她明天就要启程过去报导采访。
临走前的晚上,她和林沉茜几个人打了个视频电话,开了句玩笑:「我要是回不来了,也得好好把我那本书出版买好啊。」